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釋義】比喻任人宰割。
【出處】漢?司馬遷《史記●項羽本紀》。
楚漢相爭之時,項羽在咸陽城外的鴻門,設宴招待劉邦,范增想乘機殺死劉邦以除掉勁敵。他在酒宴上曾三次用佩玉給項羽發(fā)信號, 項羽總是猶豫不決。范增只好請來項羽的堂弟項莊,叫他借舞劍的機會,刺殺劉邦。項莊的企圖讓張良看破,張良急忙找來樊噲保護劉邦。
劉邦看出酒宴上充滿殺機,便借上廁所的機會溜出軍帳,樊噲也跟了出來。
劉邦不安地對樊噲說:“咱們沒有和項羽辭別就跑回去行嗎?" 樊噲心急火燎地說:“哎呀,都什么時候了,還講這個,大行不顧細謹,大禮不辭小讓,如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人家把剁肉的家伙 全準備好,就要把咱們當魚、當肉切著吃了),還告辭個屁!”
張良忙說后邊的事由他去辦。
當時劉邦軍隊的營地在霸上,離鴻門40里路。劉邦沒敢乘坐車子。他騎上一匹馬,樊噲、夏侯嬰等將軍持劍盾步行,從偏僻的山間小路抄近路疾走,很快回到了營地。
張良估計劉邦已經(jīng)安全脫險,便泰然自若地進了軍帳,他客氣地對項羽說:"我主沛公,經(jīng)不得幾杯酒,已經(jīng)回營去了,不能面辭,特命我獻上一雙白璧于大王足下,獻一雙玉斗于大將軍范增足下。"
項羽忙問:“沛公在哪?”
張良笑了:“現(xiàn)在已經(jīng)到達軍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