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一首歌讓你想起誰?
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如影隨形
無聲又無息出沒在心底
轉(zhuǎn)眼 吞沒我在寂默里
我無力抗拒 特別是夜里
想你到無法呼吸
恨不能立即 朝你狂奔去
大聲的告訴你
愿意為你 我愿意為你
我愿意為你 忘記我姓名
就算多一秒 停留在你懷里
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我愿意為你 我愿意為你
我愿意為你 被放逐天際
只要你真心 拿愛與我回應
什么都愿意 什么都愿意 為你

女兒的手機時不時放出王菲的《我愿意》,翻起塵封已久的記憶。
這首歌,是我唱給女兒爸爸的歌,那一曲撕心裂肺的過去,那一曲肝腸寸斷的回憶,那一曲轟轟烈烈的愛情。
我想每一位小女子的內(nèi)心深處都渴望著一份轟轟烈烈的愛情,遇到一位認為值得付出的那個人。
但,轟轟烈烈與值得付出似乎并不能畫等號。轟轟烈烈是一種感受,值得付出是一種評價。
清晨,睜開雙眼,望著身邊的人,腦海里不由地浮現(xiàn)出的就是這首歌:我愿意,為你,一切都愿意為你!
是的,我的愛情是純粹的,是簡單的,我愿意!為了這個人,我愿意放手,放過這個人,放過我自己。
有人說,為什么不為女兒考慮考慮,這樣的決定是不是太自私?
“自私?”? 我笑了,怎么會,我如此的愛我的女兒,我不愿意她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不愿意她生活在一個冷漠的家庭。放手,不僅是對這個人,不僅是對我,更是一種責任。
我用了一年的時間想清楚是否結(jié)束,又用了一年的時間結(jié)束掉這段本不屬于的婚姻。帶給他的是一份自由,帶給我的是一份找回自己的力量,帶給女兒是兩份的愛。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不,我經(jīng)歷過,我不后悔,我慶幸!我慶幸我擁有過這份愛情。
所謂的轟轟烈烈,并不是雙方,只是單方的情緒輸出。只是正巧是這個人罷了。
對愛情的所有感受:迷戀、留戀、難過、悲傷、喜樂等等的情素,都是源自自己內(nèi)心的表達,遇到一個味道適合的人,正好可以充分展示出來。
我鼓勵孩子們多去認識一些人,找到合適的人可以共渡一生的人。
愛情的三要素:1. 生理沖動;2. 心理親近;3. 長久意愿。如果只具備前兩個,那不過是沖動加好玩罷了。
越來越清晰:愛情不等于婚姻。兩個人相處是需要智慧的,只是恰巧那時的我不具備這樣的智慧。
如果回到過去,再遇到這個人,我想我依然是:我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