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每個人一生平均會和8263563個人相遇,你和他們擦肩而過,交談、爭吵,甚至相愛終老一生。但你是否在午睡后的某個瞬間突然浮現一個念頭:這些人是真實存在的嗎?我是否像楚門那樣生活在一個大型游戲中,我所看到、遇到的人都只是一些沒有心靈的NPC呢?
當你把這個想法告訴你的妻子,或許只會引來她的一陣嘲笑,然而你看著她那熟悉的笑容卻越發(fā)感到疑惑,甚至是恐懼。
那么恭喜你,你有當哲學家的天賦,因為這個被人嘲笑的念頭就是哲學上著名的“他心問題”,即如何證明他人心靈的存在。
可能很多人對此感到疑惑:難道其他人不是和我一樣同樣擁有心靈嗎,他們的言行舉止、喜怒哀樂,與我一般無二,怎么可能是沒有心靈的機器人呢?
但仔細想想:你如何證明他們心靈存在呢?人的心靈與身體不同,不可觸摸,不可感知,你完全無法通過任何方式確認對方心靈的存在。
現在很多精密的機器人已經完全能夠模仿人類的語言、行為和邏輯,如果我們不仔細觀察,很難分辨出來,由此推理我們身邊那些看上去活生生的人,怎么知道不是一種更為高級的機器人呢?
這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我們不能像感知他人的身體那樣感知他人的心靈,我們不能像觀察一個人的行為那樣觀察一個人的“心靈”(如果他們有心靈的話)狀態(tài)?
01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秋水》記載:
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被葑釉唬骸白臃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這其中就直接提出了“他心問題”,惠子指責莊周“子非魚”,因此就無從得知魚的心中是否快樂?而莊子同樣巧妙地回應惠子“子非我”,因此也無從得知我是否知道魚心中的快樂?如果惠子再回應“子非我,安知我不知子不知魚之樂?”就會陷入一個無限循環(huán)的猜疑鏈中。
從莊子的角度出發(fā),“我非魚”,確實“不知魚之樂”,即便那些魚兒看上去在水中肆無忌憚地游著,所以惠子指責莊子是沒有錯的。但從惠子角度出發(fā)“我非莊子”,也不知道莊子是否知道魚的快樂,也許莊子的心靈與惠子不同,他有和動物溝通的能力,因此惠子指責莊子又是沒有道理的。
莊子與惠子的辯論焦點就在于,人與人心靈之間的不可知,我們無從得知對方的心靈狀態(tài),便無從得知對方的認知能力。但更準確地說,莊子和惠子根本無從得知對方心靈是否存在,彼此是否在對著一個沒有靈魂的機器人“強詞奪理”?
如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心思足夠細膩,多一些懷疑精神的話,“他心問題”就會成為困擾我們自己心靈一個很難解的問題。
02其他人是沒有心靈的機器人嗎?
想象一下,你早晨拖著疲憊的步伐,走在擁擠的城市街道上,有個人快速從后面沖過來撞到你,然后匆忙離去,沒有一句道歉。遇到這種情形,你可能會很生氣,也可能在心里咒他:“趕著去投胎??!”就在你停下腳步心里咒罵的時候,有輛車在路口對你猛按喇叭。這使你更生氣了,心里可能想著:“亂按什么喇叭。”到了公司,有同事跑過來跟你說:“因為公司要裝修,今天不用上班?!蹦憬K于綻放出笑容,想著:“總算有件好事發(fā)生了?!钡牵码S即對你說:“愚人節(jié)快樂!”這時,你幾乎快氣炸了。
你本來對這些人不禮貌的行為十分生氣,但突然你想到了“他心問題”。如果這些粗心、不體諒、戲弄你的人都是沒有心靈的機器人,有什么好生氣的呢?事實上,機器人本來就不可能粗心,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心。而體諒或戲弄與否都必須先有一顆心靈才行,否則只是設計好的自動裝置而已。對自動裝置的機器人生氣才是奇怪的事。你安慰了自己被戲弄的心靈,但如何證明或證偽“他心問題”則更加讓你困擾和苦惱。
因為懷疑他人都是沒有心靈的機器人實在太奇怪了,他們行為舉止、情緒性格、感情知覺都與我一般無二,無論怎么看都不像是機器人。而且在直覺上,證明其他人有心靈實在是太簡單不過,只要打他一下看他會不會痛,不就知道了嗎?因為痛是一種心靈狀態(tài),會痛就表示有心靈。不過再仔細思考一下,這種驗證方法有效嗎?
換個角度思考,你可以確認自己會痛,因為你有痛的感覺。但是,你怎么能夠知道別人也會痛?這樣一問似乎就把我們問倒了,也凸顯出“他心問題”。確認自己的心和確認別人的心,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魯迅在《而已集·小雜感》中寫道: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家隔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歡并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人的悲歡并不相通,心靈同樣如此,你不是別人,你無從得知別人的情緒和感受,或許你看一個人整天嘻嘻哈哈的,但卻可能是一個每天受自殺念頭折磨的抑郁癥患者。
當你發(fā)現你在生氣的時候,你很確定,因為你感受到了自己的怒氣。但是,當你認為別人有不體貼的心、粗心的心理狀態(tài)或是戲弄你的心理時,你感受到了嗎?沒有,你只是通過他們的行為推理得到。依據這個不同,進一步看看有沒有辦法證明別人的確是有心靈的。
我們想作出一個判斷或者獲得一個知識,只有兩種路徑,要么是通過感官經驗,要么就是理性判斷。
如果依據經驗主義,我們無法獲得關于他人心靈的經驗,很難借由經驗直接去證實他人心靈的存在。而從理性主義來說,對于別人心靈的存在也不是自明的,認為別人有心靈的相關知識并不是任何基礎知識類型。我們只能考慮它是間接得知或是推理獲得的知識。那么,我們如何推理出他人心靈存在的知識呢?他人真的有心靈嗎?
03類比論證:我有,所以別人也有?
證明他心問題最常用的一個方法就是“類比論證”。這種論證以我們自己存在心靈為前提,通過我們的心靈處于某種狀態(tài)時所產生的某種行為和反應來推理。當我們看到其他人有類似的行為和反應時,我們就會推測并相信,他人具有和我們相似甚至是相同的心靈狀態(tài)。
當我們不小心劃破手指時,會突然感到一陣疼痛,此時就會作出快速抽手的動作,發(fā)出“哎喲”的聲音,顯現出痛苦的表情。當看見其他人劃破手指時,也產生類似行為和表情時,雖然感覺不到別人的痛,但會推測別人有著“跟自己一樣的痛”。
這樣的論證看上去似乎很可信,然而用來證明他心存在,還是有很多問題。因為,我們完全可以按照人類的邏輯設計一種機器人,在劃破手指時作出與人類同樣的反應。如果我們要證明他人有心靈,光是這個類比論證是不夠的,還需要其他論證的幫助。
當然,我們可以用更多的東西來類比,也可以類比外形,例如,長得像我這樣的人也會和我一樣有心靈;或者,跟我一樣有大腦的也一樣會有心靈。這樣的類比雖然有加強相信他人有心靈的作用,但除非能找到外形或大腦與心靈的必然關聯,否則難以達成目的。
我們也可以說,因為他人跟我一樣會使用與心靈相關的語言,而我是有心靈才知道如何運用這些心靈詞匯的。從來沒有痛和癢經驗的人,又如何能學會使用這兩個字呢?因此,會使用心靈詞匯的別人也會有心靈。這個推理雖然很合理,卻必須先預設“能恰當使用心靈詞匯的人必須具備相關心靈狀態(tài)”。然而,我們已有許多證據顯示這個預設是錯誤的。例如,心理學家發(fā)現,“一個從小就全盲的小孩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相當程度上使用‘看’這個字,事實上他卻完全看不到任何東西?!币簿褪钦f,沒有相對應的感官經驗,一樣有可能(在相當程度上)學會一個和感覺經驗直接相關的語詞用法。因此,上述推理雖然能夠提升他人有心靈的合理性,但仍舊無法真正導出他人有心靈的事實。
可以類比的越多,說服力似乎就越高,但是無論如何,這些論證都無法排除“他人沒有一顆和我類似的心靈”的可能性。因此,類比論證永遠無法證明他人心靈的存在。
04三段論推理:能否從普遍推導個別?
在經驗哲學時期,人們常用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來證明上帝的存在,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三段論成為推理判斷的必要手段。
比如,我們知道人都會死,又知蘇格拉底是人,由此可以得出蘇格拉底也會死,在大部分情況下,這種三段論的推理和結論都是可靠的,但用在心靈問題上就失去了作用。
現代哲學之父笛卡爾,在懷疑了一切之后,唯一不能懷疑的就是自己在懷疑這件事情,所以提出了“我思故我在”這一經典論題。然后由“我在”,再去證明上帝的存在以及世界的真實性。這顯然是與亞里士多德三段論的證明方式相反的,即由個別推導普遍。
那為什么不能使用三段論通過普遍來推導“我在”呢,這其中的困難就是他心問題。
因為我們只能確定“我在”,而無法通過經驗觀察或者理性認識,確信他人的心靈也是確實存在的,就像上面我們說的,你無法證明其他看上去正常的人是不是電腦游戲中的NPC,因此無法得出“他在”的結論。
所以三段論的大前提“所有人都有心靈”不成立,也就無法通過小前提“我是人”,得出結論“我的心靈存在”,同樣也得不出“其他人心靈存在”的結論。
因此,三段論推理對于“他心問題”的證明在一開始就陷入了無法證明的尷尬局面。
05維特根斯坦:私有語言歸謬法
除了類比論證之外,另一個較著名的論證最早由20世紀哲學家維特根斯坦所提出,稱之為“私有語言論證”。這個論證的基本描述方式如下:
(1)如果其他人都沒有心靈,那么我是唯一有心靈的。
(2)如果我是唯一有心靈的,那么我所使用的語言就是私有語言(自己發(fā)明、自己遵守、自己使用的語言)。
(3)由于語言是有規(guī)則的,因此語言的使用與學習必須經過規(guī)則遵守的過程。
(4)由于一個人(或一個心靈)不可能獨自遵守或形成規(guī)則,因此私有語言是不可能的。
(5)所以,他人心靈存在。
這個論證使用一種稱之為“歸謬證法”的方式,提出他人有心靈的主張。首先假設結論的反面(他人都沒有心靈)是對的,然后導出不合理(我們使用的語言是私有語言,這是不合理的),這情況說明我們最初的假設是不合理的(即假設他人都沒有心靈是不合理的),進而主張結論(他人心靈存在)。
這個論證雖然很合理地提出了他人心靈存在的理由,但是仍有幾個問題:
第一,此論證只能用來證明“他人心靈不存在”是不合理的,但也只能得知除了我之外有其他人存在心靈,卻無法證明其他所有人都有心靈,就像游戲中那樣,有和我一樣的玩家存在,但也有很多就是NPC。
第二,雖然我們無法想象一個人如何造出這種需要共同約定的語言(人類語言),但是我們可以想象其他可能的狀況,來懷疑他人心靈的存在。例如,在一開始有很多有心靈的人共同創(chuàng)造的語言,但那些有心靈的人都消失了,現在就只剩下我一個有心靈的人存在,這在邏輯上是可能的。
除了以上兩種特殊情況外,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設想,我現在所使用的語言可能是那些沒有心靈的機器人所共同遵守的機器語言,而不是反過來由機器人來遵守人類創(chuàng)造的語言,這種情況也是可能存在,如此一來維特根斯坦的這個歸謬論證本身就出了問題。
從這些異想天開的想象來看,我們可以發(fā)現,要完全證明他人有心靈大概是不太可能的,最多只能提出一些合理的理由相信他人有心靈。除非有一天我們真的解開了心靈之謎,了解心靈是如何產生的,否則“他人問題”將會永遠困擾著每個有心靈的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