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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容齋隨筆》
西晉南渡,國勢至弱,元帝為中興主,已有雄武不足之譏,余皆童幼相承,無足稱算。然其享國百年,五胡云擾,竟不能窺江、漢。苻堅(jiān)以百萬之眾,至于送死肥水。后以強(qiáng)臣擅政,鼎命乃移,其于江左之勢,固自若也。是果何術(shù)哉?嘗考之矣,以國事付一相,而不貳其任,以外寄付方伯,而不輕其權(quán),文武二柄,既得其道,余皆可概見矣。
方伯之任,莫重于荊、徐,荊州為國西門,刺史常都督七八州事,力雄強(qiáng),分天下半,自渡江訖于太元,八十余年,荷閫寄者,王敦,陶侃,庾氏之亮、翼,桓氏之溫、豁、沖,石民,八人而已,非終于其軍不輒易,將士服習(xí)于下,敵人畏敬于外,非忽去忽來,兵不適將,將不適兵之比也。頃嘗為主上論此,蒙欣然領(lǐng)納,特時有不同,不能行爾。
三代以前,人君壽考有過百年者。自漢、晉、唐,三國、南北下及五季,凡百三十六君,唯漢武帝、吳大帝、唐高祖至七十一,玄宗七十八,梁武帝八十三,自余至五六十者亦鮮。即此五君而論之。梁武召侯景之禍,幽辱告終,旋以亡國;玄宗身致大亂,播遷失意,飲恨而沒。享祚久長,翻以為害,固已不足言。漢武末年,巫蠱事起,自皇太子、公主、皇孫皆不得其死,悲傷愁沮,群臣上壽,拒不舉觴,以天下付之八歲兒。吳大帝廢太子和,殺愛子魯王霸。唐高祖以秦王之故,兩子十孫同日并命,不得已而禪位,其方寸為如何!然則五君者雖有崇高之位,享耆耋之壽,竟何益哉!
及東坡之碑一出,而后眾說盡廢。其略云:“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是皆有以參天地之化,關(guān)盛衰之運(yùn)。自東漢以來,道喪文弊,歷唐貞觀、開元而不能救,獨(dú)公談笑而麾之。天下靡然從公,復(fù)歸于正。文起八代之衰,道濟(jì)天下之溺,豈非參天地而獨(dú)存者乎!”騎龍白云之詩,蹈厲發(fā)越,直到《雅》、《頌》,所謂若捕龍蛇、搏虎豹者,大哉言乎!
此際大除拜,本真宗啟其端,至于移改曲折,則其柄乃系詞臣,可以舞文容奸,不之覺也。
漢武帝外事四夷,出爵勸賞,凡將士有軍功,無問貴賤,未有不封侯者。及昭帝時,大鴻臚田廣明平益州夷,斬首捕虜三萬,但賜爵關(guān)內(nèi)侯。蓋霍光為政,務(wù)與民休息,故不欲求邊功,益州之師,不得已耳,與唐宋璟抑郝靈佺斬默啜之意同。然數(shù)年之后,以范明友擊烏桓,傅介子刺樓蘭,皆即侯之,則為非是,蓋明友,光女婿也。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周君患之。顏率請借救于齊。乃詣齊王許以鼎,齊為發(fā)兵救周,而秦兵罷。齊將求鼎,周君又患之。顏率復(fù)詣齊,曰:“愿獻(xiàn)九鼎,不識何涂之從而致之齊?”齊王將寄徑于梁、于楚,率皆以為不可,齊乃止?!稇?zhàn)國策》首載此事,蓋以為奇謀。予謂此特兒童之見爾。爭戰(zhàn)雖急,要當(dāng)有信。今一紿齊可也,獨(dú)不計(jì)后日諸侯來伐,誰復(fù)肯救我乎?疑必?zé)o是事,好事者飾之爾。故《史記》、《通鑒》皆不取。
忠義守節(jié)之士,出于天資,非關(guān)居位貴賤,受恩深淺也。王莽移漢祚,劉歆以宗室之雋、導(dǎo)之為逆,孔光以宰相輔成其事。而龔勝以故大夫守誼以死。郭欽、蔣詡以刺史、郡守,栗融、禽慶、曹竟、蘇章以儒生,皆去官不仕。陳咸之家,至不用王氏臘。
國初以來,宰相帶三公官居位,及罷去,多有改它官者。范質(zhì)自司徒、侍中改太子太傅,王溥自司空改太子太保,呂蒙正自司空改太子太師是也。天禧以前唯趙普、王旦乃依舊公師,仍復(fù)遷秩。天圣而后,恩典始隆,張士遜致仕,至以兵部尚書得太傅云。
國朝自太平興國以來,以科舉羅天下士,士之策名前列者,或不十年而至公輔。呂文穆公蒙正、張文定公齊賢之徒是也。及嘉祐以前,亦指日在清顯。東坡《送章子平序》,以謂仁宗一朝十有三榜,數(shù)其上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不至于公卿者,五人而已。蓋為士者知其身必達(dá),故自愛重而不肯為非,天下公望亦以鼎貴期之,故相與愛惜成就,以待其用。
王安石為政,又殺其法,恩數(shù)既削,得人亦衰矣。
秦漢之際,楚懷王以牧羊小兒,為項(xiàng)氏所立,首尾才三年。以事考之,東坡所謂天下之賢主也。項(xiàng)梁之死,王并呂臣、項(xiàng)羽軍,自將之,羽不敢爭。見宋義論兵事,即以為上將軍,而羽乃為次將。擇諸將入關(guān),羽怨秦,奮勢愿與沛公西,王以羽慓悍禍賊,不許,獨(dú)遣沛公,羽不敢違。及秦既亡,羽使人還報(bào)王,王曰:“如約?!绷钆婀蹶P(guān)中。此數(shù)者,皆能自制命,非碌碌孱王受令于強(qiáng)臣者,故終不能全于項(xiàng)氏。然遣將救趙滅秦,至于有天下,皆出其手。
唐世鹽鐵轉(zhuǎn)運(yùn)使在揚(yáng)州,盡斡利權(quán),判官多至數(shù)十人,商賈如織。故諺稱“揚(yáng)一益二”,謂天下之盛,揚(yáng)為一而蜀次之也。
唐銓選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謂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yōu)長。
漢武帝末年,盜賊滋起,大群至數(shù)千人,小群以百數(shù)。上使使者衣繡衣,持節(jié)虎符,發(fā)兵以興擊,斬首大部或至萬余級。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盜起不發(fā)覺,覺而弗捕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逼浜笮±粑氛D,雖有盜,弗敢發(fā),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盜賊寖多,上下相為匿,以避文法焉。
光武時,群盜處處并起。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nèi)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fù),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賊并解散。
中書、尚書令在西漢時為少府官屬,與大官、湯官、上林諸令品秩略等,侍中但為加官,在東漢亦屬少府,而秩稍增,尚書令為千石,然銅印墨綬,雖居幾要,而去公卿甚遠(yuǎn),至或出為縣令。魏、晉以來,浸以華重,唐初遂為三省長官,居真宰相之任,猶列三品。大歷中乃升正二品。入國朝,其位益尊,敘班至在太師之上,然只以為親王及使相兼官,無單拜者。
曹操殺楊修之后,見其父彪,問曰:“公何瘦之甚?”對曰:“愧無日磾先見之明,猶懷老牛舐犢之愛?!辈贋橹娜??!豆盼脑贰份d操與彪書,數(shù)修之罪,以為恃豪父之勢,每不與吾同懷,將延足下尊門大累,便令刑之。
受楚之功,而取貨于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备?,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chǎn)而后獲之。讀此數(shù)事,知春秋列國各數(shù)百年,其必有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