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愛德華·威爾遜,哈佛大學生物教授,普利策獎得主。和一般的人文藝術作家不同,威爾遜講人文藝術是從600萬年前人和猩猩在進化中分道揚鑣那一刻開始的。他認為,那時候的一些事情,直接決定了我們今天的審美。在這個科學技術當道,人文藝術日漸不受待見的時代,威爾遜還想給人文藝術指一條明路:如果你有一點科學的眼光,你會發(fā)現現在的文藝其實是非常局限的,還有廣闊的領地沒有開發(fā)。
第一部分
最近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產生了一個有點奇怪的想法。
有一次在臨睡之前,我上 Netflix 想看看現在有什么好電視劇。在搜索一番之后,我發(fā)現現在幾乎所有電影、電視劇都有一點“少兒不宜”的成分,要不就是殺人、犯罪,要不就是恐怖、超自然現象,要不就是科幻、政治和戰(zhàn)爭,很少有哪個節(jié)目是老老實實講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你看,我這樣一個人畜無害的宅男,一到晚上竟然滿腦子想的都是這些事兒,這難道不是有點可怕嗎?但此時此刻看電視的不止我一個,大概每家每戶都有人在看那些影片。從外面看,這是一個美好的夜晚,和平的街道兩邊的房子悄無聲息??墒欠孔永锩姘盗饔縿樱總€人的腦子里都充滿了殺人越貨或者稱王稱霸的想法。
這個情境是不是有點荒唐呢?其實一點都不荒唐。人之所以是人,恰恰就在于我們不是白天晚上都那么現實。一到晚上就胡思亂想,是智人十萬年來生活的常態(tài)。而在威爾遜看來,這才是人類創(chuàng)造力的真正來源。我們知道,今天地球上仍然存在很少的一些原始部落,那里的人還過著跟幾萬年以前一樣的生活。人類學家把這些部落當做大自然留給他們的禮物,因為這些部落給人類學家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樣本。通過他們,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的祖先是怎么生活的。
在長期研究之后,人類學家發(fā)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白天的時候,“原始人”之間的談話都比較實際,比如打獵的路線,和目標獵物之類的,就和我們白天聊工作一樣。但是一到晚上,大家坐在一起,點起篝火的時候,話題就變成了講故事。男人們總是吹牛,用夸張的精神講講自己打死猛獸的經歷。除此之外,他們還會唱歌跳舞、搞一些宗教活動??傮w來說晚上的大部分話題都是脫離現實的,就和我們看電視劇一樣。
有人對一個原始部落做過統(tǒng)計,白天的對話中只有6%的內容是講故事,而到了晚上,81%的對話都是講故事。篝火,是個重要設施。篝火讓野獸不敢靠近,讓人感到舒適。但是威爾遜說,篝火的作用不僅僅是提供了安全和溫暖,他認為人之所以能成為人,火實在是太重要了。正是火,給我們提供了想象力。
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都知道,人和猩猩的分道揚鑣大約是因為六百萬年前的一次基因突變。但是,在此后三百萬年間,人類祖先的智力水平還有各方面的表現其實并不比猩猩強,也只是草原上一種動物而已。但是,就在在三百萬年前,人類祖先的腦容量突然開始變大,從400cc慢慢演變到了今天的1300cc,這是怎么回事呢?威爾遜說,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就是火。一開始出現的肯定是野火,野火會燒死草原上的一些動物,有人幸運地得到一些被燒烤過的肉,就發(fā)現比吃生肉強得多,味道更好,關鍵是更容易消化。
要知道,粗植物纖維和生肉對咀嚼能力要求很高,你的牙齒必須很粗壯,下巴必須很寬,嘴必須很大,就好像猩猩的那個樣子。而一旦學會了用火,開始吃熟食,就不需要一天到晚咀嚼食物,小下巴小嘴就開始慢慢流行。而且熟食,特別是肉類,提供了更好的營養(yǎng),人的腦容量就逐漸增加。這個大趨勢就是嘴越來越小,腦子越來越大,這才是猩猩和人類真正分道揚鑣的開始。不過,雖然說是分道揚鑣,但是我們和猩猩在基因層面有98%是一樣的,甚至,猩猩在某些方面的智力比人還強,比如它們很擅長記憶連續(xù)出現的一組數字。但是在社交這個關鍵方面,猩猩遠不如人類。
科學家認為群體的高水平社交取決于個體的三個硬條件。第一,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就是你得能設想一個目標,并且制定完成目標的計劃。第二,共情能力,你得知道對方在想什么,了解別人的感情。第三,模仿和同情。我們通過互相模仿來學習,我們愿意互相幫助。
人在這三個方面的能力都是首屈一指的。而猩猩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獨自覓食,只有小部分時間是用來社交,而人在社交上所花的時間比例遠遠高于猩猩。這大概就是腦容量提升的好處,有足夠容量才容易產生高級智力基因。
更重要的區(qū)別,則是只有人類有語言。動物也能用聲音傳達一些信息,但真正能稱得上是語言的,得是更高級的交流。語言的特點是用一些看似抽象的聲音符號,表達各種復雜的意思。智人的語言到底是怎么起源的,科學家現在并沒有達成共識,但威爾遜不關心這些細節(jié),他強調語言對我們來說,既是一個本能,也是一個文化。說是本能,是因為小孩一出生就對人說話的聲音有特殊的反應。不管是哪個種族,我們用語氣、語調表達的意思大致是一樣的,這些元素似乎是寫在基因里的。說是文化,是因為各地的具體語法和字詞很不一樣。產生語言肯定跟腦容量增大有關,不然怎么能記住那么多字詞呢?人類有了語言,才有了“人文”這個東西。人文,首先是語言的藝術創(chuàng)造。
赫拉利的《人類簡史》中說,智人最重要的一個超能力是能夠想象一些不存在的東西,而威爾遜則更強調語言的作用。我想這兩個說法本質上是一致的:你得有語言,才能描述自己的想象。也就是說有了語言,才有真正的創(chuàng)造。
第二部分
在了解人文創(chuàng)造的生物學起源之后,我們接下來再看看,從這個起點出發(fā),人文創(chuàng)造又會形成怎樣的理論以及人文創(chuàng)造發(fā)展的基石到底是什么?
關于人文藝術,其實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幾乎所有的藝術都有普適性。比方說,雖然我們聽不懂其他國家的語言,但這卻并不妨礙我們欣賞其他國家的歌曲。還有,在一個地方,哪怕是原始部落里,被視為“音樂”的東西,基本在其他國家和文明的人聽起來也是音樂。再比如,讓一個完全不懂西班牙語的人去看一個西班牙語的影片,他也能理解角色的喜怒哀樂,他甚至能大致猜測劇情。這是為什么?這是因為人的同質性,也就是我們都是同一“種”人。
現在大家都知道,起源于非洲的智人是我們共同的祖先。大約六萬年以前,智人離開了非洲,占領了世界各地,這才有了亞洲人、歐洲人之類的分法。至于我們小時候學過的北京猿人、周口店人、元謀人、藍田人之類,他們不是智人而是直立人,現在都滅絕了。從智人走出非洲,到分散居住在世界各地,大約用了五萬年的時間。五萬年對進化來說非常短暫,各地的人還沒有產生很大的基因差異,這就是為什么現在全體人類的本性是一樣的。所以,藝術才具有普適性。
既然藝術是普適的,那要想真正了解藝術,只看文藝史肯定不行,你得把人類作為一個整體去研究。威爾遜說,你需要科學的幫助,才能理解文藝。具體來說,你需要用到五個學科的學問,分別是古生物學、人類學、心理學、進化生物學和神經生物學,而這五個學科有一個共同的根基,那就是“進化論”。
進化論的基礎內容我們都知道,就是有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會流傳下來,不利于生存和生育的基因就會被淘汰。不過,道理是道理,你要真的去研究人類的所有行為,會發(fā)現有一些行為似乎用這個道理解釋不通。比如一個年輕人,為了救助別人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那請問,他這個勇于犧牲的特性是怎么通過基因流傳的呢?這個特性可并不有利于生育——英勇的年輕人沒生孩子就死了,留下原本的結婚對象去給別人生孩子。
這個問題,達爾文那時候就已經考慮過了,他的解釋是“群體選擇”。也就是對人來說,無論是個人還是族群之間都存在著競爭。如果一個族群有無私奉獻的基因,那么這個族群內部的合作水平就比沒有無私基因的族群高。雖然這個族群里有些無私基因的攜帶者很早就死了,但是因為合作水平高,這個族群跟別的族群打仗總能打贏,它獲得的資源就更多,繁衍生息的能力就更強,無私基因就流傳更廣。
這聽上去很有道理,但是達爾文的解釋到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就被人否定了。當時的學者提出了“親緣選擇”理論。這個理論說有時候動物看似是做一些利他的行為,但其實并不是真正的利他,而只是在保護自己的基因而已。所謂的“自私”并非生物個體是自私的,而是“基因是自私的”?;蛳胍鱾?,個體只不過是基因傳播的載體而已。比如我愿意為我的孩子犧牲生命,那你能說我這個行為是無私的嗎?并不能。我的孩子身上有我的基因,我犧牲自己是為了把我的基因流傳下去,從基因角度講,這仍然是自私行為。
那時候生物學界的主流就認為,所有生物的所有看似“利他”行為,都可以用“親緣選擇”和“自私基因”解釋,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群體選擇。但是,近年以來,劇情又反轉了?,F在威爾遜在這本書里直接就說親緣選擇理論并沒有什么強力證據支持,而你要想用親緣選擇解釋英雄主義、公平主義這些人類的高貴品質,你得繞很多個彎才行,很不痛快。威爾遜認同達爾文原本的說法,說像英雄、正義、無私奉獻這些道德品質,只有群體選擇才能解釋得很好。更進一步,對人類來說,群體選擇還不僅僅是基因的演化,文化也應該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人這個物種,現在是基因和文化共同演化。也就是說,人文藝術應該給人提供道德判斷,促進群體選擇。不能為了文藝而文藝,而應該為群體進化服務。
總結一下,在這部分中,我們得到了三點關于文藝創(chuàng)造的內容。第一,全體人類都是智人的后代,所以人性是相通的,文藝具有普適性; 第二,人類之所以有各種利他的道德行為,很有可能是“群體選擇”的結果; 第三,文化對群體選擇非常重要,所以文藝有一個促進道德的責任。接下來我們來說第三部分,自然科學和人文藝術為什么應該互幫互助、互相滲透?
第三部分
現在有很多電視劇和電影,比如《心靈捕手》《西部世界》《星際穿越》等等,它們在劇情中融合的最先進的科學結果,既讓普通人看著過癮也能讓領域內的專家從中學到東西?!秳?chuàng)造的起源》的作者威爾遜,大概也會喜歡這樣的電視劇。因為對于傳統(tǒng)的文藝,威爾遜表示出了強烈的批評。他說,像詩人、小說家、文藝評論家這些人,雖然是從事創(chuàng)作,但是根本不懂科學。你要真給他們講講現代生物學眼中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們會感到很震驚,完全超出了他們的認知。你們搞文藝創(chuàng)作的,專門琢磨人的事兒,卻對跟人有關的科學一無所知,這不荒唐嗎?就以小說為例,傳統(tǒng)上人們讀小說主要是為了滿足一種社會心理需求,也就是之前那種篝火旁的社會性需求。但是自從小說變成嚴肅藝術,我們能不能也從中學到些關于人生的知識呢?
行是行,但是詩人艾略特對此有過一個警告。要從小說中獲取關于人生的知識,始終是隔了一層,艾略特說,你讀小說獲得的并不是“關于人生的知識”,而是“別人關于人生的知識的知識”。小說家要是有見識還好,小說家要是對關于人的科學一無所知,根本沒見識,這不耽誤讀者嗎?
這是威爾遜對于“文藝”的第一種批評,他還有另一種批評,是說文藝受人類自身的限制太大。我們都知道,人的眼界非常有限,各種感知之中,我們過分強調了視覺和聽覺,尤其是視覺,人眼可見的光譜范圍非常窄。威爾遜說,如果有一種藝術形式能夠表現可見光以外的世界,那會是一種怎樣的作品?
還有聽覺,人的聽覺在整個動物界來說幾乎是最差的。蝙蝠能自己發(fā)出聲波,然后通過聲波的回聲來感知周圍的狀況。人類能分辨出一個聲音大致是從哪個方向傳來就很不錯了。還有一種飛蛾,它能夠感知到蝙蝠發(fā)出的聲波,于是和蝙蝠展開聲波上的斗法。這是一種什么樣的境界?我們從來都不知道。
還有些所謂“漂浮生物”,比如某些昆蟲,永遠都生活在水面上,它們既不沉入水中,也不會離開水面,它們的整個世界就是二維的。它們的水面生活非常成功,有捕食、有繁殖、有社交,但是對它們來說,二維的水面就是整個宇宙。你要對一個這樣的昆蟲講三維的世界是什么樣子、宇宙有多大,它肯定無法理解。
對此,威爾遜就問道,我們人類的世界難道不也是這樣嗎?我們的視野是不是太有限了?試想將來有人能用什么技術,把動物界的各種體驗直接傳達到人腦,那將是何等豐富的藝術體驗。所以人文要想發(fā)展,需要科學。
但這并不是說,科學就能解決一切,在威爾遜看來,科學也需要人文。為什么這么說呢?表面上看,今天的科學家相對于文藝工作者是比較硬氣的,有一種智力優(yōu)越感。但是如果你仔細考察現在的科學家,你會發(fā)現他們和牛頓、達爾文那個時代的科學家不在一個量級。以前的科學家都是科學大家,他們對整個學科有深入的見識,有自己的觀點,能控制住場面,能跟公眾說上話。而今天絕大多數的科學家,則被威爾遜稱之為“學徒”。
大部分科學工作者做的都是極其專業(yè)的“小”問題,所謂的“生物學家”,并不是研究整個生物學,他其實只研究一種細胞膜,或者一種特殊的蜘蛛。他們確實把這些小問題研究得很明白很深入,但如果你讓他們說說生物學里那些方向性的、有哲學意義的大問題,他們沒有那個水平。這并不是說現在的科學家不努力,這個原因是現代科學的分工越來越細,每個研究者都躲在一個角落做小問題,而且就連這個小問題還是很多人合作的。
現代科學的評價體系,看的是單點突破的能力,要的是你在某一點,得能宣稱自己發(fā)現了什么。至于說對全局的了解,寫本書介紹整個領域這種工作,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學術榮譽。哪怕你出一本暢銷書,對學術地位也沒有任何幫助。那公眾要不要了解前沿科學?科學家有沒有責任給科學找到意義?像“人的意識”這樣的大問題,很可能需要多個學科、甚至科學和人文交叉研究,我們現在有多少這樣的全能人才?
也就是說,科學也好,人文藝術也好,它們在今天都陷入了一種非常細化的領域和視角中,只有借助彼此領域的知識和視角,才能找到更真實的作用和意義。只有完成這一步,真正意義上的創(chuàng)新才能持續(xù)下去,否則就很容易陷入自說自話的境地。
小說家會努力讓自己的小說看起來更嚴肅,更具有傳統(tǒng)藝術性,但卻讓普通人越來越難以理解。他需要了解技術,了解科學,了解這些領域究竟給人類社會帶來了怎樣的改變,只有這樣,小說家才能寫出真正具有新意的東西,而不是一味的老生常談。
科學家也是,他們會專注于細分領域的微小突破,而忽略了一門學科對于人類社會的總體意義。正因為科學家忽略了,所以才有喬布斯這樣的創(chuàng)新者出現,從細節(jié)上看,喬布斯并沒有發(fā)明任何一項技術,iPhone 只是對之前技術的恰當組裝,但誰都無法否認這是一個對人類社會而言巨大的創(chuàng)新。而就像我們都知道的那樣,極簡美學正是喬布斯的追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