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當人民不畏懼統(tǒng)治者的威壓時,那么,可怕的禍亂就要到來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謀生的道路。只有不壓迫人民,人民才不厭惡統(tǒng)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現(xiàn);有自愛之心也不自顯高貴。所以要舍棄后者(自見、自貴)而保持前者(自知、自愛)。
本章著重講統(tǒng)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對采取高壓政治,反對肆無忌憚地壓榨百姓。他認為,老百姓一旦不畏懼統(tǒng)治者的殘暴統(tǒng)治,那么可怕的反暴力斗爭就要發(fā)生了。他希望統(tǒng)治者不要自居高貴,而要自知、自愛,拋棄自見和自貴,這樣,他就不會遭到人民的反抗。此章講“不自貴”,與十三章講“貴身”、四十四章講“名與身孰親”的內(nèi)涵不同。“貴身”講維護人的尊嚴,自重自愛,不以榮辱優(yōu)患和其它身外之物損害了自身的尊貴;“名與身孰親”則說人的價值比虛名和貨利更可寶貴,不要為爭奪身外的名利而輕生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