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0月28日10時08分,重慶一輛載有15人的公交車(含司機一位)與對面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后墜入江中,車上人員無一生還。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是乘客劉某與司機互毆導(dǎo)致車輛失控。
司機作為專業(yè)駕駛?cè)藛T,應(yīng)當意識到與乘客爭吵互毆會嚴重影響到行車安全,進而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他忘記了自己的首要職責(zé),置乘客的生命安全與不顧和劉某互毆,他的行為等同過失殺人。乘客劉某在車輛行駛過程中,主動攻擊車輛駕駛員的行為無疑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他們的沖動和對生命安全的漠視不但把自己送上了不歸之路,也給另外的13個家庭帶來了壞滅性的災(zāi)難和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痛。
另外的13名乘客可以說是非常無辜,他們沒有任何過錯,但生命之花卻在瞬間凋落!相信他們在落水之后也和命運進行了抗爭,但萬能的上帝此時也來不及伸出他萬能的手!其實他們自己本來可以挽救他們的生命。
乘客劉某從10時3分32秒開始和司機爭吵,到10時8分49秒開始用手機擊打司機的頭部,中間有5分17秒的漫長時間。在本來可以阻止悲劇發(fā)生的寶貴的5分17秒里,這13名乘客在想什么做什么?是覺得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還是想阻止沒有勇氣?甚至抱著圍觀看熱鬧的心態(tài)?難道他們有沒有意識到乘客劉某和司機的爭吵會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嗎?還是意識到了卻沒有勇氣出來勸阻?一名48歲中等身材的女士在實施威脅到乘客生命安全的犯罪行為時,車內(nèi)的13名乘客竟然沒有一人有勇氣去捍衛(wèi)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5分17秒的時間,本來可以挽回15條鮮活的生命,可以繼續(xù)15個家庭的幸福。然而這一切并沒有發(fā)生。是麻木和正義感的缺失?還是自私和勇氣的不足?抑或是生命安全意識的淡漠?可能從落水掙扎到聲嘶力竭呼天撼地尋求救命的絕望,這13名乘客也沒有時間去考慮,命運本來掌握在自己手里,上帝本來在自己心中,本來他們自己可以挽救自己的生命,但是他們并沒有這么做。甚至到女乘客第一次動手后,也沒有人能夠立刻阻止女乘客的第二次出手,直到死亡之神從容地把所有人帶走。
如果生命可以重來,這13位乘客是否會做出和沉默不一樣的選擇?
社會的進步總是需要以生命作為代價,愿這13位無辜生命的遠去能喚醒更多人的正義、良知和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