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網(wǎng)首發(fā)?邵氏聞見錄?卷八?115反戈一擊呂惠卿

01

譯文

王安石以觀文殿大學(xué)士的身份主政金陵,推薦呂惠卿擔(dān)任參知政事。

呂惠卿擔(dān)任參知政事以后,就背叛了王安石。他將王安石寫給自己的新拿出來,里面有:“不要讓那個同年的人知道?!边@個所謂同年的人指的是馮京,王安石和馮京都是辛酉年出生的。

里面還有:“不要讓皇帝知道?!鄙褡诨实圻@才對王安石不滿。

呂惠卿還發(fā)起了李逢案并牽連了李士寧。李士寧啊,是蓬州人,身負(fù)道術(shù)。王安石在金陵守孝的時候,和李士寧交往了幾年。呂惠卿就是想通過李士寧牽連到王安石。

呂惠卿還搞出鄭俠案,牽連出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讓王安國被處罰。

呂惠卿為了謀害王安石已經(jīng)沒有什么事是做不出來的。神宗皇帝突然醒悟過來,抓緊召王安石回到朝廷。王安石也沒有推辭,從金陵坐船只用七天就到達皇宮,再次被拜為昭文相。呂惠卿則被外放到陳州。李逢案就此終結(jié),李逢的同黨被殺,李士寧只是被流放而已。

哎呀,這王安石如果沒有神宗皇帝的保全那就危險了。不過王安石再次拜相后不久就再次被外放到金陵,直到死也沒被重用。

早先,韓絳對助役法的看法和王安石相同。后來韓絳被任命為史館相,也和呂惠卿不對付,就被外放到定州了。

02

原文

荊公后以觀文殿大學(xué)士知金陵,乃薦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惠卿既得位,遂叛荊公,出平日荊公移書,有曰:“無使齊年知?!敝^馮公京,蓋荊公與馮公皆辛酉人。

又曰:“無使上知。”神宗始不悅荊公矣。

惠卿又起李逢獄,事連李士寧;士寧者,蓬州人,有道術(shù),荊公居喪金陵,與之同處數(shù)年。意欲并中荊公也。又起鄭俠獄,事連荊公之弟安國,罪至追勒。

惠卿求害荊公者無所不至,神宗悟,急召荊公。公不辭,自金陵溯流七日至闕,復(fù)拜昭文相,惠卿以本官出知陳州。李逢之獄遂解,其黨數(shù)人皆誅死,李士寧止于編配。

嗚呼!荊公非神宗保全則危矣。再相不久,復(fù)知金陵,領(lǐng)宮祠,至死不用。

初,韓公絳論助役,與荊公同;后拜史館相,亦為惠卿所不容,出知定州。

03

呂惠卿:北宋宰相,“新黨”第二號人物。這個人重度參與了變法。和王安石決裂以后在地方上還是繼續(xù)在自己的權(quán)限之內(nèi)推行新法。說到底,他還是和王安石一樣,都太菜了。

安國:即王安國,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石有兩個弟弟,都和他政見不合。

04

說一下李逢案和鄭俠案。

這個李逢案是李逢和劉育勾結(jié)宗室趙世居意圖顛覆。這個李士寧呢,和趙世居關(guān)系不錯。他曾經(jīng)送過一把刀給趙世居,可能還說過那種非常危險的不該說的話。

最后結(jié)果是,李逢和劉育判死刑,趙世居賜死,李士寧流放。這個案子是宋神宗欽定的案子。

就我個人的看法,單論這個案子的話,這樣的判決好像沒問題。

鄭俠案也被稱為流民圖案。變法期間,正值旱災(zāi)。鄭俠砍倒災(zāi)民流離失所,于是將這個場面畫了下來。通過特殊渠道將這幅畫送到了神宗皇帝處。

鄭俠表示,之所以大旱就是因為王安石。所以請求神宗高皇帝罷黜王安石。

神宗皇帝看過鄭俠的流民圖后深受打擊,暫停了部分新法。然后就下雨了。

這個事就讓王安石無法繼續(xù)擔(dān)任宰輔,只能辭職。

后續(xù)新黨就展開了對鄭俠的報復(fù)。鄭俠本人也被流放到了廣東。王安國也被罷職為民。

大體上就是這么個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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