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水模式’:從全球的視角進行自我審查》一文中,筆者簡單地介紹了一下2016年“全球教育質量國家排名”第一的加拿大的基礎教育的基本情況,有朋友留言“作為一個一本錄取率不到8%的省不拼命學習還能怎么辦?”有朋友說“討厭衡水模式”,也有朋友指出教育改革“談何容易”。那么,到底有沒有其他的道路可走呢?現(xiàn)在,我們再來詳細地了解一下加拿大的基礎教育模式以及高校招生方式,看看他山之石,能否攻玉。
01面向大學與職業(yè)的學分制
加拿大的學校從小學就開始著重培養(yǎng)學生的參與意識、學習興趣、想象能力和思考能力。
加拿大政府規(guī)定,凡是年齡在6歲至16歲未成年人必須接受教育,完成這期間的教育后相當于中學畢業(yè),且這是義務教育,這期間擁有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學生是不必支付學費,所收雜費也非常便宜。
兒童滿六歲可以報名就讀小學。每年九月開始至次年六月為一學年。小學分別為一至七年級。在小學,學校不僅在教室教學,同時還非常注重社會教育以及啟發(fā)式教育,如組織學生參觀博物館、圖書館、體育活動、報館等等。小學生的作業(yè)全部在學校完成。
中學從八年級開始,到第十二年級。有些校區(qū)采取五年中學制,而有些將中學分為三年初中(第八至十年級)及兩年高中(第十一、十二年級),但是其課程及修讀總年數(shù)是完全相同的。第十一、十二年級的成績做為晉升大學的評審標準。
學生升入第八年級開始,學校配有專門的輔導顧問,他會根據(jù)幾年來學生檔案的記錄,指導學生選修哪些課程對該學生是最為適合的,因此學生可以在輔導顧問的指導下,根據(jù)自己的興趣愛好選修不同科目,他們可在一年內學習不同科目,也可以在一年內同時修讀不同年班的科目。
在中學期間,學生的成績均按學分計算。自九年級到十二年級的這四年期間,每個學生必須修滿30個學分,方可畢業(yè)。
學分是如何計算的呢?一門科目修滿110小時,成績合格,可取得一個學分。如果要想畢業(yè),在這30個學分中,有些主要學科必須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例如英文或法文需取得5學分。
加拿大的中學生升入大學是不需要參加專門的考試。只要學生在高中期間,修滿必須的學分,畢業(yè)合格,即可申請進入大學繼續(xù)深造。這個申請是可以由所在中學協(xié)助,遞交填妥的申請。在申請上,除了填寫課程成績外,還需要根據(jù)自己的愛好、學業(yè)情況,選擇適當?shù)膶W校。這些方面,學校的輔導顧問會根據(jù)每個學生的實際情況,協(xié)助學生做出適當?shù)倪x擇。
02“均等與多樣”的高校招生
加拿大的高校招生制度經(jīng)過了幾個比較重要的變化演進過程,最早的高等教育發(fā)展是個校篩選制,在二戰(zhàn)前是省內統(tǒng)考制,二戰(zhàn)后是全國統(tǒng)考制,再后來由于全國統(tǒng)一考試信用缺失被叫停,隨之而來的是目前的綜合選拔制。其核心理念是平等而多樣,即在保證平等的基礎上追求生源的多樣化。
但這種綜合選拔制不是自上而下的單一選拔,而是雙向選擇,也就是說高校既可以選拔學生,而學生也可以選擇高校。
具體來講,高中文憑是學生進入大學接受本科或者大專教育的基本條件,而高中最后兩年的主課成績是高校的重點選擇依據(jù),雖然高校招生也參照學生的其他社會實踐,但沒有美國那樣重視。每個省的中學對高中文憑的規(guī)定也是不一樣的,比如安大略省中學文憑要滿足3個條件才能畢業(yè)。首先要修滿30個學分,其次要通過安大略省中學文化測試,最后還要求達到40小時的志愿者服務。而這30個學分中,有17個是在本省教育部列出的必修課清單中選課,有12個學分學生根據(jù)自己的興趣從學校開出的選修課中選擇,還有1個學生在學生在省中學文化測試后獲得。
即使這17個必修學分和12個選修學分,也不是學校硬性規(guī)定和學生盲目亂選的,它們之間是以學科屬性進行邏輯關聯(lián)的,也是為以后的未來發(fā)展與職業(yè)選擇奠定基礎的,比如學生未來打算進入大學學習文科,則可以選擇語言、社會與人文科學和藝術類課程,而理科則可以選擇科學和計算機課程,選修課也是如此。學校老師會根據(jù)學生的稟賦和興趣指導選課。
與國內課程設置不同,加拿大高中提供的課程實用性非常強,幾乎涉及到社會的各行各業(yè),并且涵蓋了所有大學可能設置的專業(yè)。
高中階段的學習成績,尤其是高中最后兩年的學習成績對進入高校至關重要。也就是說,在他11年級和12年級所選的課程就已經(jīng)決定了今后的發(fā)展方向。由于一般高校都會在開學前一年進行接受申請,因此,學生在高中畢業(yè)的前一年九月就可以將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通過寫信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送到該院的入學申請辦公室,當然,一個學生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興趣愛好和成績可以同時申請多所學校和多個專業(yè)。
就讀于安大略省的高中學生,可同時申請該省所有的大學,申請后,其就讀的中學將其11、12年級的成績和學術記錄傳送到安大略省大學申請中心,該中心對申請人信息進行核實和加工后,傳送至考生申請的學校,大學根據(jù)申請人的高中成績和相關檔案資料,決定是否錄取該生,如果同意會發(fā)送錄取通知書。
申請人接到錄取通知書后,有接受或拒絕的自由。由于不同學校錄取時間不同,申請人接收到一份錄取通知書后并不影響其他通知書的發(fā)放。但是該生一旦接受申請,在大學規(guī)定的最后期限內,則必須作出最后的選擇。
加拿大高校招生部門按照專業(yè)優(yōu)先、先到先審的原則進行錄取及發(fā)放通知書。但在高校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則不論是“寬進嚴出”還是“嚴進嚴出”,則尤其重視教育質量,嚴把出口關,嚴格淘汰制度。這和國內大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加拿大多次機會、自由轉換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充分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而把高校的學術選拔提前到了高中階段,采用必修和選修相合的方式,也是完全尊重學生的個性與差異,這不論是對學生選擇日后的大學專業(yè)與未來職業(yè),都是密切相關的,也是極其負責的。
加拿大高校所踐行的“均等與多樣”的理念,同樣賦予學生更多的公平與選擇權,也激發(fā)了他們的學習熱情與對未來的渴盼。與國內整天刷題找存在感的高中生活以及嚴進寬出的大學習性相比,也許它的成功能給我們更多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