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寫了一篇《“薅羊毛”》的文章,其實我就是把日常各種有支付功能APP平臺上的優(yōu)惠活動帶來的快樂購物體驗寫了寫,也沒有面面俱到的寫,沒想到一發(fā)出來就被鎖了。
我以為可能是直接提到了某付寶、某閃付、某支付等等的名字敏感了,就趕緊都改成字母+諧音字了,申請解鎖,沒想到被駁回了。那我想可能是人家要求更嚴,諧音字也不行唄,就把名字都改成字母了,沒想到第二次被駁回,徹底over了。簡書的原因是:“你提交的《“薅羊毛”》文章解鎖申請被駁回,理由:文章內容還有營銷傾向,不能讓解鎖?!?br>
營銷?我給誰營銷?我沒有提任何一個平臺的名字,只是說說自己在各個平臺省錢購物的體驗,充其量就是購物體驗而已,怎么還變成營銷了呢?況且那些平臺現(xiàn)在是幾乎所有人每天都在使用的,用得著我去幫助人家營銷嗎?怎么平臺連名字都不讓提了呢?而且我后來連平臺的名字都隱去了,還不行,我給誰營銷?為什么還被駁回?
這怎么連正常寫個文章都這么費勁呢?簡書的這些審核人員難道沒有基本的是非觀和認知觀嗎?
每一次都文章被鎖都弄得心情不爽,這一次連續(xù)申請被駁回就更加不爽。如果真的涉及敏感話題咱也認,怎么一個購物體驗就變成涉嫌營銷了呢?真的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