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象而求,咫尺千里

近期很喜歡一句話是

“執(zhí)象而求,咫尺千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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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弘一法師病危前手書的偈語。

按我的理解,這就好比朋友相處如果過于追求表面,忽略深層次的交流,成不了至交。

所以為什么有些人難得聯(lián)系,卻重過身邊朝夕相處的人,這是追求“象”和“意”的區(qū)別。

一眼看穿的東西沒有再看的欲望。

而界限太明確,太局部的情感則會變得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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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和你說這句話,就只是這句話。

但我若和他說這句話,即便話一樣,彼此感受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

象有盡,而意無窮。

有時候,交心一次,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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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之間呢,如果過分追求“偽儀式感”,為為之而為之,毫無意義。

最應該是,我可以陪你吃珍饈美味,也可以與你坐路邊小攤。

我可以與你出入堂皇富麗,也可以與你追逐小巷街頭。

誠然,沒有愛不帶附加條件。

但條件不是當做枷鎖,用來框死愛情的,而是如地基一般,讓高樓得筑。

遇到難解決的問題,也不妨對自己說這一句。

“執(zhí)象而求,咫尺千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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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我們離的很近,但實際上相隔千里。

感情不以時間論長短,朋友不以聚散論交情,在我看來,如果有下句,我會寫。

“得象而忘象,無距離之分?!?/p>

這是一種渾然的感覺,真真正正的踏實。

象是實在的,意卻無窮盡,而立象是已盡意,所不盡者,是象外之意。

沒有象,確實意沒有承載之處,一切都是虛幻泡影。

但若“執(zhí)象”,哪怕賓客滿座,卻無一至交,情人無數(shù),卻不得真愛,黃金滿屋,亦不覺珍貴。

得,而忘得,才是真正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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