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總覺得遇見是那么平淡的事情,我遇見了某某人是生命中必定的。我遇見了哪一本書,讓我知道了什么重新認識了什么?我又遇見了某某,事情好像也是成長中必然的。這些遇見在我的見解中就是平平淡淡的遇到而已,可能是擦肩而過,也有可能有深刻的交往。但是只是遇到而已。今天郝教授的新觀念他認為遇見不是見到,而是點燃。
怎么理解點燃,遇見了就會點燃嗎?我們來回憶曾經遇見的那些人。
在某一個十字路口,我遇見了一位老師,他在我的某一門學科當中給了我獨特的理解,讓我喜歡上這門學科,甚至對自己的學習有了更多的自信。他就是點燃我學習知識的欲望之火。
在該婚嫁的年齡遇到了愛人。他便從此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和這樣一個陌生的異性人朝夕相處。他成了我的家人,成了我最親密的人,成了我有困難會找他幫助的人成了有喜悅第一個與他分享的人。
后來我們又遇見了愛情的結晶,我們的孩子。當他一來到我們的身邊時,我們生活發(fā)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我知道了一個母親該如何去愛自己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再累也要呵護好他,我還知道在他面前我要變得勇敢堅強。
一路當中我們可能遇到了一位很說的話來的同事或者一位朋友。時常我們會約了一起聊聊天,一起簡單的吃個飯,或者出去玩?zhèn)€小半天,我們互相吐吐槽,然后互相勸一勸,我們立刻心情好了起來。
遇見會讓心情變好,遇見會讓我的角色有轉變,遇見會讓我把生活的目標和方向有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