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4

原文: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所以備民也。為治而去法令,猶欲無饑而去食也,欲無寒而去衣也,欲東而西行也,其不幾亦明矣。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為可分以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堯、舜、禹、湯且皆如騖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貪盜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議之。其議,人異而無定。人主為法于上,下民議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為上也。此所謂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堯、舜猶將皆折而奸之,而況眾人乎?此令奸惡大起、人主奪威勢、亡國滅社稷之道也。今先圣人為書而傳之后世,必師受之,乃知所謂之名;不師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議之,至死不能知其名與其意。故圣人必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為天下師,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則大詐貞信,巨盜愿愨,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勢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勢亂之道也。故勢治者不可亂,勢亂者不可治。夫勢亂而治之,愈亂;勢治而治之,則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亂。

注釋:幾:接近、達到

? ? ? 勢治:法家的政治主張,君主靠無上權(quán)勢統(tǒng)治

譯文:法令,是百姓的生命,是治理國家的根本,是用來保護百姓的。想要治理國家卻拋棄法令,如同想要沒有饑餓卻拋棄糧食一樣,如同想要沒有寒冷卻拋棄衣服一樣,如同想要去東方卻向西方走一樣,如此辦不到也是很明顯的。一只兔子跑,一百人追,不是因為兔子可以分成一百份,是因為兔子的所有權(quán)沒有確定。賣兔子的滿大街都是,盜賊卻不敢盜取,是因為兔子的所有權(quán)已經(jīng)確定。因此,名分未定,堯、舜、禹、湯也會縱橫疾馳地去追逐;名分已定,貪婪的盜賊也不去獲取。現(xiàn)在法令不明確,法令的名目不確定,天下人會議論的。如此議論紛紛,大家不統(tǒng)一而確定不下來。君主在上面制定法令,百姓在下面議論紛紛,這是法令不確定,上下錯位。這就是名分不確定。名分不確定,堯、舜也會做錯事,更何況普通人?這樣做會導致奸惡大起、君主被奪權(quán)、亡國亡社稷。如今,有以前的圣人著作流傳至后世的,必須由老師傳道受業(yè)解惑,才能知道著作的真正含義;沒有老師傳道受業(yè)解惑,而以自己的想法去議論,到死也不會知道真正的含義。因此,圣人必然會為法令設置官吏,這樣可以傳法于天下,就可以確定名分,名分確定了,那么大奸大惡也會正直誠信,大盜也會誠實忠厚,從而都能得到治理。因此,名分確定,是實現(xiàn)勢治的辦法;名分不確定,無法實現(xiàn)勢治。所以,要實現(xiàn)勢治就不能亂,勢亂的就不能治理。如果勢亂還去治理,就會更加混亂;如果勢治再去治理,就能國泰民安。所以,圣明的君王會在勢治的時候治理國家,不會在勢亂的時候治理國家。

個人感悟:名分,應該理解為規(guī)則、秩序、標準等等可以確定下來的東西,代表了某個確定,代表了某個規(guī)矩方圓。有了名分才能按照規(guī)矩辦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一片混亂,也不知道誰說了算,也不知道聽誰的,也不知道該怎么做,那就剩下扯皮了,還談什么治理,談什么把事情做好?所以,凡是改革,必然先定名分、立規(guī)矩,這是治理的方向、框架所在。同樣,名分也是我們?nèi)粘9ぷ?、學習、教育、做事的方向和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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