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要去跑步呢,可能是因為跑道就在那里吧。
沒有雨的晚上,路燈開始泛起暈黃時,我便挽起長發(fā)、換鞋、戴上耳機(jī),步入夜色。
在光線暗淡的時刻跑步,此刻心情是明朗還是惆悵,擦肩而過的人都無法捕捉到。他們也收起了白日樂于揣測別人的癖好,無暇再扮演小說家。
三月初武漢的夜晚還是冬天,操場上極冷,寒氣像是能滲入人的細(xì)胞,哆嗦一下,讓人熱切地想要跑步。
操場東邊的跑道,校外的一條小吃街與它一墻之隔。每每跑到這里,夜色里清冷的空氣消失了,油膩的煙塵穩(wěn)穩(wěn)當(dāng)當(dāng)?shù)芈湓诎l(fā)絲間、鉆進(jìn)鼻腔里,避之不及。
可那墻外熱鬧的笑語,躁動的氣息,再夾雜一點煙火味兒,總在渾然不覺中讓我放慢步調(diào)。
騎著小型單車的小孩從我身旁呼嘯而過,留給我的是飛速旋轉(zhuǎn)的車輪,還有清脆的笑聲。
小的時候,是在離家不遠(yuǎn)的一處空地上練習(xí)騎單車。有小伙伴在車座后用手掌穩(wěn)住重心,得知她將松手時,我用力踩一腳踏板幻想放飛自我,下一秒就是哐當(dāng)聲,我拽著自行車跌入泥土的懷抱。
小伙伴們咯咯地笑著,我也咧開嘴笑了,他們扶起車,我拍掉衣服上沾的灰,可真是快活。
我跑過一對情侶。男生在最靠外的跑道,女生短發(fā)高個,在他旁邊的跑道,落后于男生半臂左右的位置,無人講話。
后來他們多次從我身邊跑過,他們的速度沒變,是我慢了;他們雙方的位置沒變動,女生輕輕伸手就能觸到男生的距離。
張愛玲寫過:我一直在尋找那種感覺。那種在寒冷的日子里,牽起一雙溫暖的手,踏實地向前走的感覺。
若兩人牽手跑步,在我眼中未免有點可笑。他們沒有牽手,但每一次邁步的頻率都高度一致,這種默契比安全感更可靠。
跑過一對老夫婦。老頭抱著小孩,老婦人嘴里念叨著“等會等會”,翻弄衣服口袋的手終于摸到紙巾,放在小孩嘴角,舒了口氣,“吐出來吧”。
我低頭看了眼腳下的跑道,只知道它在多年的風(fēng)雨里早已面目全非,這里凸出一角,那邊泛起一塊皮,卻未曾看見它的干凈清爽,一如多年前。
老頭放下小孩,老婦人拉著小孩的手,看向從旁經(jīng)過的我,輕生的哄著小孩:我們像姐姐一樣開始跑步好不好呀?
跑過橘黃色的路燈。黑暗明明占領(lǐng)了整個夜色,可它還是固執(zhí)的、在我望向它時,將泛黃的光亮落在我的身上。
跑進(jìn)雨中,跑過日落,跑進(jìn)夜里,又跑出黎明,無數(shù)個我奔跑成一個我。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孤獨,此刻顯然不是,酸澀的小腿與熱騰騰的汗滴讓我恍若重生。
“跑步”只是一個普通的動詞,現(xiàn)在總是被貼上太多鮮麗的標(biāo)簽,簡簡單單的跑個步而已,哪有那么多自律與高尚。
我喜歡把它理解為一個熵減的過程,我花費時間、消耗體力、冒出很多胡思亂想來完成這件事。
我不喜歡將跑步視為熵增的工具,不去想怎樣它才能帶來效用,在濃郁的夜色里看一眼世間百態(tài)很純粹的一面,足夠了。
于我而言,跑步是無用的。
那我為什么還要繼續(xù)跑呢,熱愛生活。這就像一個殺人犯堅持說自己沒有殺人一樣,讓人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