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軒第1期主題征文,原創(chuàng)首發(fā),文責自負。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這句話出自魯迅的《孔乙己》。起因是孔乙己因偷何家書遭吊打被鄉(xiāng)鄰調侃,為此事進行爭辯時說的一句話。
“竊書能算偷嗎?”因孔乙己、因這篇文章,成了后人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以至后來只要有與偷書有關的事情,人們常拿這句話作為一個名正言順的理由為自己開脫。
高考之前,忙于學習,忙于功課,課余閱覽讀物非常有限。一是那時時間比較緊張,給予課外讀物的時間非常少;二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用于買課外書的資金,還真不是非常富足,一般家庭是不會拿出閑錢讓去買課外讀物的。
記憶最深刻的一次,是剛升入高一不久,教語文的胡老師在一堂作文課上給我們講:“作為一個高中生,為了寫作文,整天還抱著各種各樣的中學生作文選學習,就如同一個嬰兒在臉盆里學游泳一樣,永遠也學不會!”
“要想學好游泳,必須去大江、大河、大海里去暢游。要想寫好文章,必須要讀課本以外的各種書籍及名著,只有打開思維、擴展眼界,讓你的思想活躍起來、讓你的大腦旋轉起來,讓你仰頭能夠看到深邃的天空,遠眺能夠看到無邊的大海。才能寫出有內涵的文章,才能寫出有深度的作文!”
他讓我們在那個剛剛解決溫飽問題的年代,每人集資2一4元不等,由班里統一去市新華書店去購不同的書。他說按每人買一本計算,班里四十多名學生,每人就可以有四十多套各種各樣的不同書籍可閱讀。如果每一個人在這一年里將這四十多本書籍閱讀完,相信你們的寫作水平都有一個大的提升。
在那個年代,老師的想法是超前的,方法是極其適用的。高考之前的十幾年的學生生涯,就那一年讀了從未見過、看了從來沒有看過的那么多書。當然按老師的指導也做了大量的筆記,為高中作文的寫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也緣于那個時候,養(yǎng)成了一個喜歡寫寫畫畫的習慣。以致后來考上學,最大的樂趣就是去圖書館借書及讀書。亦有了非常充足的時間常去閱讀、去做筆記。
在圖書館,閱讀雜志一類的文章時,常常會為其中的一些好文章、好版塊、好片段愛不釋手。可想抄筆記,一是時間花費太多,二是需抄量的太大,也抄不完。腦袋里就產生了不光彩的想法:把帶文章的那頁雜志撕下來!
一想到撕,就想到偷。一想到偷,腦海里就會閃出來:“竊書能算偷嗎?”幾個字,瞬間心理的天平就不再傾斜。漸漸地就有了一種心安理得的感覺。
盡管撕下那頁雜志時,心里仍會忐忑不安、仍會心跳加快,但有“竊書不能算偷”的心理暗示,加上對文字的喜愛,還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將所撕頁面掖藏于筆記本里。
當然,這僅僅限于一些雜志的版塊欄目,一些袖珍版的詩歌及名言名句等。而對于雜志以外的書籍是絕對不舍、也絕對不會破壞其完好性、完整性的。
那些被撕下來的雜志單頁被帶回宿舍后用小刀裁剪得整整齊齊,然后用膠水粘在筆記本里自己分設的相應欄目里。特別是夜深人靜時,或躺或坐在用布幔遮擋的那僅有一床大的空間里,讀著這些竊來的精華書頁、思緒也不拘一格、天馬行空,有時也能胡謅幾句詩歌,胡編幾篇小文。記得那時寫的最多是情詩。還寫過一篇愛情方面的小說,可只寫了兩萬多字,因能力不夠就擱淺了。
而那些粘貼如和尚百衲衣般的筆記本,兩年的中專生活,一直陪伴我并不斷地增加,直到畢業(yè)時的七八本。它們就如同我身體的一部分,在那個距家千里之外的海城,一直默默地陪著我,汲于我力量,汲于我能量,讓那二年成為我人生中生活得最愜意、最幸福、最快樂的時刻。
也緣于偷書的目的是學習,所以心里為那時的“竊書”一直沒悔悟過,一直也如孔乙己:“竊書能算偷嗎”,不時精神勝利法一下。而那幾本百衲衣筆記也因竊書成了我多年的寶貝,成了我一生中最特殊、最難忘的筆記本。
(2024年度齊帆齊寫作訓練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