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知:
1、幫助兒童了解并接受限制是在預防、示范、傾聽以及問題解決法都不能奏效的情況下使用的。也就是當問題行為出現(xiàn)了,我們需要針對問題做出對策的時候,需要用到的辦法,就是幫助兒童理解并接受限制。然而在處理問題的時候,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懲罰,馬老師也明確地跟我們解釋了懲罰和今天向我們介紹的后果法的區(qū)別,根本區(qū)別在于它是否與不良的行為之間具有聯(lián)系。懲罰是成人外加的和不良行為缺乏聯(lián)系的做法,但是后果法(不論自然后果法還是邏輯后果法)都與不良行為之間具有聯(lián)系。懲罰只能影響即可的回應,兒童回避了不良行為,做一些認識中大人可能會期待他做的回應,因為會害怕成人的處罰?;蛘邇和苯影凑粘扇说膽土P去做其他的事情,但是這并不能從根源上引導兒童正確的認識這件事情。相反,后果法則提供了與長遠的、積極的目標相一致的有效的、直接的結果??梢詭椭鷥和此甲约旱男袨楹徒Y果之間的聯(lián)系。因為這一辦法的使用本身就是有前提基礎的。第一、是兒童因缺乏了解而導致的;第二、不是因為沒有不適宜的環(huán)境、期望或角色榜樣引發(fā)的問題;第三、要保證兒童在生理、智力、情感等方面都能夠做出可取的行為并擁有必要的技能。這樣對于兒童的自我管理和道德自主會有長期的影響作用。德瑞克斯將后果法分為自然后果和邏輯后果,在其實在之前侯爸的《正面管教》課程中也涉及過邏輯后果和自然后果的介紹。這兩者的區(qū)別在于是否有成人的介入。有成人介入的稱作邏輯后果,而兒童行為直接導致的,沒有成人介入的則是自然后果。在解決實際問題的時候,要看問題的發(fā)展是否需要成人的介入,如果在不需成人介入,可以通過自然后果來讓兒童明了自己的行為和后果之間的聯(lián)系,則采取這個辦法,如果后果比較嚴重,不能任其發(fā)展,或者兒童能力不夠的時候,成人的適當介入可以讓控制問題的嚴重性。
? 感悟: 自然后果法注意事項:
1、自然后果法是安全的放養(yǎng),而不是不計后果的放養(yǎng)。最好在孩子青春期之前運用,尤其在學齡前使用是最安全的時期。這段時期孩子面對的大多是生活瑣事,沒什么危險。
2、家長要做的,不是拿各種條件和后果“脅迫”孩子,阻止孩子做某些事情。而是“告知”孩子這么做可能有哪些后果,然后由孩子自己做出選擇。自然后果法的使用態(tài)度很重要,一定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tài),才會發(fā)揮足夠大的效力。
3、自然后果法重視的是后果的發(fā)生給孩子帶來的內(nèi)心感受,如果父母本著不讓后果發(fā)生的想法,那就失去了自然后果法對孩子的珍貴意義。
學習真正的意義不在于我知道了什么,而在于:我開始做了那些……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