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那么狗血,做自己認為的重要事情就好。

一大早就看到張靚穎母親的親筆信,我們先假設這封信是真實存在的,是真的張靚穎的母親寫的。
母親,這個詞語的存在就是先天性善良的,當我們聽到“母親”時,它被賦予的力量就是“母親”做什么事情都是為了我們“孩子”好?!澳赣H”是不會害自己孩子的。但是,對“孩子”好與不好,不是你“母親”說了算,是我們“孩子”的感受說了算。
看到張靚穎母親的親筆信,想起了我一個朋友的母親也給我朋友寫過厚厚的親筆信。當時我這個朋友和她母親的關系很僵,具體因為什么原因鬧僵的我不太清楚。她母親托我把這封厚厚的親筆信交與我朋友。
我心里想,不論什么原因,我朋友不理自己的母親都是錯的,媽媽怎么能做到這個份上,連自己想告訴女兒的話都要交與第三人傳達?
直到某一天,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在電話里面給我哭訴了兩個小時。我終于明白,在外界看來的那些理所當然的好,其實本質(zhì)往往都是利益。不是每個母親都是先天的對孩子好。
很多表面的現(xiàn)象,真的都是很表面的。
張靚穎結(jié)婚都不通知自己的母親,可見,現(xiàn)在她們母女的關系有多么不好,那又是什么原因變得那么不好的呢?原來相依為命的母女,不會一下子就變得形同陌路,中間經(jīng)歷了什么我們不得而知。是因為股權(quán)一再變更?母親利益一再變???看了整篇親筆信,感覺重點就是,“母親”的股權(quán)沒有了,張靚穎的股權(quán)感覺又要被母女之間出現(xiàn)的第三者剝奪了?!澳赣H”說我爭回來的股權(quán)都是給“孩子”留著的,錢財是身外物。既然是身外物,干嘛去爭奪,靚穎結(jié)婚了,財產(chǎn)不都是她們兩口子的么?只要女兒幸福就好了啊。就算那個男人都是欺騙,但是你的女兒愿意嫁他啊,可能之后會后悔,會發(fā)生不幸福的事情,那作為母親現(xiàn)在在公眾面前公布這些就會讓張靚穎幸福么?
我所理解的父母的愛,不是控制與選擇,是不論兒女做出什么決定,結(jié)果都會由兒女自己承擔,孩子笑了,父母一起笑,孩子哭了,父母抱一抱。我們吃瓜群眾永遠不會理解當事人的痛苦與真實感受,但是我相信張靚穎現(xiàn)在的選擇就是她最真實的選擇,她選擇愛情,她不在乎金錢。她選擇結(jié)婚這個安全感,她的選擇是感情至上,她不在乎錢財。她要的人生不是金錢堆砌的,就算愛到最后傷得一塌糊涂,她也會覺得自己存在過。單親家庭的孩子就是那么缺愛,愛就是一切,大過于金錢。
不討論,誰是真的對張靚穎好,張靚穎覺得他好,他才是真的好,你我都說了不算。
母親是不會害自己孩子的,是一種道德綁架。孩子只要不做違法的事情,都是合理的,父母要在該教育孩子的年齡做好教育工作,而不是成年之后對孩子的生活指手畫腳。
最后扯遠一點,為什么英國會成為第一次工業(yè)革命開始的國家,最深層次的原因是,他們有財產(chǎn)私有化的群眾基礎。張靚穎的就是張靚穎的。張靚穎母親的就是張靚穎母親的。我們不要理解成,母親爭奪回來的,就理所當然的想成是張靚穎的了。
信件全文如下:
我不想讓女兒再錯下去————致社會公眾的公開信大家好:我是張靚穎的媽媽張桂英,多年來有件很重要的事一直郁積在我的心里,令我寢食難安,這件事就是靚穎和馮軻的感情問題?,F(xiàn)在我面臨艱難的抉擇,無奈之下只好把它講出來,請大家?guī)臀以u評理、拿個主意,相信大家可以理解一個母親的心情。
當你們昨天看到靚穎和馮軻即將于下個月在意大利舉辦婚禮的消息時,作為靚穎親生母親的我,也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的,家里的親戚朋友來電話道喜時,我還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那個報道里說,靚穎會邀請部分親朋好友參加婚禮,現(xiàn)在,我屬于“親朋好友”里的“親”?還是“朋”?還是“好友”呢?我不知道,因為直到現(xiàn)在,靚穎都沒告訴我這個消息。
女兒出嫁,這對于一個母親來講算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事兒了,在外人看來,我女兒找到了如意郎君,終于有了一個好的歸宿,但對于我來說卻并不是。
靚穎出道已有10多年了,這10多年來靚穎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相信沒有人比我這個母親更清楚了。當時家里的生活并不富裕,我在一家運輸公司上班,那是我工作的地方,也是靚穎長大的地方,那段時光中,我們母女始終相伴,生活雖然清苦,但我們享受著幸福。靚穎喜愛唱歌,從小就是,每每放學回來,窗外就會傳來她的歌聲,我就知道她回家了。
隨著長大靚穎對于音樂的熱愛也越來越濃烈。她獨自去成都的一家音樂房子做駐場歌手時是2003年,當時她只有19歲,就是那時靚穎和馮軻結(jié)識,這個男人走入了她的生活。當時馮軻通過音樂房子一個姓姚的女歌手來認識靚穎,覺得靚穎唱歌很不錯,想要包裝打造她,靚穎也不過是一個小女生,聽了后特別高興。過了一段時間,靚穎便把馮軻帶到我面前,二人表示想要交往,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jīng)離婚三年了。我卻并不太相信他的話,因為馮軻給人的感覺還算是有模有樣的,我覺得他不可能離婚,但是靚穎卻對我說:“信不信由你,反正人家已經(jīng)離婚三年了?!膘n穎從小跟我相依為命,每個母親都想把自己的孩子保護得好好的,我當然不希望她被人騙了,對于馮軻說的話我也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后來證實者一切都是謊言,而類似的謊言十三年來一直伴隨著她。
女兒長大了,有出息了,事業(yè)成功了,做母親的能不高興嗎?我和天下的所有母親一樣,盼著靚穎除了事業(yè)有成外,盡早有個好歸宿,我的眼里也容不得她被人欺騙。說到這里,我舉一個例子略見一斑,就是靚穎創(chuàng)立的“北京少城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間原本注冊資金為660萬元,而當時三位自然人股東分別是我占股份的20%,馮軻10%,其余70%都歸在靚穎名下。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權(quán)被無緣無故變更為占公司的5%(33萬元);同年8月公司注冊資金從原來的660萬元增長到1000萬元,我的股權(quán)變得更少,當時只占公司股權(quán)比例的5%,而馮軻股權(quán)比例為60%,靚穎占股權(quán)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權(quán)及股東資格被全部違法剝奪。這一系列的變更都是在我和靚穎不知曉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并且我和靚穎沒有簽署任何文件協(xié)議。于是就這樣馮軻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東,但更令我心痛的是對外馮軻還說靚穎是最大股東。
我老了,深深感覺到錢財都是身外之物,我的唯一希望就是靚穎今后能幸福地生活,我的所謂股份,股權(quán),爭到手里也是給靚穎留著的,那是她經(jīng)過自己的天分和刻苦努力應得的。然而,這種非法的剝奪正在發(fā)生。我想告訴靚穎的是,生活中的馮軻作風也并不檢點,經(jīng)過十三年的觀察,一件件事情讓我不得不認為他并不是真正的愛著我的女兒,現(xiàn)在他想迫切的和靚穎結(jié)婚,作為母親,我擔心的正是他要名正言順地繼續(xù)掌控靚穎的財產(chǎn),讓我的女兒繼續(xù)成為他的掙錢工具,他不是一個可以讓我把女兒托付終身的男人。
說出這些實情并非我所愿,因為我知道只要把這些事情說出來,將無法挽回。作為母親,我真的不能看著我的女兒以后悔恨交加,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見面憐清瘦,呼兒問苦辛,低徊愧人子,不敢嘆風塵”,我還是相信有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用心,大家也會明白我的一片苦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