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與罪惡
最近看梁文道的《常識》,實在獲益匪淺。在《日本(一):搞清楚你要反對的對象》(原題為《既不犬儒,亦不激情——分析日本問題》)中,道長寫道:“反日從一開始就反錯了對象,把日本修改歷史教科書、日本意圖加入聯(lián)合國安理會、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日本和美國軍事聯(lián)防和釣魚島一股腦地混成一團,并且連接各種各樣的‘日本人論’,本質(zhì)化成了對日本的整體否定?!彼忠媚戏剿返囊黄恼抡f道:“南方朔在其專欄就指出了要反的其實不是日本,而是罪惡,可說非常精準。”
我們要反的不是日本,而是罪惡,我們要反的不是一個對象,而是罪惡本身。這句話幾乎解釋了一切。
我們常說應該對事不對人,說的其實就是這個道理,然而這句話不知不覺演變成一句空洞的笑話,看起來頗為不現(xiàn)實。我們的邏輯是,這個人既然犯下了大錯,自然就要受到懲罰,干嘛還去可憐他。
我想起了凱特溫斯萊特主演的《身為人母》里那個“變態(tài)”的媽媽對他說:“你干過壞事,但這不代表你是壞人?!?/p>
這個“變態(tài)”曾經(jīng)猥褻過兒童,是犯過錯誤的那一類,而且因為他的前科,他遭到人人排斥,好像“變態(tài)”這個詞用來形容這類人相當恰當了。然而再一想,這兩個字無不包含著一群自恃“正?!钡娜说拿镆暸c粗暴。我們再把“變態(tài)”這兩個字深入和具化,就能知道在這個人人自傲的時代,稱別人為變態(tài)只不過是一種對權(quán)力的濫用,以及拒絕有趣,否認多態(tài)的做法而已。當一個人無知的時候,便很容易變得非常自大,于是喜歡拉幫結(jié)派,通過數(shù)量尋求庇護。數(shù)量的多少是對他來說很重要的,因為當一幫不去思考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清醒的人就輕而易舉地成為了變態(tài)。這時候人們的愛好便是總是喜歡把自己擺在一個有利的位置,或者說,即使處于無利的位置,即使地位卑下,也絕不承認,非要說出個自己的好來。人們傾向于認為自己就是常態(tài),常態(tài)才是王道,變態(tài)當然可誅了。
這樣一來,壞人就相當容易定義出來了,把看得慣的稱為好人,看不慣的稱為壞人。完全不需要什么技術(shù)含量。不需要什么道德標準,只需要行為與多數(shù)人類似,便可以說一個人是否無情無義,不正常,不友好,甚至就此排斥他。
在說罪人和罪惡之前,我還稍微加一點關(guān)于“義務(wù)”的定義。在妮可基德曼、朱利安摩爾、梅爾斯特里普主演的《時時刻刻》里,妮可基德曼扮演的伍爾芙面對丈夫“你有義務(wù)回家吃晚飯”時,說到:“沒有這種義務(wù)!這種義務(wù)不存在!(No such obligation! No such obligation exist!)”確實如此,我們總是意淫了很多義務(wù),希望別人怎么做,如果沒有達到那種期望,那人便又可以定義為“壞人”。一切都是很簡單的??膳碌氖?,不是一個人在意淫,全體正常人都在肉麻地意淫,希望這個世界繞著他們運轉(zhuǎn)。一切人性、常理根本就不存在,起作用的只是他們的意淫。不知道這一套規(guī)矩是怎樣搞出來的,這跟“潛規(guī)則”還不太一樣。吳思說,潛規(guī)則可以說是合法傷害權(quán)。那是從官家,有權(quán)力者的角度來講的。而這一套更是糊里糊涂,誰也不知道它的標準,誰也不知道為了誰的利益,沒準有一天就會對準自己,非??尚ΑH欢@是定義壞人的有力依據(jù)。
為什么我們總是看不清,或者壓根不愿看清罪惡呢?因為那個罪人更加激動人心,因為靶子一來,當然就照著打,管它是誰呀,能夠抓著一個,多不容易啊。人是喜歡虐待別人,又喜歡自我虐待以尋求刺激,這是人性的一部分。然而為了追求快感,全然沒有理性,恨罪人甚于恨罪惡,這又是違背人性的。

美國07年的那次槍擊案,32個學生被槍殺,學校卻為33個學生哀悼,其中包括兇手本人,其中的關(guān)懷意味讓人感動。按我們的邏輯,一定要奇怪,為什么呢,他是兇手,還不該死嗎?這就是問題。我們總是把自己看的過于清白,甚至演變成正義的化身,我們知道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我們把那些過錯全都忽略不計,覺得不足掛齒。我們頓時神圣起來,神圣到可以隨意指責一個人,卻不帶半點同情心的地步。
每個人都是有罪的。人之初,性本惡。這話在我們的眼里居然看上去會是謬論,頂多一笑置之,實在悲哀。我認為只有承認人人有罪這一點,我們才可能善良,才可能真正寬容,才可能讓我們不至于犯太多的過錯。
假如我們都知道自己是有罪的,那我們可能會想,我們跟殺人兇手其實區(qū)別不大。只是他做出了一種行為,造成了具體的嚴重的傷害。然而,我們對他隨意中傷、指責的罪過會比他槍殺32人的罪過更輕嗎?不可能的。他的罪受到了懲罰,而我們卻逍遙度外,還要把自己當成法官,這不更可恥嗎?
罪人和罪惡是這樣的,我們反對一切罪惡,但原諒一切罪人。
有人問我,如果一個人做了一件很壞的事,你還有可能喜歡他嗎?
為什么不可能呢?我有這種權(quán)力嗎?我有因為一件事便去斷定一個人品質(zhì)的權(quán)力嗎?如果誰行使這種權(quán)力,那只能說他實在自大、無知得讓人吃驚。
我們還容易犯的一個錯誤是,因為某一件事,就去定義他的一生。因為他做了一件好事,其它的全部忽略不計。人的情感往往在作怪,很難不把人和罪分開。但起碼的清醒還是要的。我們不能永遠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