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字讓我很糾結
說了對不起,就真的能緩解對別人的傷害嗎?尤其是當僅有干巴巴的“對不起”這三個字,沒有承諾改正,我想不出這三個字有多大意義。
說了對不起,別人就必須得接受嗎?哪怕她心里還是很不平衡,痛苦并沒有減少半分,也必須要說出沒關系嗎?
為什么要說對不起?是因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及對他人的傷害,用這三個字來表達自己要改正的決心嗎?還是因為當我們傷害了別人之后,說出對不起會讓自己感受好一點,讓自己顯得很有禮貌呢?
“對不起”究竟有多大的力量,以至于讓一些人以為這三個字一說出口,就能解決一切呢?我想,對不起這三個字是沒什么分量的,當我受到傷害的時候,之所以愿意接受別人的對不起,在因為對他抱有期待,假設他真的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我所接受的是他愿意改正的態(tài)度,而不是對不起這三個字。
當“對不起”說出口后,你的改錯的態(tài)度和決心直接決定了這三個字的分量。當然,“對不起”的是否有效根本還是在于受害者一方,即使你真的誠心要改,如果對方?jīng)]辦法接受(或者嘴上原諒,心里痛苦卻不減)的話,“對不起”的有效性也需要另做探討。
然而對于不會反思自己的人,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他們的“對不起”都是毫無價值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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