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開戶,主動扣款:誰該為這場錯位的“獨生補助”負責?

被動開戶,主動扣款:誰該為這場錯位的“獨生補助”負責?

一、遲來十年的存折:一場莫名開啟的權益糾紛

2007年在銀行開戶的存折,遲至2018年才交到當事人手中,明明不符合獨生子女費申領條件,卻在2016年起莫名收到相關補貼?這場發(fā)生在陵城區(qū)、跨越十年的權益糾紛,藏著太多未解之謎。


于先生有兩個孩子,按照相關政策,明確不符合獨生子女費的申領條件。早在2014年,他就曾就獨生子女費相關事宜,嘗試與陵城區(qū)當地鎮(zhèn)上相關部門溝通,在得到“辦不了”的明確答復后,便暫時放下了此事??勺屗f萬沒想到的是,這場看似已經結束的溝通,卻在兩年后出現了詭異的轉折:2016年,一筆標注為“獨生子女費”的款項突然存入他的賬戶;2018年,他又被通知前往銀行領取一本新的活期存折,而這本存折的開戶日期,赫然顯示為2007年——距離他拿到本子,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年,開戶網點正是陵城區(qū)當地相關銀行。


為了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于先生曾多次奔波于陵城區(qū)鎮(zhèn)上相關部門與當地銀行之間。起初,他向鎮(zhèn)上相關部門提出核查需求,卻被明確告知“辦不了”,無奈之下,他撥打了政務服務熱線反饋情況。在漫長的等待后,鎮(zhèn)上相關部門態(tài)度轉變,通知他前往鎮(zhèn)上辦理相關手續(xù),還為他提供了存折密碼等信息。可當他帶著這些材料,前往當地匯網銀行辦理業(yè)務時,卻被該銀行工作人員以“辦不了”為由,推諉至陵城區(qū)相關銀行網點,幾經折騰,他才終于在陵城區(qū)的銀行網點,拿到了這本遲來十年的存折。


而面對他“為何2007年開戶、2018年才拿本”的疑問,鎮(zhèn)上相關部門與涉事銀行始終含糊其辭,未給出任何明確答復。

二、存折異常:錯位的款項與不明的支出

這本遲來的存折,成為了于先生維權的唯一憑證,可存折上的交易明細,卻讓更多的疑點浮出水面。存折記錄顯示,2007年在陵城區(qū)相關銀行開戶后,直到2016年11月,才出現第一筆相關款項——120元“獨生子女費”,此后2017年12月、2018年10月,又分別有兩筆60元“獨子獎勵”存入,三筆款項合計240元。而更令人疑惑的是,2013年12月21日,這本長期無有效交易的存折上,曾有一筆100.95元的“合并補登”支出記錄,對于這筆支出的用途、去向,既無任何文字說明,陵城區(qū)鎮(zhèn)上相關部門與涉事銀行,也從未主動告知過于先生。



于先生明確不符合獨生子女費申領條件,為何從2016年起,會有相關款項陸續(xù)存入他2007年在陵城區(qū)開戶的賬戶?一本開戶于2007年的存折,為何在陵城區(qū)的銀行網點閑置近十年才交付當事人,期間的所有款項往來,為何無人知曉、無人告知?2013年12月的那筆支出,到底是銀行的正常業(yè)務操作,還是存在其他違規(guī)情形?這些疑問,于先生曾多次通過12345熱線和現場溝通的方式,向陵城區(qū)鎮(zhèn)上相關部門與涉事銀行提出,可雙方都始終回避核心問題,要么以“不清楚”為由推諉,要么用無關的解釋敷衍,從未正面回應過款項的真實去向,以及存折開戶、發(fā)放過程中的異常流程。

三、反復推諉:懸而未決的訴求與被忽視的權益

于先生的核心訴求十分簡單:查清2007年開戶的存折為何遲至2018年才交付,核實2013年不明支出的具體用途,解釋不符合申領條件卻收到獨生子女費的原因,明確相關款項的真實去向??删褪沁@樣一個樸素而合理的訴求,卻在基層部門的反復推諉中,遲遲無法得到解決。


他表示,每次溝通,陵城區(qū)鎮(zhèn)上相關部門與涉事銀行要么相互推諉:鎮(zhèn)上說“此事歸銀行管”,銀行則稱“款項發(fā)放由鎮(zhèn)上負責”;要么就是敷衍塞責,用“流程就是這樣”“我們不清楚”等話語應付,從未有人主動牽頭核查此事,更沒有人主動聯系他說明情況。即便他多次通過熱線反饋自己在陵城區(qū)遭遇的困境,得到的也只是“已轉相關部門處理”的程序性回復,后續(xù)再無任何進展,所有核心疑問,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正面回應。


更讓于先生無奈的是,這場跨越十余年的糾紛,不僅耗費了他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更讓他的合法權益處于懸置狀態(tài),他只是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討一個合理的說法。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相關政策執(zhí)行、款項發(fā)放等信息,群眾有權申請公開,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準確地予以答復。于先生多次提出的核查、說明請求,本質上就是群眾依法行使信息公開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體現,而相關部門的回避與推諉,不僅違背了條例規(guī)定,也損害了群眾對基層部門的信任。

四、結語

一場看似簡單的存折糾紛,背后藏著的是基層服務的疏漏、流程的混亂,以及對群眾合法權益的忽視。于先生的遭遇,或許只是一個縮影,但這種“十年不告知、疑問不回應、訴求不解決”的現象,絕對不能被忽視。


2007年在陵城區(qū)相關銀行開戶的存折,為何十年后才交付當事人于先生?期間的賬戶流水為何無人監(jiān)管、無人告知?不符合申領條件卻發(fā)放的獨生子女費,資金來源是什么?2013年12月的不明支出,到底流向了哪里?陵城區(qū)鎮(zhèn)上相關部門與涉事銀行,為何始終回避核心疑問?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正視問題、主動作為,立即開展全面核查,查清事情真相,回應群眾疑問,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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