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許多智力以外的因素可能會影響到測驗結果,例如不自然的測驗狀態(tài)以及測驗可能帶給兒童的恐懼感等。
一些長期的影響因素,如生活背景、成長經歷、健康狀況和努力程度等。鑒于這些潛在影響因素的存在,強調對個體的測驗結果應當僅在擁有相似生活背景的個體之間進行比較。
最后,他們指出持續(xù)重新測驗的重要性,因為個體的成熟速率和智力體驗不同,其智力的發(fā)展進步速率也不同。
修訂后的量表由56 個項目組成,參照各年齡段通過相應測試項目的兒童所占的百分比(他們測驗了約200 名年齡介于3 ~15 歲的兒童),確定難易程度并進行排序。
最重要的是,他們提出了智力年齡(metal age)的概念。舉個例子,如果一名兒童通過了10 歲級別的測驗,但沒有通過11 歲級別的測驗,那么便認為這個孩子擁有典型10 歲兒童的智力,不管他的實際年齡有多大。1911 年版量表的適用范圍擴大為3 歲至成人,一共分為11 個層級,每個層級包含5 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