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奧·巴爾加斯·略薩:
首先得做一場白日夢,只在頭腦中反復思量某個人或某個情景。然后開始記筆記,簡要寫出敘事線索:某人進入場景,然后離開,他做了什么事。等動筆寫小說時,我會列出故事大綱——這份大綱不需要嚴格遵守,等進入寫作進程后再做總體調整,但有了這份大綱我才能動筆。而后我把故事連綴起來,全不費心去思考風格的問題,只是不斷地寫、重寫一樣的場景,構想出全然矛盾的情境。。。。。。
我一般在上午工作,一天里最初幾個小時,我一般在用筆寫作。
早晨幾個小時是最有創(chuàng)造力的。但我從來沒法這樣工作兩個小時以上——手會寫酸。然后我把手寫的東西打出來,邊錄入邊修改;可能這就是重寫的第一階段。但我總是留下手寫的幾行,第二天就能從前一天結束的地方開始打字。啟動打字機能制造一種特殊的動感——就像熱身練習。
不論如何,我會保持嚴格的工作日程。每天清晨到下午兩點,我都待在書房里。這幾個小時對我而言是神圣的。但我也不是一直奮筆疾書;有時我在修改,或做筆記,但總是在有條不紊地工作著。當然,有些日子創(chuàng)作順手,有些日子很糟糕。但我每天都要工作,即使沒有任何新想法,我也會花時間修改、做筆記,等等。。。。。。有時我會重寫已經完成的片段,哪怕只是改改標點。
周一到周六,我集中寫手頭的小說,星期天上午寫雜志文章,短文隨筆。我盡量把這類工作限定在星期天這段時間,好讓它不影響一周其他時間內的小說創(chuàng)作。有時候,我邊聽古典音樂邊做筆記,只要里面沒有唱詞。自從我的住所喧鬧起來,我就開始了這種安排。早晨我一個人工作,誰也不進我的書房。甚至電話我也不接。要是不這么辦,生活即刻淪為人間地獄。
艾麗絲·門羅:
當孩子們還小的時候,我的寫作時間是在他們上學之后。那些年我非常努力地寫作。我丈夫和我擁有一間小書店,甚至我在書店工作的那些年,我也可以在家里待到中午時分。我是應該在家里做家務,可我用來寫作。后來,我不用每天都去書店上班了,我就寫到家里人回家吃午飯,等他們吃完午飯離開之后繼續(xù)寫。大約寫到下午兩點半,我很快喝上杯咖啡,開始做家務,爭取在晚飯前把事情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