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點了10個肉包的外賣,卻不在家,外賣員放在我家,可鄰居兩天都沒來拿,老公說自己蒸了吃,可我不敢吃。
老公說早上蒸包子吃,我說你買包子了嗎?他說前天店里的鄰居買了一個外賣,是十個肉包子。
結果送外賣的人打電話給那個鄰居,鄰居不在家,說外賣放在老公的店里。他回來的時候去店里拿就可以了。
然而那個外賣放在他店里,兩天了都沒人過來拿,老公說幾天都沒看到鄰居了。
夏天,包子放兩天了,再放下去那是不能吃的,就是扔垃圾桶了。
老公想今天把它蒸蒸自己吃了,好歹肉包2塊錢一個,糧食可不能浪費。
我說我可不敢吃,萬一你那鄰居找你,說你吃了他的外賣呢?還有肉包都放了兩天,還能吃嗎?
老公說我想多了,我想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