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案子,尤其是證據(jù)比較多的,一定要提前整理好證據(jù),裝訂成冊,做好證據(jù)目錄并打碼。用法官的原話說,律師是給法官提供方便的,不是給法官添亂的。庭前沒做好的事情及錯誤,開庭時都會被無限放大,讓你羞愧到無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