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四日,距離上次見面二十幾天。好不容易有見面的機會,結局卻是不歡而散。
我順手打開我的包把手機放進去,他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的錢,一把就抓了過去。我讓他還給我,假裝沒聽見。在我再三的要求下,說還給我五塊錢,我不要。然后又說上車就把錢還給我,上了車錢還是沒給,于是,我下了車,讓我妹妹帶我走,他一邊走一邊假裝把錢放在我的帽子里,追著在后邊說在帽子里,我生氣地想把錢抖落出來,抖了幾下發(fā)現(xiàn)并沒有放,于是我更加生氣地離開了。
其實也沒有很多錢,只有四百三十塊。從戀愛到結婚,他從來沒有給過我一分錢,現(xiàn)在還搶我的錢,我真的是太氣憤了。他沒給過我一分錢,我也不問他要,除了他答應給我報銷然后沒給的錢我會問他要以外,我從來沒有問他要過錢,但即使我要了,也從來沒有見到過錢,所以在這段感情里,我習慣了自己掙錢自己花。結不結婚,我的生活都沒有絲毫改變。可能只是打著愛情的幌子結了婚吧,原來,糟糕的婚姻真的只是搭伙過日子。不知道這樣的婚姻我還能忍多久,或許有一天我離婚了,我也絲毫不會感到意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