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的方法與貧乏的內(nèi)容
考證學派所用的方法是歐洲研究自然科學的方法。我們從考證學大師戴東原的治學方法可以證明。梁啟超曾舉出它的十大特點,大意如下:
(一)凡建立一個主張,必須依靠證據(jù)。
(二)選擇證據(jù),以時代為標準,時代越古的證據(jù),就越認為可靠。
(三)孤單的證據(jù)不能建立確定的結(jié)論:其無反證者暫時保存之,得有續(xù)證則漸又信仰之,遇有力之反證則拋棄之。
(四)隱匿證據(jù)或曲解證據(jù),都認為不道德。
(五)最喜歡集合許多同類的事項,做比較的研究,而探尋其一般的規(guī)律。
(六)采用舊的學說,必須明顯地引用,反對暗中偷用。
(七)彼此見解不同,盡量發(fā)展論爭,弟子也可以駁難本師,被批評者并不生氣。
(八)論爭以本問題為范圍,采客觀的理智的態(tài)度,對于對方意見亦同樣尊重,反對謾罵譏諷及牽涉題外。
(九)喜歡專門研究一個問題,做深入的探討。
(十)文體主張樸實簡潔,反對啰啰唆唆。
以上這十種方法,顯然是西洋所謂實證主義的具體應用。胡適也曾經(jīng)說過清代考據(jù)之學的特點有兩點:(一)大膽的假設(shè);(二)小心地求證。這兩者就是科學方法的要點。
清代學者所用的方法雖然是進步的,但所研究的對象非常狹隘,所獲得的成果非常微末——雖然有極可寶貴的收獲,但就多數(shù)學者所耗費的精力而比例地說,那成果是相對的小。除天文學及算學外,廣大的自然科學領(lǐng)域完全不被清代學者涉及。即就古學而論,所謂名物制度的考證是很少有輝煌的成績的。最大的收獲只是在文字訓詁方面。當時以考證著名的有戴東原及惠棟兩派,戴派比較地富于批評精神,研究的成績就比較多,文字訓詁方面的收獲是他們的功勞,惠棟派拘守漢儒傳統(tǒng),缺乏批評精神,其考證支離瑣碎,不得要領(lǐ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