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關于重慶公交墮江的事件刷爆了簡書,微信公眾號等媒體自媒體,本人也通過各種途徑了解了事件的起因和真相。原因竟是一婦人因坐公交過了站,竟和司機發(fā)生口角,直至拳腳相加,導致一車的人喪了性命。那婦人和司機確實是為了自己一己自私而不顧全車人的性命,也不顧及自己的性命了。想來受害者的家屬是不會原諒他們的,可是,如果當時有人阻止他們的互毆是不是不會出現(xiàn)這樣的事件了呢?答案:肯定的。
其實像上面這樣的事件發(fā)生有三個要素:冷漠、麻木的旁觀者,情緒激動,喪失理智的沖突雙方,事件發(fā)生的危險場所、時間、地點等。結(jié)合這三個要素來分析,可以說每天每時每刻都有可能發(fā)生在你我的身邊,可能是飛機上,可能是火車上,也可能馬路邊上,這樣分析嚇得小編都不敢出門了。
其實要是他們這樣想就不會出事了,乘客:“有人打架,打架不好的,要去勸架”;婦人:“過站了,怪我,發(fā)呆竟錯過了,下一站趕緊回去”;司機:“打我,有監(jiān)控我可以告你,還是先靠邊停車,再找那個瘋婆娘算賬!”可是他們偏偏這樣想,乘客:“有人打架,不關我的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看熱鬧耶!”。婦人:“過站了,都怪司機沒提醒我,我還要趕時間呢!我要去找他理論?!彼緳C:“打我!臭婆娘,以為我好欺負?。】慈?!”如果事件三方有一方是按好的方面想的話,這或許最后只是一場鬧劇而已,但事件偏偏卻以悲劇結(jié)束了。
當?shù)赖?、教養(yǎng)、法律都不在線的時候,悲劇發(fā)生了。正好體現(xiàn)了我國公民道德、自律、法律等方面意識的淺薄。
還有一些想說的,想寫的,但我就不說了,因為是大實話,得罪人。畢竟逝者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