衛(wèi)大夫石碏大義滅親殺子拯救衛(wèi)國

為了君王或國家殺死自己的親兒子的,在春秋歷史上,大家耳熟能詳?shù)?,是基于《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的齊國易牙的故事。易牙也叫雍巫,是齊國掌管烹飪的大臣,他把自己的兒子殺死蒸熟敬獻給齊桓公,是為了讓齊桓公嘗嘗人肉的美味[1]。但比這早80多年的公元前719年,衛(wèi)國大夫石碏[2],為了除掉大逆不道而弒君的衛(wèi)公子州吁、設(shè)計殺死自己的兒子。他成為中國歷史上“大義滅親”的先祖和典范。

衛(wèi)莊公是春秋諸侯國衛(wèi)國第12任國君,于公元前757年至公元前735年在位,在共計23年。衛(wèi)莊公與其寵妾生下一個兒子,叫州吁(音xu),莊公對其寵愛有加,州吁侍寵而愛好舞刀弄槍的,莊公對其也不加管束,可莊公夫人莊姜非常討厭州吁,

衛(wèi)莊公非常喜歡州吁,有點想立他為太子,但又顧慮重重。衛(wèi)國大夫石碏就勸諫莊公說:“我聽說疼愛孩子應當用正道去教導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驕橫、奢侈、淫亂、放縱是導致邪惡的原因。這四種惡習的產(chǎn)生,是因為給他的寵愛和俸祿過了頭。如果想立州吁為太子,就要確定下來;如果定不下來,以他現(xiàn)在的習性,是會釀成大禍的。能夠受寵而不驕橫、驕橫而能安于下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其實是很少的。況且低賤妨害高貴、年輕欺凌年長、疏遠離間親近、新人離間舊人、弱小壓迫強大、淫亂破壞道義,這是六件背離道義(“六逆”)的事[3]。國君仁義、臣下恭行、為父慈愛、為子孝順、為兄愛護、為弟恭敬,這是六件順理(“六順”)的事。背離順理的事兒效法違理的事,這就是很快會招致禍害的原因。作為統(tǒng)治民眾的君主,應當盡力除掉禍害。而現(xiàn)在您卻加速禍害的到來。這大概是不行的?!?/p>

衛(wèi)莊公不聽勸告。石碏的兒子石厚與州吁年紀相仿,從小就在一起玩耍,與州吁的交情很深。石碏禁止他跟州吁在一起,可是也禁不住,石碏也無可奈何。衛(wèi)公子完于公元前734年即位,史為衛(wèi)桓公,石碏就辭去公職,告老還鄉(xiāng)。

衛(wèi)桓公二年(公元前733年),衛(wèi)桓公因為弟弟州吁驕橫奢侈便罷免他的職務,州吁于是逃離衛(wèi)國。

出逃在外,州吁一直耿耿于懷。公元前719年春,州吁潛入衛(wèi)國,糾集其心腹同黨,殺了其兄衛(wèi)桓公,自立為君,石厚被立為大夫。

州吁是第一個被《春秋》記載的弒君案例,自此以后,在這個古代歷史上,國君就面臨著被廢黜甚至被殺的境況。

州吁知道弒君畢竟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他想消除國內(nèi)人對他的指責與敵視,便聯(lián)合宋國、陳國、蔡國一起攻打鄭國,可是圍困鄭國國都東門五天卻沒有成功,諸侯聯(lián)軍只好悻悻然而撤兵。

魯隱公向魯國大夫眾仲詢問道:“衛(wèi)國的州吁能成功嗎?”

眾仲回答說:“我只聽說過用德行安定百姓,從來沒聽說以禍亂安撫的。用禍亂,如同要理出亂絲的頭緒反而弄得更加紛亂。州吁這個人,仗恃武力而安于殘忍。仗恃武力就沒有民眾,安于殘忍就沒有親近的人。民眾背叛、親近離開[4],就難以成功。戰(zhàn)爭,就像火一樣,不去制止,將會焚燒自己。州吁殺了他的國君,又暴虐使用百姓而不致力于建立美德,反而想通過禍亂取得成功,就一定不會免于禍患,他不會成功的?!?/p>

州吁的上位不符合法統(tǒng),得不到國人的擁護,無法安定衛(wèi)國的民心,他也十分苦惱。石厚真誠想輔佐他。于是石厚便向他父親石碏請教安定君位的方法。

石碏說:“要能朝覲周天子,可以取得合法地位,君位就能安定了?!?/p>

石厚問;“怎么才能朝覲周天子呢?”

石碏答道:“陳國國君陳桓公正受周天子寵信?,F(xiàn)在,陳國和衛(wèi)國的關(guān)系又和睦,如果去見陳桓公,求他代向周天子請命,就一定能成功?!?/p>

石厚信以為真,他歡喜地告訴了州吁,于是州吁決定立即前往陳國,石厚也跟隨州吁去陳國拜訪。

石碏暗中派人告訴陳桓公說;“衛(wèi)國地方狹小,我已年紀老邁,沒有什么作為了。那兩個人,正是殺害我們國君的兇手,敢請趁機設(shè)法除掉他們?!?/p>

當州吁和石厚來到時,陳桓公立即將他們抓了起來,并請衛(wèi)國派人來處置。

公元前719年九月,石碏派遣右宰丑前去,在陳國邊境濮水[5]殺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獳(nòu)羊肩前去,在陳國邊境殺了石厚。

石碏做事確實快刀斬亂麻,毫不猶豫。沒有將州吁、石厚押送回衛(wèi)國,而是就地斬首,避免衛(wèi)國內(nèi)部州吁勢力的蠢動而造成內(nèi)亂。石碏為衛(wèi)國除掉了不得人心的州吁,衛(wèi)國人從邢國迎回了公子晉,在十二月,公子晉即位,是為衛(wèi)宣公。

古人贊嘆說,石碏,確實是個忠臣啊!討厭州吁、誅殺大逆不道之人,同時連自己的兒子石厚也一起處置。“大義滅親”,說的就是這樣的情況吧!

石碏大義滅親的舉動也讓人喟然長嘆。

一方面,人是有人性的,父母兒女間的血緣親情就是人之天性;喪失了人性,就喪失了天良,就不能夠再稱之為人了。另一方面,人是有思想、有理性的動物存在,又不能完全憑本能和天性而行事。人類社會還有道德倫理和社會法則,社會中的個人還得要遵循道義和社會的法則。天性和自然法則往往會同社會和道義法則發(fā)生沖突。當需要的時候,必須面對和作出選擇。所謂“大義滅親”,正是這種沖突體現(xiàn)。

人們大多難以割舍親情,往往用“虎毒不食子”來說服自己。像石碏那樣的人,就顯出了多么的與眾不同,“大義滅親”,就成了人們歷代歌頌稱贊的一種君子的品德。

[1]《春秋左傳》上沒有易牙蒸子獻桓公的記載,只有“雍巫有寵于衛(wèi)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于公”(《春秋左傳·魯僖公十七年》):雍巫受衛(wèi)共姬的寵信,通過寺人貂向齊桓公敬獻精美的食品”,這里沒有說這“精美的食品”是他蒸他兒子的人肉,不排除是司馬遷自己的編造

[2]碏,讀[què],1. 敬,2. 石雜色;碏碏,敏捷而恭敬的樣子

[3]石碏在這里闡述,立州吁會犯“六逆”:州吁與公子完相比,從地位上,州吁為賤,完是夫人莊姜的(認養(yǎng)的)嫡子,嫡子為貴;從年齡上,州吁年少,完年長;從親疏關(guān)系,州吁疏遠,完親近;從資歷上,州吁是新進之人,完是耆舊之人;從情勢上,州吁小,完大;從道義上,州吁淫邪,完忠義。所以,如果立州吁,是犯了“六逆”。

[4]《春秋左傳·魯隱公四年》:“眾叛親離,難以濟矣”

[5]濮,應該就是濮水(即沙水)靠近陳的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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