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首先指出了妄心與照心的區(qū)別,照心是如日一般動靜恒久的,妄心乃是充滿主觀的私欲之蔽的意動。其次指出妄心與照心不是兩個心,而是一個心,即心之本體良知。《說文解字》說“妄,亂也”“照,明也”。這兩者都是佛學用語。在王陽明看來,妄心雖然也是與良知本然的心是一個心,但是當恒靜的良知之心生發(fā)私欲之意的時候,那就變成了妄心。
在孟子那里,良知本來不具有抽象的意義。王陽明把它提高到與心、理異名同體的高度,說,心即理,理即良知,萬物為一體。宇宙萬物是無始無終的,根本談不上開端和終止,所以,良知也是沒有“起處”的。
王陽明認為,良知是天賦予人心的,人人具有的,它最初是處于本然狀態(tài)的。這種本然狀態(tài)的“良知”是亙萬古、塞宇宙、廓然大公、寂然不動的無善無惡的道德本體。如果能見得良知這個本體恒在,就不會只從形式上去看,也不會認為它會超然于體用之外。
作為道德本體的“良知”,在王陽明看來還應內涵著“情感”因素。他認為,良知不會為人的喜怒憂懼等情感因素所纏繞,但也并不排除情感的因素于其中,良知和情感就其本體意義上而言應是內在的、相互聯(lián)系地交融于一體的整體性關系。這一點與其他理學家將“理”高高置于個體感性的情感因素之上,甚至完全將其視為與情感相異的外物等觀點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