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 ? ? ? 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曰:“惡用是鶂鶂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背龆壑?。(《滕文公下》6.10)
譯文:
? ? ? ? 有天回家,有人送了他哥哥一只鵝,他不高興地說:“要這種呱呱叫的東西做什么?”過了些日子,他母親殺了這只鵝給他吃,他哥哥從外面回來,對他說:“這就是那個呱呱叫的東西的肉?!敝僮优艹鲩T,嘔吐了出來。
簡析:
? ? ? ? 孟子通過這個故事和評論,表達(dá)了他對“廉”這一美德的獨(dú)特見解。他認(rèn)為,“廉”不僅僅是簡單地拒絕不義之財和享受,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一種平衡和適度的態(tài)度。過度的清高和排斥物質(zhì)享受可能會陷入極端和矛盾之中,反而失去了“廉”的真諦。孟子倡導(dǎo)的是一種不需要做作的“廉”,即能分辨義與不義,不義之財不可妄取,除此之外取之可也。這種“廉”強(qiáng)調(diào)的是人在日常倫理中的主觀能動性和適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