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武俠迷,常常聽到“武俠已死”的論調(diào),心里總有些莫名的惆悵,也并不認同。
在我看來,俠義并非電視電影里的打打殺殺,她是中國幾千年中國特有文化的一種傳承,是一種追求夢想,敢于擔當和樂于助人的精神所在。
曾經(jīng)金庸在深圳的一次演講談及“當代人最需要繼承和提高的是什么”這個問題的時候,他說:“現(xiàn)在最缺乏的就是‘俠義’二字。中央電視臺做‘感動中國’的專題節(jié)目,要我推薦‘感動中國’的年度人選,我選擇的人物都是有俠義精神的人,現(xiàn)在中國最缺乏的就是俠義精神。”
對于金庸先生的這句話,有人表示不可理解,認為“俠義精神”是歷史產(chǎn)物,已經(jīng)過時,就像美國西部牛仔一樣,鼓勵的不是按正常的邏輯思考,按正常的道德規(guī)范和法律做事,對成長中的少年真的是弊大于利。
有人把“俠義精神”等同于打打殺殺的俠客行動,認為劫富濟貧,替天行道就是“俠義精神”。這種看法有著極大的片面性。
由于從封建社會以來,中國法律制度不健全,社會的很多弱勢群體無法得到及時的救助,“青天”和“俠客”這兩種一“白”一“黑”的形象就應運而出。他們抱打不平、救危解困,無疑受到人們的愛戴,不管是東方社會的“江湖大俠”還是西方的“佐羅”,都是在尋求社會的公正和弱勢群體的幫助。
換句話說,“俠義精神”并非挑戰(zhàn)或者推翻現(xiàn)有的社會制度或者法制裁判,而是對國家制度出現(xiàn)空白后的一種民間力量的補救。
單個的“俠義精神”體現(xiàn)在救助困難群體,而放大了的“俠義精神”則是民間力量和聲音對國家和社會的一種責任和態(tài)度。所謂:“為國為民,俠之大者!”
當你在公交車上遇到扒手,奮不顧身地挺身而出見義勇為,這是“俠義精神”。
當你面對貪污腐敗忍無可忍,敢于檢舉揭發(fā),這也是一種“俠義精神”。
“俠義精神”不是對于除暴安良、劫富濟貧的個人英雄的自我陶醉,而是對于民間力量對于社會不平等現(xiàn)象進行努力補救的一種社會責任感。
中國人歷來對于英雄主義的崇拜,讓我們這個民族的血液里都流淌著一種叫作“俠義”的東西,現(xiàn)實主義的蒙蔽或許能讓這種豪情一時消減,但這種“為國為民、俠之大者”的精神不會消失。
現(xiàn)在,我們要做的,就是喚醒中國人骨子里那種“俠義精神”的知覺,我們不缺少這種精神,缺少的是重新喚醒這種精神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