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
此為心學(xué)四訣,這里做一次簡單的解讀,也算是一種理解吧,或有不完備嚴(yán)謹(jǐn)?shù)牡胤?,但限于水平,就這樣嘍。
“無善無惡心之體”,此句跳出后三句的體系,其中的“無善無惡”是存在之至善,如有一支箭之存在。存在方有演化的可能,此之謂至善,若不存在,也就沒有任何可能,無所謂善惡了。明白“無善無惡”為至善者,方可謂了解心學(xué),才算得儒家真意;不明此,則是不入其門,說的再多,不過是南轅北轍。
“有善有惡意之動”,如箭之離弦,其落點可以在任意位置,“有善有惡”是相對于箭之落點而言,若以正中靶心為最善,依次往外降等,惡為善之偏離,為善之過或不及,是由善衍化而來,亦即在一定范圍內(nèi),才是善的。若將箭擬人化,則為善為惡是箭(人)之選擇。
“知善知惡是良知”,先生所謂之良知有兩層含義,其一為性,即事物得以存在及長遠存在之機理的抽象,其二為性在人的意識中的體現(xiàn),不同的人會有多少的區(qū)別,但皆可謂十足之金,差別不在成色。此句可理解為知道何為善以及惡是善之過或不及。以箭而比人,則如同要其識得落點在何處為善,何處為惡。
“為善去惡是格物”,則是不斷訓(xùn)練射手之技藝,使其所射之箭能以更高概率正中靶心,此是格物之功。然也并不是說這樣做就一定能夠成,格物所能提高的只是概率,人之選擇是要不偏離善,不因結(jié)果而變初衷,所求的是心安,而非回報。以箭而喻人,則可言其價值就在中的,它需不斷砥礪自己做最好的選擇以實現(xiàn)自己的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