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一談寫作這件事

前幾天,我的兩篇文章有幸受到一位公眾號平臺編輯的賞識,但是因為我的文章不在他們的既定選題范圍內,所以發(fā)表有一些障礙。最后,編輯提議以二欄的方式發(fā)布在公眾平臺內,鑒于整體協(xié)調的考慮,我的文章可能會被稍加刪改,但是仍然保留我的署名。最后,因為二欄的緣故,編輯表示不予稿費。

按照編輯的說法,開設二欄只是一種不拘一格的做法,并不在本來的設計中。話外之意便是,你又不是什么大腕兒,能破格發(fā)表你的文章是給你面子,稿費不稿費,你就別登鼻子上臉了。

說實話,對于編輯不拘一格的理解和賞識,我誠惶誠恐。也或許編輯先生在稿費的問題上并無其他用心,只是基于公眾平臺的利益做出了最適合的對策,反倒是我這個法科的學生太過于敏感,有些矯枉過正了。

但我仍然有一些惱怒。畢竟再平凡,我也有我的權利。我可以放棄它,但是任何人不可以忽視和侵犯。

我遇到過一些出版人和網(wǎng)編經(jīng)常對新人作家說這樣的話:“不要以為無償發(fā)表是吃虧,其實你積累的是經(jīng)驗和人氣,這對新人來說是無價之寶?!焙靡环瑒钪狙哉?!

但實際上,他們的真實意思是:“不給你稿費怎么了,能給你發(fā)文就是看得起你!”這番圣母婊般的言論只是他們透支、壓榨新生作家的一種說辭。我們對著作權的認識還太愚昧了!

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句話,除了出自父母之口之外,誰講都不要信,那就是——“我是為了你好?!?/p>

當然,這只是站在一種出世的、高風亮節(jié)的立場上說這些話。事實上,想在現(xiàn)實世界尋求公平和真理的人一定會大吃苦頭的。羽翼未豐的時候,人就要臥薪嘗膽、忍辱負重,這一點都不夸張。面對同樣殘酷,甚至是污穢的世界,有些人愿意做屈原,而有些人愿意做太史公。價值觀選擇不同,人生境遇就會不同。

我有必要賣文字嗎?

我并不是一個“高風亮節(jié)”的人。我只是個凡夫俗子罷了。我會賣文字的。而且希望能賣一個好價錢。假如一個寫作者把幾乎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了文字上,而文字又不能換來生活所需,那這合理嗎?還有人會愿意寫作嗎?還有人能夠堅持寫作嗎?為什么寫作者必須是窮酸的,才是清白的?為什么不涉及金錢的文字才是干凈的?

我們誰都不愿意把年輕的時候那點純真的東西跟金錢聯(lián)系在一起。實在是太懷念最初什么都敢寫的日子了,沒有讀者的年月里,寫下的每一句話都是對自己靈魂的叩問。但是久而久之,這種安逸都把我們慣壞了,我們抗拒走出自己的世界,去聽外面的聲音。還以為自己是一個多么了不起的勇士,但現(xiàn)在看來也不過是一個鬧脾氣的孩子。之所以愛寫作,是因為它太像我們人生本身了。從一開始的幼稚,到面臨成長時的抗拒,再到后來的醒悟和成熟,我們開始學著跟整個世界交朋友。一路走來,對寫作的態(tài)度,實際上也是不同年月里對人生的態(tài)度。成長就是一個將自己的心溫柔捧起,找到一個地方小心安放的過程。

我只是把我自己當作一個苦行僧,天天吃齋念經(jīng),但是偶爾也要尋一處煙火人家,化一碗齋飯。我并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畢竟誰都不能離開這個煙熏火燎的人間。

我有必要按別人的設計和思路來寫作嗎?

只是漸漸地,在文字的世界里感到力不從心了。有時候好懷念高中肆無忌憚地寫日記的生活啊。那種灰白色的生活里,我竟然也有那么多的話可以寫。從來不顧及別人的看法,也從來不擔憂自己的文字是否會被理解。但是時光在抽離著我的天真爛漫。我試圖從自己形而上的臆想中走出來,開始試圖理解讀者的想法。開始磨鈍自己什么都敢寫的銳氣。開始試著寫一些“規(guī)規(guī)矩矩”的文章。開始,讓自己適應這個世界。

有時候也想做一個投稿寫手。

以前不愿意做投稿寫手,也有自己的原因。一來是覺得自己的經(jīng)歷實在乏味,寫出的文章總的來說還是比較小眾,找不到什么大情懷,一拿到臺面上就恐怕漏了怯。二來,是自己的文章大多隨性而發(fā),行文不怎么研究起承轉合,這樣散亂的文章往往不被力求工整的編輯老師青睞。

有時候覺得作家和戲子其實是一類人。戲子全為觀眾,作家全為讀者。寫作的最初目的是寫給自己看,好比戲子在臺下無人的地方唱給自己聽。但是戲子不上舞臺就成不了腕兒,作家也一樣。上了舞臺,你就不是你了。你只是一個角色,一個抽象的概念。作家和戲子,其實都要經(jīng)過這么一個試煉。在安放自我與討喜觀眾之間找到平衡點,也算是大造化了。

(二)

有一段時間對于寫日記、寫隨筆和散文特別地厭倦和疲憊。反而喜歡編造故事,用文字記錄下來。以一個旁觀者的視角去看待別人的故事,你只是一個講述者,所有的喜怒哀樂仿佛你都感同身受。但并不是親身體會。

置身事外,所以擁有比親歷者更多的冷靜和參悟。

寫日記是將自己捆綁在十字架上接受這個世界的審判。而寫小說是正相反——你來審判被捆綁在十字架上的這個世界。

所以寫小說有時候會比寫散文更輕松一些。

莫言在文章中說:“寫小說是一個體力活兒?!贝_實如此。

沒有什么可以妙筆生花、點石成金的技巧,只靠細心的雕琢。好比琢玉的工匠,刀法并不多,但卻可以變幻莫測。又好比音符只有七個,但樂章卻可以無窮盡。

琢玉的工匠在外人看來是藝術家,可在自己看來,只是個做手藝活的匠人。寫作也一樣,你越來越變得內行,就越來越體會到它磨練一個人的耐力。越來越體會到寫作不是什么不可思議的魔術,它像所有的如同織毛衣的體力活一樣,需要付出點滴的時間和精力。越來越體會到兜兜轉轉一大圈還是要回到原點,真正有用的,還是那幾種初中語文課上學到的看似簡單枯燥的技巧,關鍵是你是否有化腐朽為神奇的靈感和才華。

有付出,就會有所得。至于成果如何,就留給讀者來評點。好比琢玉匠人從不對自己的作品多做解釋。懂行的,高低優(yōu)劣一看便知;不懂行的,根本沒必要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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