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錦鯉!把我的年假還給我!
“你以為我是臭要飯的?我倒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個機會!我要爭一口氣,不是要證明我比別人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訴人家,我失去的東西我一定要親手拿回來!”——《英雄本色》
電影《英雄本色》是很多人心中的經典,片中 “小馬哥”的這句經典臺詞也曾打動無數人。下面我們要分享一位現實版的“小馬哥”的故事。
一、劇情梗概
趙先生也就是我們這段故事中的主人公“小馬哥”,在2015年1月1日進入一家公司工作,并與公司簽訂了期限為2年的固定期勞動合同。2016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決定不再和趙先生續(xù)簽勞動合同,向趙先生支付了2個月工資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二、劇情反轉
事情本來也就算是完滿劃上了句號,但是我們的“小馬哥”趙先生說出了《英雄本色》中的那句經典臺詞:“你以為我是臭要飯的?我倒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個機會!我要爭一口氣,不是要證明我比別人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訴人家,我失去的東西我一定要親手拿回來!”。
三、發(fā)生了什么
原來,趙先生在工作期間從未休過帶薪年休假,趙先生認為公司應按照其未休年休假天數支付3倍工資作為補償。然而公司卻認為,趙先生在工作期間從來沒有提出過休帶薪年假的申請,而且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帶薪年假跨年不休就作廢了,所以堅決拒絕了趙先生的補償要求。
四、對簿公堂
趙先生與公司各執(zhí)一詞,無法達成一致,于是“小馬哥”趙先生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
?五、今日說法
仲裁委經過審理,對雙方的爭議給出了裁決決定。決定認為:趙先生在入職該公司之前,已經連續(xù)工作超過一年,也就具備了休帶薪年休假的法定條件。該公司在趙先生工作期間未安排其休帶薪年休假,并且趙先生要求支付2015年至2016年未休帶薪年休假補償的請求未超過仲裁時效,故裁決該公司按照趙先生未休帶薪年休假天數支付2倍的工資作為補償。
文菲君認為:
職工年休假應由單位統(tǒng)籌安排,如果職工未休帶薪年休假企業(yè)要補償!
相關法律依據:
???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勞動者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勞動者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勞動者年休假。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享受年休假。是否休年休假應由單位統(tǒng)籌安排,而不以勞動者提出休假為必要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但是勞動者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只支付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而無需另外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補償。對于勞動者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本案中,該公司已向趙先生支付了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所以只需按照趙先生未休年休假天數額外支付2倍的工資作為補償。
??? 企業(yè)在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執(zhí)行過程中一定要把法律法規(guī)了解透徹,并在設計制度時做到嚴謹細致,才能最大限度保護企業(yè)和員工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