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爸爸窮爸爸》筆記48

第五課 富人的投資3

20年后的今天

為什么儲蓄是失敗者所為?

20世紀70年代,我們可以依靠儲蓄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那時存款賬戶能獲得兩位數(shù)的利息,確實可以增加我們的財富。但這個時代已經(jīng)過去很久了。

看看NIR——負利率或利率低于零。今天,許多銀行正在為保管儲戶的錢財而索價,儲蓄者是真正的失敗者。

每月拿出一筆錢存起來聽上去確實是一個好主意。這是一種選擇,一種大多數(shù)人都愿意采取的選擇。問題就是:它會蒙蔽人們的雙眼,使人們看不到事情的真相,從而錯過很多使資金大量增加的機會。于是,機會就此與他們失之交臂了。

那時候經(jīng)濟很不景氣,而對于投資者來說,這卻是一個絕好的市場良機。

每個人都在賣出,而我在買入。我不是在省錢,而是在投資。我妻子和我把100多萬美元的現(xiàn)金投在了必將迅速上升的市場里,我們相信這是最好的投資機會。市場不景氣,我一定不能錯過任何一次細小的投資機會。

原來價值10萬美元的房子現(xiàn)在只值7.5萬美元。但我沒有去本地的房地產(chǎn)公司買進這些房地產(chǎn),而是去破產(chǎn)事務律師辦公室,或是去法院洽談業(yè)務。在這些進行房屋買賣的地方,一幢7.5萬美元的房子有時可以按2萬美元或更低的價格買下。

當購買程序一啟動,我就在報紙上刊登售房廣告,以6萬美元、首付為零的條件,出售這幢價值為7.5萬美元的房子。我的電話鈴很快就響個不停,我對有希望成交的買主一一進行了調(diào)查和篩選。然后,當房屋在法律上歸我所有后,我就邀請所有有望成交的買主去實地看房。交易非常火爆,房子在幾分鐘之內(nèi)就售出了。

我把2000美元和200美元的利息還給了我的朋友,他很高興、房屋的買主很高興、律師很高興,而我,當然更高興。我用2萬美元的成本買了一幢房子,又以6萬美元的價格賣出去,凈賺的4萬美元以買主開出的承兌匯票的形式流入我的資產(chǎn)項。所有的工作時間累計起來只有5個小時。

在這個蕭條的市場中,我和我妻子利用閑暇時間做成了6筆這樣的簡單交易。當我們把大量資金投入到增值性的財產(chǎn)和股票市場中無法動用時,我們通過這6次買入、撮合和賣出,最終賺取了19萬美元。由于這張承兌匯票的利率為10%,這樣我們每年有了大約1.9萬美元的收入,其中的大部分被我自己的公司“隱瞞”下來,我們用這筆錢支付我們公司的車輛費、汽油費、差旅費、保險費、招待費及其他費用。

當政府對這筆收入征稅時,這些支出可以作為合法的稅前費用被扣除。

這是運用理財智慧,使用金錢、創(chuàng)造金錢以及守住金錢的一個簡單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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