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爭氣(醉美長安)
若不是孩子上學(xué)要用鋼筆,我差點忘了還有鋼筆的存在。

1980年出生的我,鋼筆曾經(jīng)對我是一種奢侈,那個寫著“英雄”的藍色或黑色鋼筆,就像英雄一樣佇立在我的記憶里。
心里對它的無限期盼僅限在小賣部里看看、摸摸,很清楚的知道不能向父母開口,在這個入不敷出的家里,就那幾塊錢的支出對父母而言要作很大的為難。

那個時候用的最多的是粉筆和鉛筆,每天下午上課前,每人一盒粉筆,在操場上圈一塊地方寫生字,寫滿了用腳一抹或者掃帚一掃接著在寫,省了幾分錢一個的生字本。
還有就是鉛筆,HB鉛筆硬度剛剛好,寫的字不至于太淡看不清,筆尖也不會太軟磨的太快太浪費筆芯。

我的第一支鋼筆是初一的時候買的,夢寐以求的“英雄”牌,對那時的我簡直就是寶貝,也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決定要練好字,用來配上這支鋼筆。
直到后來看溥儀的《我的前半生》知道了有一種鋼筆叫“派克金筆”,雖然從未見過,但我知道那一定是一種極度的奢侈,是超過了我生活幾千里的一種愿望。
再后來高中、大學(xué),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不再用鋼筆了,也漸漸失去了對鋼筆的關(guān)注。

工作后,雖然離不開筆,只是包里經(jīng)常裝著的就是幾塊錢的簽字筆,已經(jīng)不習(xí)慣用鋼筆。
對于那支“派克金筆”當(dāng)有人說要買給我時,我搖搖手,不用了,很少用到筆了,哪個順手用哪個。
現(xiàn)在經(jīng)常給女兒說我的童年往事,其實我知道她根本理解不了那個年代的我們,理解不了物質(zhì)極度匱乏和生活貧窮的狀態(tài),所以后來我在女兒面前也不再憶苦思甜。

我不能拿自己和女兒作比較,那本身就是兩個時空,只有延續(xù),不會有交集。
今天拉開女兒的抽屜看到里面五顏六色各種各樣的鋼筆,思緒難免往回返,這是女兒的擁有和快樂,我理解了。
只是我的擁有和快樂,女兒已經(jīng)無法理解。

我想,再往后,鋼筆可能會成為一種藝術(shù)品或者裝飾品,留在書房或者博物館里,代表一種文化的象征,成為文人歷史的符號,拿起它只是為了欣賞,不是為了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