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單位發(fā)生了一件事,領導讓大家各抒己見發(fā)表對一件事情的看法,第一個我發(fā)言,我的大體意思是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事的同時適當考慮下人情,其他人的意思是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當然所謂的規(guī)則制度不太健全,對有些人是不太公平的,他們認為自己的利益得失是第一位的,自己干了多少活就該拿多少錢,一分也不能少,其實被拿來討論的這個人不是沒干活,而是借調(diào)在單位另外一個部分干活,只不過工資從班組出。
我之所以有那個看法是因為我讀了《道德經(jīng)》后把個人的得失看的沒那么重了,就像易烊千璽和周冬雨演的那部電影,周冬雨最后失手殺死了之前經(jīng)常對我實施暴力的女孩,最后被判刑,沒能如愿參加高考,大家都對她特別惋惜,大家認為法律這么盼,對她太不公平了,她明明是長期的受害者,她學習成績那么好,前途本來可以一片光明,但是就是因為一個失守一切都毀了,我想大家應該都覺得法律制度外應該對她法外開恩一點。
現(xiàn)實生活中雖然沒有涉及法律到那么嚴肅的問題,但是我還是想說,制度之外大家可以適度給點同情和理解,每個人多付出一點,計較得失不要看的那么重,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試想如果大家都覺得我干活了就該拿錢,那遇到事情誰還去當志愿者,這個社會各行各業(yè)需要特別多的志愿者,如果人人都獻出一點愛,這個世界真的就能更美好。
所以不要把個人得失看的那么重,尤其作為一個領導,今天早上我心情很低落,因為除了我別人投的都是反對票,我甚至懷疑是不是自己錯了,但是老子用《道德經(jīng)》的智慧告訴我你沒有錯,你是對的,所以我會繼續(xù)做自己,雖然在這個體系感覺那么格格不入,但是只要自己認為對的就去做吧,因為做違背良心的事心里真的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