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從動物倫理看人性》2326

但是,即使我們不是效益主義者,根據(jù)常理,我們也會承認道德應該要關注個體的利益,譴責對于利益的不當傷害??照勑男粤贾照劦赖路▌t,卻不去過問一件事給“誰”帶來了“什么樣”的利益還是傷害,這種道德豈不是太空泛、太不食人間煙火了?講不講這種道德,有點像是穿鞋子的時候應該先穿左腳還是先穿右腳,并不會造成現(xiàn)實世界里的太大差別,這等于是把道德給架空了。為了讓道德具有實際的意義,一個對象是不是應該受到道德的考量與保護,首先要看他是不是有利益需要考量跟保護;既然有利益,就有道德地位。

讓我們總結(jié)一下:能感知痛苦,就有利益可言;有利益可言,就有道德地位。這是辛格動物倫理學的第一個核心主張。其實,我們可以把這個主張再簡化一點:任何生命,只要能夠感知痛苦,就應該受到道德的關注與保護。根據(jù)這個主張,幾乎所有被人類使用的動物,都是有道德地位的。也就是說,你如何對待這樣的動物,是有道德上的是非對錯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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