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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小物則知之者,何若?
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場園,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
是何也?曰:不與其勞,獲其實,已非其有所取之故。
而況有逾于人之墻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乎!
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者乎!
與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乎!
而況有殺一不辜人乎!
今王公大人之為政也,
自殺一不辜人者,
逾人之墻垣,抯格人之子女者,
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累者,
與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
與入人之場圃,竊人之桃李瓜姜者。
今王公大人之加罰此也;雖古之堯、舜、禹、湯、文、武之為政,亦無以異此矣。
今天下之諸侯,將猶皆侵凌攻伐兼并,此為殺一不辜人者,數(shù)千萬矣!
此為逾人之墻垣,抯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府庫,竊人金玉蚤累者,數(shù)千萬矣!
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與入人之場圃,竊人之桃李瓜姜者,數(shù)千萬矣!
而自曰:“義也!”

【譯文:所謂小事則知道,又怎么樣呢?
比如現(xiàn)在這里有一個人,他進入別人的果場菜園偷竊人家的桃子、李子、瓜菜和生姜,上面抓住了將會懲罰他,大眾聽到了就指責他。
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為他不參與種植之勞,卻獲得了果實,取到了不屬于自己的東西的緣故。
何況還有翻越別人的圍墻,去抓取別人子女的呢!
與角穿人家的府庫,偷竊人家的金玉布帛的呢!
與翻越人家的牛欄馬圈,盜取人家牛馬的呢!何況還有殺掉一個無罪的人呢!
當今的王公大人執(zhí)掌政治,
對于從殺掉一個無罪的人,
翻越人家的圍墻抓取別人的子女,
與角穿別人的府庫而偷取人家的金玉布帛,
與翻越別人的牛欄馬牢而盜取牛馬的,
與進入人家的果場菜園而偷取桃李瓜果的。
現(xiàn)在的王公大人對這些所判的罪,即使古代的圣王如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等治政,也不會與此不同。
現(xiàn)在天下的諸侯,大概還全都在相互侵犯、攻伐、兼并,這與殺死一個無辜的人相比,(罪過)已是幾千萬倍了。
這與翻越別人的圍墻而抓取別人的子女相比,與角穿人家的府庫而竊取金玉布帛相比,(罪過)也已數(shù)千萬倍了。
與翻越別人的牛欄馬圈而偷竊別人的牛馬相比,與進入人家的果場菜園而竊取人家的桃、李、瓜、姜相比,(罪過)已數(shù)千萬倍了!
然而他們自己卻說:“這是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