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習了“徐愛錄”的最后幾段,篇幅較長,體會較深的是以下兩點:
一、博文與約禮
“‘禮’即‘理’?!怼@示可見的為‘文’,‘文’隱蔽不能見的為‘理’,原本是一物。理可以見到的是文字,文字之后的意義才是真理。就如同傳習錄,或者其他文章一樣,背后代表的是作者的思想,這些本來就是一件事。譬如,理在侍親時顯現,心即在侍親上存此天理;理在身臨富貴貧賤時顯現,心即在身臨富貴貧賤上存此天理;理在身處患難困厄中顯現,心即在身處患難困厄上存此天理。無論行止語默,時時如此,理顯現在什么地方,就在那上面學一個存天理。所以陽明在此提醒的就是要在外部的現象中,抓住其內在的本質,而要訣就是要用心。所以陽明最后說呢,博文約禮和惟精惟一,就其終極本質來說,都是一個事。
二、道心與人心
陽明說:是啊,心就只有一個心啊,哪有什么道心人心的區(qū)別。沒有夾雜人的私念是為道心,夾雜了人的私念為人心。人心若能守正即為道心,不能守正即為人心,不是人生來就有兩顆心。程子認為人心即私欲,道心即天理,如此好象把道心人心分離開來,但意思正確。這里說道程頤的對人心道心的,理解,起碼他沒有把心分為兩顆,只是不同的顯現而已。就像你在當學生是一個樣,當子女是一個樣,當職員又是一個樣,但是你終歸是你(真我),不同角色只是你處于不同位置的表現不同。而朱熹認為以道心為主,人心聽從于道心,如此真正把一顆心分為兩顆心了。意思就是有無數個你,一百個不同情境的你就有一百個你(假我)。就像盲人摸象那個故事一樣,同樣是大象,摸到的不一樣,就產生了不同的假象,而真相卻只有一個。天理、私欲不能共存,怎么會有以天理為主要,私欲又聽從于天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