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人寫作久了,就會形成自己的寫作套路或者說寫作風格。如果自己的寫作方式很完美,那無話可說。如果自己的寫作方式還存在很多問題,無人指出來,自己是很難發(fā)現的。
比如,有的人喜歡寫道理加故事,是可以的。道理和故事,可以分開寫,純故事,純道理。也可以以故事為主,道理為鋪,只用一兩句作為點眼之筆,這樣的文章比較精彩,有看頭。看《道德經》的寫法,就是如此,通過觀察生活,來概括人生大道。也有以道理為主,故事為鋪的。我認為不好的方式是道理和故事各占一半,沒有輕重。這樣故事不夠深刻,道理不夠突出。
不管你是寫故事,還是故事加道理,目的是體現你悟到的“道”。“道”的得來,來源于對生活細心的觀察。一個細心的人,能觀察別人觀察不到的東西,進而寫出自己獨到的境界。
以前寫雨,都帶有傷感的筆調,現在寫雨,都是陽光的積極的,下雨也很好,一點都不討厭。下雨有下雨的好,天晴有天晴的好。
一個人,對宇宙萬物認識的提升,能幫我們寫出深刻的文章。天天寫這些,就是在格物,是修身的開始。寫作最終是在修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