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關于維特根斯坦的思考打算都記錄在這里,在我看來他提出的語言哲學等于是把事情上升到之前大家沒考慮過的維度
我的語言的界限意味著我的世界的界限
一個生活在沙漠的人可以與因紐特人進行關于“雪”的交談嗎?語言學家愛德華薩丕爾和本杰明沃爾夫認為,一個人母語中的語法和詞匯極大地影響了他的思維,以至他無法理解說另一種母語的人所具有的某些想法。這個觀點也被稱為語言相對論。如果我們將這個原則極端化,那么不同語言間的翻譯便變得不可能實現(xiàn)了。而說著不同語言的人也將無法相互理解,因為他們對這個世界有著完全不同的感知和理解??墒牵f著不同語言的我們不是生活在同一個世界嗎?
對某人談他不理解的東西是徒勞的,哪怕你告訴他,他也照樣不能夠理解。這種情況經(jīng)常發(fā)生在你所愛的人身上
在維特根斯坦的思想里,有一個很重要的名詞,那就是沉默。何謂沉默?就是對眼前的事物,或者心中所想,閉口不言,把言語滯留在心里而不表達出來。
他的主要著作《邏輯哲學論》和《哲學研究》分別代表了橫貫其一生的哲學道路的兩個互為對比的階段。
前者主要是解構(PS:解構主義和結構主義是另外一個話題,結構就是說萬物是有秩序的,或者說人對事物有自己的認知,可以形成秩序。解構就是對這種觀念提出懷疑),讓哲學成為語言學問題,哲學必須直面語言,“凡是能夠說的事情,都能夠說清楚,而凡是不能說的事情,就應該保持沉默”,哲學無非就是把問題講清楚。
后者又把哲學回歸哲學,在解構之后是建構,創(chuàng)造一套嚴格的可以表述哲學的語言是不可能的,因為日常生活的語言是生生不息的,這是哲學的基礎和源泉,所以哲學的本質(zhì)應該是日常生活中解決,在“游戲”中理解游戲。
另外在《想透徹》里面關于語言描述事物有一段很精彩的論述,你怎么保證你下一次用“刺痛”或者“勝利”來描述某件事情的時候跟這次是一樣的,或者你怎么保證你的詞語描述的感覺跟你現(xiàn)在的感覺是一樣的。如果你試著用另一個標記或者詞語去標記它,你就會陷入無限回退的陷阱
讓我們想象下述情況。我們想用日記記下某種感覺的重復出現(xiàn)。為此,我把它和記號S相聯(lián)系并在我具有這種感覺的日子在日歷上寫下記號。-----首先我要說,不可能給出這個記號的定義。------但我仍然能夠給自己一個某種類型的實指定義。------如何給出?我能指著這個感覺?在通常意義上不能。但是我在說出或?qū)懴逻@個記號的同時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這個感覺上----這樣,可以說我是在心中指著它。-----但是這一套儀式的目的何在?因為看起來它只是這樣的一個儀式而已。而定義當然是用以確定一個記號的意義的。-----是呀,那正是通過集中我的注意力來完成的;因為我正是以這種方式把記號和感覺的聯(lián)系印在了自己心中。-----但是“我把它印在自己的心中”只能意味著:這一過程使我在將來能正確地記得這種聯(lián)系。但在現(xiàn)在的例子中我并沒有正確性的判據(jù)。人們在這里會說:在我看來是正確的無論什么東西都是正確的。而這只意味著我們在這里不能談論“正確”
另外一個比方是
假設瑪麗在一個語言游戲中宣稱要使用“獲勝”一詞。我們觀察了她一會兒,她不時說出這個詞,但我們無法發(fā)現(xiàn)她使用這個詞的任何規(guī)律。于是我們問她在使用這個詞的時候究竟遵循了什么規(guī)則。如果瑪麗只是說改用的時候自然就用了,但我們無法發(fā)現(xiàn)究竟什么讓她該用這個詞,那就沒有理由認為她遵守了規(guī)則。除非我們能夠?qū)Μ旣愂褂谩矮@勝”一詞是否合適進行驗證,否則我們完全沒有辦法知道瑪麗到底是在遵循規(guī)則使用,或者只是完全隨機地偶爾發(fā)出這個詞的聲音,二者看起來完全沒有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