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和女兒的沖突再一次讓我看到了自己的自戀幻想:在關系中我需要為別人的情緒負責,我都已經盡量犧牲自己的喜好讓你開心了,你就應該開心,你不開心就是在攻擊我,我就要攻擊回去。
而事實是什么?事實是我無法對別的任何人的情緒負責任,我可以做她們需要的事,但她們開不開心不是我能掌控的。我能掌控的是,我為自己的情緒負責。選擇不帶付出感地去滿足對方,如果有不愿意,那就寧可真實地告訴對方,對不起,我滿足不了你,但你的需求很美好。同時允許她有不開心,那是她的權利,但她的不開心并不是針對我的攻擊,不要有這樣的劇情。
所以今天其實我是帶著付出感同意帶她去的,當她又賭氣說不去的時候,我的劇情就立刻上演:我都這樣了,你還要來攻擊我,你真是忘恩負義。
放下這個劇情吧!把意識回歸到自己的身上,做需要的事情,不要試圖去掌控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