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朱朱哥弟

一、請示
含義及功用:是“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示指示、批準”的公文文體。
性質:是上行公文,專為請求批準或指示一邊合法行動的,由此體現(xiàn)領導關系,實施上級領導。
二、目前我們經(jīng)常遇到的主要類別
(一)建議請示:發(fā)現(xiàn)問題但牽扯全局,超出本機關職權范圍,而向上級建議,請示批準或批轉;《國家工商局關于在全國逐步推行經(jīng)濟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請示》。
(二)求批請示:凡需上級批準才能實施或牽扯到本機關無權解決的問題,而請求審批;《關于寧波港與XXXX崗建立友好港關系的請示》。
(三)求助請示:工作中遇到無力解決而又需要解決或群眾要求解決的問題,而請求上級幫助;《XX省人民政府關于遭受洪澇災害要求調撥救災資金物資的請示》。
(四)探討請示:對上級決策、文件,從實際出發(fā)請求重新考慮決定,或輕視的內(nèi)容有普遍意義而請求批轉?!禭X銀行XX市中心支行關于辦理抵押借款合同的公證手續(xù)可否列入成本的請示》。
三、請示格式和寫法
標題一定要寫明“請示”,事由要概括準確,發(fā)文單位可以在標題上寫明,也可以不寫而簽署在正文后邊。
標題下、正文前,要頂格寫明接受請示的單位或主管領導人的名字。
正文要開門見山些請示問題的緣由,然后著重寫請示的問題(順序可以倒過來);
從內(nèi)容上看,要注意提出意見,以供上級判斷、抉擇。正文之后要另起,寫明請示批示。如,“請予批準”、“請審查指示”、“望及早批復”等;也可請求轉發(fā)至什么范圍執(zhí)行或參照執(zhí)行。最后在右下方簽署機關名稱或領導人的名字,下面寫上日期。
四、請示寫法中注意事項
一是標題中不能寫成“請示報告”;
二是不要在“報告”等非請示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報告中寫“以上報告當否請指示”不在此列);
三是必須事先請示,不能先斬后奏像個總結報告;
四是必須一事一請示,不能許多事攪在一起,像個綜合報告;
五是向主管部門請示,不要越級請示,也不要多方請示,如果受雙重領導的單位或者牽扯帶幾個單位或領導,要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由主送機關負責解決或答復,而抄送有關機關、領導知曉;
六是請示事項涉及其它部門業(yè)務范圍的,應當協(xié)商一致后上報,未取得一致意見時,應在“請示”中說明。幾個機關有同一件事需要請示,要聯(lián)合行文,會簽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