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淵》第六章

? ? ? ?子張問明,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

? ? ? ?我的理解:為了搞清楚孔子說話的真是意圖,我們還是要再次研究子張到底是個咋樣的人?!断冗M》雖然有孔子“師也辟”“師也過”的評價,但是因為歷代注家觀點不同,還是有些云里霧里,所以我還是想試著梳理一下有關(guān)子張的典籍內(nèi)容,看看能否大致勾勒出一個比較清晰的形象。
? ? ? ?首先說說他的家庭出身?!蹲髠?莊公二十二年》載:“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魯)?!笨梢钥隙?,子張的先祖是在公元前672年從陳國逃到魯國而后在魯國定居的,所以他的祖籍應當是陳國,《史記》說他是“陳人”可信。但是他的父親、祖父是誰,沒有任何史料記載,只有《呂氏春秋?孟夏紀?尊師》有“子張,魯之鄙家也”的定論,是否可信?如果他的家庭顯赫,史料必有記載,正因為是“鄙家”,所以才沒有任何記載,如此推理,此說尚且可信。另據(jù)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區(qū)縣志辦公室的相關(guān)考證,子張10歲那年,值孔子周游列國到陳國(今開封市)時拜孔子為師而后一直跟隨孔子。這又有疑問了,如果這個考證是對的,一個10歲的孩子怎么可能從魯國千里迢迢趕到陳國拜師?可能性只有兩種:一是父親帶著去拜師;二是此時他們居住在陳國——一百多年前從陳國搬到魯國,再從魯國搬回去,都是正常的。從生活實際來思考,第二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因為那時候的交通極為不便,子張的父親要帶著一個10歲的小孩到陳國去拜師,可能性不大。再說,明面上孔子是在魯國待不下去了才離開魯國周游“世界”的,一般家長不至于在這種情況下千里迢迢把10歲的孩子交給孔子。
? ? ? ? 再說說子張的個性特點??鬃訉ψ訌?zhí)攸c的評價就是一個字“辟”,古代注家對這個字的訓詁全是臆測,馬融(東漢)、何晏(魏)訓為“邪僻”,邢昺(唐)、朱熹(宋)訓為“便辟,謂習于容止,少誠實也”,黃式三“清”訓為“偏也,以其志過高而流于偏也”。我覺得很奇怪,一個十幾歲就跟著孔子的人個性會“邪僻”“少誠實”“偏狹”,即使我們這樣的愚人從十幾歲就跟著孔子也不可能會成這樣的人,何況是子張這樣的“賢人”?《子張》第三章有這么一則記載:子夏之門人問交于子張,子張曰:“子夏云何?” 對曰:“子夏曰:‘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張曰:“異乎吾所聞。君子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賢與,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從他“尊賢而容眾,嘉善而矜不能”的回答就可以說明,子張絕不是一個邪僻、不誠實的人。因此我堅信從“辟”字的造字本意來理解子張的個性是正確的:“辟”是個會意字。甲骨文字形左邊像一個跪著的人,右邊是一種有柄的刑刀。構(gòu)形表示用刀對跪在地上的人施用刑罰的意思,其造字本義執(zhí)法,《說文》訓為“法也”。所以我認為孔子用這個字來形容子張是告訴我們,子張對自己的要求太過嚴苛,修身“法度森嚴”,因此孔子就說他“過”了(除了《先進》第十六章的“師也過”,還有《禮記?仲尼燕居》的“師,爾過。而商也不及”的相似記載)。子張為何會是這樣的個性或者說修身狀態(tài)?至少有兩個因素是必須考慮的:一是他家是“鄙家”,家庭出生不好的孩子當然有可能對自己要求過高;二是他從十幾歲就跟著孔子,天天跟著老師的孩子自然會從嚴要求自己而讓希望讓老師滿意。從《禮記?仲尼燕居》另一則記載也能看出端倪:
? ? ? ?子張問政,子曰:“師乎!前,吾語女乎?君子明于禮樂,舉而錯之而已?!?子張復問。子曰:“師,爾以為必鋪幾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后謂之禮乎?爾以為必行綴兆,興羽籥,作鐘鼓,然后謂之樂乎?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夫是以天下太平也。
? ? ? ?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孔子實在刻意教導子張堯破除對禮樂的“刻板”認識,明確告知子張“言而履之”就是“禮”,“行而樂之”就是“樂”,即禮樂都在自然的生活中。從這里我們就能明白子張的“過”是“過”在“法度”,而且是對自己的“法度”,這樣的“過”當然是基于他自己對“禮樂”的“刻板”認知,而不是那些注家所臆測的“邪僻”之類的荒唐斷論。
? ? ? ? 搞清楚了子張的出生和他的個性,我們就可以試著來聊聊“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了?!白P”讀作“zèn”,《說文》訓為“愬也”,同時把“愬”訓為“譖也”,這種互訓本就讓人產(chǎn)生懷疑,既然意思完全一樣,為何不用一個字?所以《說文》的訓詁不可采信。我更贊成東漢何休《春秋公羊解詁》的訓詁:“如其事曰愬,加誣曰譖?!币馑际牵核v的事情是真實的就叫“愬”,捏造事實進行誣陷就叫“譖”。鄭玄的《毛詩箋注》也說“譖本亦作僭(jiàn)”,宋代《集韻》訓“朁(jiàn)”為“子念切,音譖。與僭同。假也”。由此可知,“譖”“僭”“朁”三字是通假字,都有虛假之義。因此“譖”應該是個會意字,從言從朁,義為假言,引申為誣陷?!敖欀P”就是把捏造事實實施誣陷給人的感覺比喻為“浸潤”,發(fā)生發(fā)展的過程較為緩慢,但是不可逆轉(zhuǎn)?!皭濉弊肿钤缰荒芸吹叫∽中危墩f文》還有個或體字“??”。據(jù)說也有甲骨文字形,但只見傳抄的古文字,與出土的秦簡相較,字形差異極大,所以無法追根溯源,只能就現(xiàn)有字形做一點力所能及的“考據(jù)”。《康熙字典》中,這個字有倆讀音,一個是“桑故切”“蘇故切”,讀作“sù”,其義為“告”。另一個是“山責切”“色責切”,讀作“shuò”,其義為“驚懼”??梢姾涡莸挠栐b應該是正確的,這里的“愬”就是“訴”,即確有其事的直言告訴,并非誹謗。所謂“膚受之愬”也是一個比喻,把他人對你確有其事的問題進行直言上告或指出這種感覺比喻成“膚受”。如果這個“膚受”如南懷瑾先生所言是“皮膚所承受到的灰塵”,與前文“浸潤”的漸進義相同。所以我認為,這里的“膚受”并非是皮膚承受灰塵這般毫無知覺,而是皮膚所能承受的大刺激——因為直言相告總是讓人極不舒服的,所謂“忠言逆耳”即是如此,就如針刺皮膚一般。這樣理解才不會與前文重復,因為古人惜字如金,不會這樣重復。
? ? ? ?再說說“不行焉”。這里必須區(qū)分幾個主體:第一主體是自心,即自心不會有對他人的“譖”“愬”之念、之行。相對而言,“譖”容易做到,而“訴”則不易,因為修行人太喜歡指出他人的問題了,也就是所謂“好為人師”——只要有是非之心,則不明。第二主體是他人,即他人對自己不會有“譖”“愬”。他人之所以對自己有誣陷,就是因為自己動了人家的“奶酪”,侵犯了人家的利益;他人之所以對自己有“愬”,就是因為自己的確有問題。第三主體就是“家”“國”“天下”,即一個居上位者不會讓下屬有可“譖”之機,有可“愬”之行。若是能做到上述三點,就可以說是自心光明了,自心明則天下明。就如《尚書·太甲中》說的“視遠惟明,聽德惟聰”,要想看得遠,就必須自心光明;要想都走得遠,也必須自心光明。

? ? ? ?言語意旨:這里孔子給子張的既是判斷標準,也是修身路徑——“譖”“愬”不行,則明;“譖”“愬”不行,則遠。相由心生,外界“譖”“愬”之相,皆由內(nèi)心“譖”“愬”所造,故,心無“譖”“愬”,則外無“譖”“愬”。孔子針對子張的個性,指出問題的根源,同時提供修身的方向。

? ? ? ?知行合一:這里講一個“曾子殺人”的故事。曾子的母親對自己的兒子非常有信心,一天,她正坐在家里的織布機前織布,忽然有人跑來告訴她,“曾參殺人了!”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她不相信,繼續(xù)織布。過了一會兒,又有人來跟她說,“曾參殺人了!”她想,曾參怎么可能會殺人,一定是聽錯了,繼續(xù)織布。又過了一會兒,有人過來了,對她說:“你怎么還坐在那里織布,曾參殺人了!”這下,曾子的母親立即停下織機,跳下來沖向街上,去看個究竟。后來,才了解到,并不是他兒子殺了人,而是有一個跟兒子同名也叫曾參的人殺了人。從這個案例中,我們能夠看到對自己的兒子曾參那樣了解的這個著名的母親,在傳言的反復浸潤下,也終于坐不住了,作為領(lǐng)導人,對這樣的事情,實在是不可不明察呀。有一句話是說“謊言千遍,就變成真理”,請問君子,在你那里,會行得通嗎?
? ? ? ?人的定力從何而來?就從“明”而來。不明則沒有定力,就容易為情所困、為言所擾。人有定力,就證明自心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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