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聽廣播,吳曉波說自由包括思想自由、財富自由、身心自由。我以為人生來就是具備這三種自由的,隨著成長和見識的增加,這些自由會慢慢地被限制。
電影勇敢的心片尾時男主說了一句“為了自由”,然后悲情壯烈地犧牲了。常常聽說,生命的意義在于追求自由。而自由本身并沒有意義,有意義的是最大限度的發(fā)掘個人潛能。
種子的力量是無限的,每個人出生時,就像一顆種子。但是我們往往忽略了這一點,人們都不甘于平庸,或者說不甘于無趣。而隨著我們的成長,所見所聞的增長,我們形成了一些個人的價值觀念、看待事物的標準等等。這些觀念是否是客觀的?是否帶有偏見呢?是否被世俗的框架局限?這些個人觀念直接決定了我們的潛能是否可以被發(fā)掘。
我們的社會,有各種各樣的規(guī)則、法律法規(guī),告訴我們不能怎么樣,不能怎么樣。在這樣一個處處充滿天花板的社會環(huán)境中,我們很容易把“我不能...”當成了一種理所當然的限制。而殊不知,如果要激發(fā)出我們的潛能,必然要打破種種限制,跳出種種條條框框。武俠小說中,欲練成絕世武功的人,常常要先廢掉之前所學,也是這個道理。
我尤其喜歡看體育比賽,究其原因,體育是一項比較單純的去探索人類運動極限的項目,每時每刻都會有“奇跡”發(fā)生,以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的方式。雖然出于公平性的考慮,比賽也會設定各種規(guī)則,但是不礙運動員去追求運動極限。我想網絡游戲、影視劇能如此吸引人,也是因為它們突破了社會現實,創(chuàng)造出了一個更精彩的空間。
所以,現實世界中的你我,如果想要活得有意思,想要去實現一個個“不可能”,記得要先清空我們之前的思維習慣,打破常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