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內(nèi)部崗位重新認定”該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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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2016年開始,甘肅省人社部門開始實施單位內(nèi)部崗位(職稱)重新認定,也就是每過三年,就要對事業(yè)單位人員的職稱進行重新認定。2016年11月進行了 一次,2019年11月又進行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這種每三年一輪的“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主要內(nèi)容是三項:崗位等級設置審批;崗位等級認定聘任;聘用合同簽訂。根據(jù)基層學校的實際這項“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已成徹頭徹尾的苛政和惡政,應予立即叫停。

一·任性越權,不顧實際肆意妄為。

本來是針對單位內(nèi)部崗位(職稱)的審定,卻任性越權,不顧實際肆意妄為,演變成了每三年一輪,就對事業(yè)單位人員的職稱進行重新認定。在“進行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幌子下,對在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一輪又一輪的職稱重新評審。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

在對“事業(yè)單位人員的職稱進行重新認定”中又制定不切實際的標準,層層加碼,使得“單位內(nèi)部崗位(職稱)重新認定”演變成了不符合教育教學實際,不符合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干擾破壞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傷廣大教師根本利益,損害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積極性的苛政和惡政。

二·標準奇高,不符合客觀實際。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文件,事業(yè)單位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按照《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省委辦發(fā)〔2008〕66號)、甘肅省人事廳印發(fā)的《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管理試行辦法》(甘人發(fā)〔2008〕28號)等文件精神實施。由甘肅省人事廳、甘肅省教育廳印發(fā)的《甘肅省事業(yè)單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內(nèi)部等級崗位任職條件(試行)》文件中規(guī)定高級教師的任職條件如下:

(一)中學高級教師一、二、三級崗位

任現(xiàn)等級崗位以來,基本條件符合統(tǒng)一規(guī)定和要求。

中學高級教師一級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條業(yè)績l項,或第2條業(yè)績2項。

中學高級教師二級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條業(yè)績1項。

中學高級教師三級崗位:按現(xiàn)行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有關規(guī)定,取得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具備競聘中學高級教師三級崗位任職條件資格。

1.重大業(yè)績。

(1) 作為定額內(nèi)人員,獲省部級以上教學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獎。

——作為定額內(nèi)人員,“獲省部級以上教學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獎”,已經(jīng)是難上加難,一般的中小學教師能夠獲得此成果的無異于鳳毛麟角。尤其是這個“作為定額內(nèi)人員”非常不簡單。一般的中小學教師能夠是“作為定額內(nèi)人員”?何況這“作為定額內(nèi)人員”的“定額”是誰定額?“定”的哪些人的“額”,誰也不知道。這樣的規(guī)定究竟是做的怎樣的預備,有頭腦的人不難揣想個八九不離十。

這樣的誘人的“重大業(yè)績”基層一線教師根本不可能。

(2)獲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優(yōu)秀中青年專家稱號,省科技功臣獎,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級公示名單的專家、學者。

——“獲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優(yōu)秀中青年專家稱號”,全國能有幾位?到中小學的能有幾位?反過來說,中小學教師能活動“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優(yōu)秀中青年專家”這樣的稱號?尤其在甘肅省自然和人文都如此荒蠻、殘酷的環(huán)境中,在“中小學”條件如此嚴酷的環(huán)境之中能夠產(chǎn)生?根本不可能!“中小學教師”即便有那么一點小研究,“省科技功臣獎”的大帽子能夠落到他們的頭上?無異于癡人說夢,無異于天方夜譚,無異于白日見鬼!在中小學教師當中,“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級公示名單的專家、學者”?人家能夠達到這樣的標準還會在“中小學”當可憐的“人民教師”?這些政策的制定者到底怎么了?腦子壞掉了 嗎?

所以看似妙不可言的“重大業(yè)績”第2項對于基層一線的“中小學”“教師”根本不可能。

2.突出業(yè)績

(1)作為前3名獲獎人,獲省部級以上教學成果或教育科研三四等獎;或作為定額內(nèi)人員,獲甘肅省教育廳基礎教育優(yōu)秀成果一二等獎,或2次三等獎。

——“省部級以上教學成果或教育科研獎”在基層中小學誰見過?即使“政策”的制定者似乎善心大發(fā),降低了條件,這次成了“三四等獎”,奈何這樣的獎勵基層多少年也不見一個,不管是“一二等獎”,還是“三四等獎”?!矮@甘肅省教育廳基礎教育優(yōu)秀成果一二等獎,或2次三等獎”,這個似乎有了希望。問題是得每三年得獲得1次一、二等獎,或2次三等獎?!案拭C省教育廳基礎教育優(yōu)秀成果獎”是每個高級教師都能夠獲得的?其獲獎比例有多大?究其實,能夠獲得這樣獎項的一個基層學校也就那么寥寥數(shù)人,而且多不是“近三年內(nèi)”。所以,這個標準基層一線教師基本不可能達到。

(2)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驗收的專項課題、教改實驗項目1項;任課教師能針對本地區(qū)本校教學實際改革教學方法,承擔并完成省級教研課題2項,并經(jīng)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專家鑒定認可有一定推廣價值。(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增加一倍要求。)

——“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驗收的專項課題、教改實驗項目1項”似乎不錯,能夠達到。問題是人家要求的是“專項”“課題、教改實驗項目”,基層一般學校老師們所申報的“課題、教改實驗項目”都是“一般”的課題、教改實驗項目。何況中小學教師,哪能夠撈到“專項”的“課題、教改實驗項目”呢?“任課教師能針對本地區(qū)本校教學實際改革教學方法,承擔并完成省級教研課題2項”,“近三年內(nèi)” “承擔并完成省級教研課題”,而且“2項”,制定“政策”的老爺,你來試試?每“三年”做一個課題尚且都完不成,“省級”的,而且是“2項”,而且是“近三年內(nèi)”的!而且這2項課題還必須“并經(jīng)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專家鑒定認可有一定推廣價值”!(而且,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增加一倍要求!)天哪!這是在要求人呢,還是神呢?而且是要求中小學教師!這樣嚴苛的要求即使要求大學教師也是過分的,可是在要求一般的基層的一線的中小學的教師!這樣的苛刻,確實是不折不扣的苛政!

(3)參加經(jīng)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并正式出版的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編寫工作,本人完成的字數(shù)累計在1萬字以上;或參加經(jīng)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課程教學用書編寫工作,本人作為主編或編審(均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課程教學用書l部以上(不舍各種練習冊、各種試題);或作為參編者,本人完成的字數(shù)累計在3萬字以上(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教育刊物編審人員增加一倍要求)。

——“參加經(jīng)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并正式出版的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編寫工作”,對于基層真正教書育人的中小學教師來說,這樣的人即便有,諾大的甘肅省能有幾人?而且“本人完成的字數(shù)累計在1萬字以上”,“ 或作為參編者,本人完成的字數(shù)累計在3萬字以上”!尤其要命的是“近三年內(nèi)”!參加教學用書的編寫必須是連續(xù)的!以前參加編寫,現(xiàn)在沒有參加,肯定又是不算!

“參加經(jīng)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課程教學用書編寫工作”,本身就少而又少。而且,必須“本人作為主編或編審(均為排名第一)”,這又能剩下幾個?而且是“完成地方課程教學用書l部以上”,這地方課程必須是“經(jīng)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并正式出版的”!要命的是必須恰恰是“近三年內(nèi)”參加編寫而且出版而且“本人作為主編或編審(均為排名第一)”的,其他的都不行!這樣的要求,是對 “基層”的、“一線”的、實實在在在教書育人的、中小學的普通教師的要求嗎?

能夠做出這樣標準的人,應該會有相當高的水平。但是,有沒有調(diào)查研究過呢?有沒有做過試點?有沒有反躬自?。鹤约耗懿荒苓_到這樣的標準?還以為自己是政策制定者,自己要求你們這些“中小學”的“老師”們,我怎么要求,你們就應該怎樣達到,沒有達到就是你們水平低,能力弱。這樣的條款跟霸王條款有什么區(qū)別呢?黨的三大法寶其中一條不是調(diào)查研究嗎?沒有調(diào)查就沒有發(fā)言權。是誰給的權力讓這些“政策”的制定者如此理直氣壯地肆意妄為、任性越權的呢?

(4)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學價值的專著(譯著)1部;或作為合作者,本人撰寫的字數(shù)不少于4萬字(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教育刊物編審人員增加一倍要求)。

——“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學價值的專著(譯著)1部”,注意這里針對的是普普通通的“中小學”教師!即便有一些老師有自己獨特的研究成果,而且恰恰寫作水平也還不錯,能夠完成專著,在現(xiàn)在的出版環(huán)境下,如何出版?只能是花錢賺吆喝。尤其是這出版的專著必須是“近三年內(nèi)”的。為了保住自己的職級,每三年就出版一本專著?什么叫“拍腦袋作決策”,什么叫主觀主義、主觀臆斷?這就是!

這一項基層一線教師基本不可能。即使恰好這三年有專著,那下一個三年呢?再下一個三年呢?這樣的規(guī)定不僅損傷的是部分教師,所有的老師必須都得飽受這個惡政和苛政的蹂躪,而且不退不休、不死不休!

這就是制定“政策”的老爺們要的所謂的“公正”“公平”、“良好的用人環(huán)境”?

而且,這些“專著”真真正正對實際的教書育人能夠發(fā)揮多大的真實作用呢?教書育人不還得從一節(jié)節(jié)的課、一次次的作業(yè)、一次次的輔導這些具體而又瑣屑的教學實踐做起嗎?這些“專著”如何能真正衡量一個教師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情況呢?我們敬愛的制定“政策”的老爺們所制定的“重大業(yè)績”下的2項和“突出業(yè)績”下的11項,真真正正與教師的教學有關聯(lián)的到底有幾條?別的到底站得住站不住腳?即使跟教學有關,這點標準符合不符合教師教書育人的具體實際?符合不符合學校日常運行的具體實際?符合不符合教育主管部門日常管理的具體實際?這些,領導們考慮過沒有?就只是照搬“文件”,執(zhí)行“文件”,一味地“管、卡、壓”,一味地堅持所謂的真理。把非?;闹嚨臇|西當作是寶貝,抓住不放,還自以為“黨性”很強,自以為能夠堅持原則。這是狹隘無知,這是故步自封,這是墨守成規(guī)!與與時俱進的偉大精神格格不入!

(5)作為第一作者或執(zhí)筆人、通訊作者(以期刊中署名為準),在國家級權威學術刊物上全文發(fā)表本專業(yè)論文l篇;或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全文發(fā)表教育教學論文2篇(省市屬單位不累加計算。省級及蘭州市城區(qū)專職教研人員、教育刊物編審人員增加一倍要求)。

——國家級一篇,省級二篇,每三年,基層一線教師基本不可能。在說,你是要教書育人的教師呢,還是要的是專家學者呢?這樣的要求,又放在當今的學術氛圍之下,真的是無語。這樣的要求對教師教書育人有多大作用?

(6)本人或本人培養(yǎng)輔導l年以上的學生(以學校備案及教師指導計劃為據(jù)),經(jīng)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在全國本專業(yè)競賽、考評中獲一二等獎或相應名次;或獲全國三等獎、全省一二等獎2次。

——此項中輔導學生獲獎,數(shù)理化學科還組織一些學科競賽活動,其它學科基本就無學科競賽活動,談何獲獎?何況,一個學校中奧賽等活動輔導只是個別教師擔任,其他教師根本與此無緣。

(7)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資源優(yōu)質,教學方法有效,教學管理經(jīng)驗豐富,在經(jīng)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的質量評價活動中,本人所帶課程2次獲市州質量評價前3名。

——多少年了,為了教育均衡發(fā)展,市州就不組織統(tǒng)一的質量評價活動,如何2次獲前三名?何況,即使組織,市州的質量評估也是以學校為單位的評估,不會評估到每班每科每師。這不是苛政是什么?

(8)獲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優(yōu)秀教學觀摩課、教學新秀(能手)等教學活動獎勵;或2次獲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上述教學活動獎勵。

——學校都有老帶小、老讓小的歷史傳承。年齡大的已經(jīng)評了高級職稱的,單位領導為了照顧年輕人及未能評上職稱的同志,教學比賽等總是先照顧那些年輕同志和未評上職稱的同志去參加。已經(jīng)評上職稱的同志也在顧全大局。一般的優(yōu)質課、優(yōu)秀教學觀摩課、教學新秀(能手)等教學活動名額都極少,沒有名額限制的教學活動,即使活動時間長,難度大,效果好,獲獎結果也不被認可(比如(一師一優(yōu)課活動)。這不是苛政是什么?

“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優(yōu)秀教學觀摩課、教學新秀(能手)等教學活動”之中“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強調(diào)的是教學活動組織者的資質,這是應該的,總不能誰組織一個活動都行吧?!皟?yōu)質課、優(yōu)秀教學觀摩課、教學新秀(能手)等教學活動”中的“等”字分明是羅列未盡的包含之意。但是,“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一師一優(yōu)課”、“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諸如論文比賽、教學觀摩活動又不算。這是不是在層層加碼?

(9)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擔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帶班級獲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班集體、文明班集體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或2次獲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上述獎項。(省市屬單位不累加計算)

——按照基層學校的傳統(tǒng),教師到五十歲以后,一般就不安排班主任工作了?!笆兄菀陨辖逃姓块T授予的優(yōu)秀班主任”名額少得可憐,幾乎就是鳳毛麟角。按實際情況,現(xiàn)在基層的中小學教師,即使工作特別出色,評副高也在五十歲左右了。讓他們一輪又一輪地在“近三年內(nèi)”,獲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優(yōu)秀班主任”,而且縣級2次,可能嗎?不然,就只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地工作,心甘情愿地一次次被降級”了。這不是苛政是什么?

(10)獲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含德育方面先進稱號,下同);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獲市州黨委政府、省直廳局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含以正式文件下發(fā)的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2次或其中2個。(省市屬單位不累加計算)

——“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基層就少而又少,即使過幾年有那么一個半個名額,也是校長的專利,哪有教師的份,何況那么多嗷待哺的老師呢?!笆〖墝W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也是少而又少,卻又只認“近三年”的,那就幾乎沒有?!笆兄蔹h委政府、省直廳局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一個200名教師的學校一年也就一個兩個,還要先盡著那些早該評職稱的同志和年輕同志,這些已經(jīng)評上的“近三年”內(nèi)哪有份?這不是苛政是什么?

“獲市州黨委政府、省直廳局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含以正式文件下發(fā)的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2次或其中2個”,三年之間,上級給下面劃撥的“市州黨委政府、省直廳局”的名額有多少?一個普通的中學或者小學又能夠得到幾個這樣的名額(我們200教職工的學校每年沒有或者1個)?這不是苛政是什么?

(11)擔任省級本專業(yè)學會常務理事、正副秘書長、專業(yè)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或擔任全國本專業(yè)學會理事;或受聘為省級學術刊物編委;或擔任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正式組建的各類評審組織(不含學會、協(xié)會)的成員2屆。(省市屬單位不累加計算)

——制定政策的老爺們算沒算過賬?“省級本專業(yè)學會常務理事、正副秘書長、專業(yè)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有幾個?“全國本專業(yè)學會理事”有幾位?能夠“受聘為省級學術刊物編委”的基層中小學教師到底有沒有?即便有,能有幾人?普通的中小學教師“擔任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正式組建的各類評審組織”到底現(xiàn)實不現(xiàn)實,即便,有,全省能有幾個人?這不是苛政是什么?

“重大業(yè)績”對于普通的中小學教師來說,根本就不可能。

“突出業(yè)績”取得任何一項都是非常困難的。而且,即使是取得了一條半條的,三年以后就不算了。以后等待的依然是當頭的一刀又一刀!問題是這些老師究竟是犯了什么罪過了要給人家降級?人家已經(jīng)是在盡心盡力在工作,人家已經(jīng)完成了自己的專業(yè)技術工作!究其實,就是沒有“創(chuàng)造”上制定政策老爺所規(guī)定的那幾個條件!這就犯了天大的過錯,導致了降級。這跟公務員的自動晉升制度咋是天壤之別呢?

就是這么一個東西,居然奉若神明,從2008年一直執(zhí)行到了現(xiàn)在!請注意:這是中小學高級教師的任職標準!

綜合下來,全省的高級職稱有多少人能達到所要求的一條、兩條?而全省的高級教師有多少人?能達到老爺們規(guī)定標準的有多少?達到的又是些什么人?是真正在一線,在課堂,在認認真真嘔心瀝血教書育人的教育者嗎?又有多少競競業(yè)業(yè)履職盡責教書育人的老師連老爺們規(guī)定標準的一項都達不到。達不到,就要從五檔六檔下到七檔,這是什么道理?幾年認認真真嘔心瀝血教書育人,不說晉級了,還只因為領導沒賞一次省市先進,沒做出一個虛假的課題,沒舍得花費幾千元錢版面費發(fā)表一篇二篇所謂的論文而降級減薪?這是什么政策!

高級教師五、六、七檔是2:4:4的比例,“近三年內(nèi)”達到2項要求的續(xù)聘五檔,一項的續(xù)聘六檔,這不是重新評審職稱嗎?而且三年一輪,無止無休。一個老師即使這一較僥幸達標,三年后一輪大概率重蹈覆轍。這能讓老師們安心務教育、專心抓教學嗎?

其實,高級教師五、六、七檔是2:4:4的比例,是限制各層次任職數(shù)比例的,人社部門只需審定各層次的人數(shù),不要超過比例就可以了。每三年一輪的反復重新認定,既是任性越權、越俎代庖,也是對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條件、教育主管部門、學校自主辦學權的侵害。省人社廳的文件中不是說“誰用人,誰”嗎,怎么又親自操刀,任性越權以致公道無存,公義盡失呢?

每個高級教師都是按照這個標準通過評審獲得高級教師職稱的。這說明他們已經(jīng)具備了這些條件,達到了相應的標準。但是,你要求這些人每三年再具備這些條件 ,達到這些標準,這是強人所難。條件太嚴,太苛,不符合基層學校的工作實際,且多與具體教學工作脫節(jié),或不直接對應實際的教育教學工作。而制定的標準甚至超過評審職稱時的條件,而這些條件必須是近三年創(chuàng)造的。近三年以前的全部不予認可。但是,每三年一輪的“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也是套用這個標準進行。這是明顯的適用規(guī)范錯誤。三年內(nèi)創(chuàng)造這些條件幾乎不可能。而且,學校都有老帶小、老讓小的歷史傳承。年齡大的已經(jīng)評了高級職稱的,單位領導為了照顧年輕人及未能評上職稱的同志,榮譽、機會總先照顧那些同志。已經(jīng)評上職稱的同志也得顧全大局。于是評上職稱多年的同志幾乎都是沒有什么榮譽和稱號。倒不是主管部門主觀認為的那樣,認為這些同志一旦評上職稱就革命意志消退,就開始混日子,這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沒有那幾個課題、論文之類的條件,就能認定這些奮戰(zhàn)在一線的同志在混日子?這是多么皇堂的邏輯!符合那幾個條件,就在好好干?不符合那幾個條件就沒在認真履職?那幾個條件就能反映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其實,誰都知道,那幾個條件多與教育教學無關。可主管部門的一些人就是要拿這些不切實際不合人情的條條框框來套鮮活、豐富、實實在在的業(yè)務活動,這太陳腐了,也太僵死了,更是在想當然了,太主觀官僚了!

嚴重的是,這個荒謬的“崗位重新認定”“政策”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還在層層加碼:“突出業(yè)績”中的第10項中“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中,明顯在規(guī)定,只要是“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就能夠占1項,但是又被人加上了“近三年”!在有些人眼里,這“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就是年年歲歲都可以評定的。而且,“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一生只能獲評一次,以后年年通過甘肅省教育廳組織的履職審查就可以繼續(xù)連任的,這些情況,不論是政策的制定者還是執(zhí)行者都根本不愿意聽那么一句半句辯解的,人家說不算就不算,根本不管不顧。

“獲市州黨委政府、省直廳局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含以正式文件下發(fā)的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2次或其中2個” “市州黨委政府、省直廳局授予的綜合性教育教學先進稱號”每年最多1個,“含以正式文件下發(fā)的市級學術技術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還必須是“最近三年”的,過了三年就不算了!這不是苛政是什么?徹頭徹尾的苛政!

三·執(zhí)行嚴苛,不符合單位實際。

人社局要求所有的證明材料必須得是“三年內(nèi)”取得的。省人社廳文件沒有“近三年內(nèi)”的字樣,下面執(zhí)行者加上了“近三年內(nèi)”。也就是說每三年專業(yè)技術人員得“創(chuàng)造”這些條件,否則不能通過認定,就得低聘。而實際上專業(yè)技術人員在四十五歲以后,尤其是五十歲以后,每三年具備這些條件幾乎是不可能的。

本來副高訕第二條第五款陳述是“”,也就是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就算一條,但是下面執(zhí)行時就加上了“三年內(nèi)”,也就是近三年內(nèi)評的“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就算”就算,近三年以前評的就不是“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了。文件條款上本來沒有年限限制,執(zhí)行者添加了年限限制,這就人為地加大了苛求的強度。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效能是沒有時限的,證書上也沒有哪一年的省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說法。人社部門的制政和行政就是這么的任性。像這樣的事實還有很多。本來就是苛政,被下面的實施者一遍遍添加自己的理解和附加規(guī)定,苛政變成了惡政。在執(zhí)行過程中,還有一種情況:說一種條件“不能重復使用”也是任性忘為。憑什么呢?上級的政策中就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

大概是為了防范弄虛作假,人社系統(tǒng)的政策執(zhí)行者要求各種榮譽證書、各種獲獎證書必須附加相關文件加以佐證。為了找到文件,大家東奔西走、求情下話、求爺爺告奶奶,近年的還行,稍遠的就無法找到。結果弄得大動干戈、雞飛狗跳的。

四·任性用權,不顧及國策天理。

為了加快發(fā)展,國家制定了人才戰(zhàn)略以保護人才、愛惜人才,以實現(xiàn)人才強國的戰(zhàn)略目標。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報告也有愛護人才,提高教師的待遇的論述。但“三年內(nèi)”創(chuàng)造那些條件純粹是拍腦門想當然。其實,不論是國家的人才戰(zhàn)略,還是省域市域縣域的人才政策,都旨在營造人才良好的施展環(huán)境,有利于人才的成才和成功。以政策的形式讓專業(yè)技術人才人人自危、怨氣重重,有才能難以施展,做了工作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卻得不到認可,反而受到了傷害,這難道就是制定所謂政策的老爺們的初衷?這苛政看起來破害的是已在體制內(nèi)的教師們,實則也告訴體制外的年輕人:這里難啊,別來!有這么實施國家人才戰(zhàn)略的嗎?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提高教師待遇。甘肅省人社部門就是這樣落實習總治國理政思想的嗎?公務員系列定期自動晉級是善政仁政,很有啟發(fā)性。甘肅省人社部門的領導們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中沒有啟迪和觸動嗎?是不是政策制定得越苛刻,執(zhí)行得越嚴厲嚴酷就越有黨性?就顯得治國理政水平越高呢?是不是越層層加碼,標準越來越高,要求越來越嚴,就越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為人民服務宗旨呢?

五·意愿相悖,不符合制定者初衷。

據(jù)說,三年一輪的崗位認定是為了所謂“死水攪活”。首先,“死水”之說根本不成立。憑什么把教育改革的大好形勢說成“死水”?這是罔顧事實說瞎話。其實,這三年一輪的雞飛狗跳根本就不是攪活而是攪混,與調(diào)動教師教書育人積極性的初衷背道而馳。

六·任性越權,曲解了上級的精神。

本來只是單位內(nèi)部的崗位審定續(xù)聘工作,也就是確定各個職級的比例是否符合規(guī)定,讓某些人弄成了套在教師們頭上的緊箍咒,弄得老師們灰心喪氣,弄得教育行業(yè)人人自危、烏煙瘴氣。在這種苛政、惡政之下,教書育人不重要了,只要弄夠一兩個條件,就能晉級增資,弄不上這幾個條件,你干死了也只能降級減薪。這是什么道理?

聯(lián)系幾個文件來看,這個所謂的“事業(yè)單位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其實就是單位內(nèi)部的崗位審定續(xù)聘,其主要內(nèi)容有三項:崗位等級設置審批;崗位等級認定聘任;聘用合同簽訂。崗位等級設置審批是核查單位崗位各等級設置是否符合文件規(guī)定的比例;崗位等級認定聘任是單位核查本單位各個層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是否能夠稱職,是否能夠履行所任職專業(yè)職務的工作要求;聘用合同簽訂是能夠履行職務的就可以繼續(xù)簽訂聘任合同。顯而易見,人社局是根據(jù)自己的主觀臆斷而任性越權。

似乎只有苛責于下,才能顯示自己的工作認真、責任心強;似乎只有苛責于下,才能顯示自己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似乎只有苛責于下,才能顯示自己的擔當和作為;似乎只有苛責于下,才能顯示自己的存在和權威。如此的“擔當”、如此的“作為”恰恰與“初衷”和“使命”背道而馳——嚴重地撓亂了正常的教學秩序,破壞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損傷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

七·效果奇差,不符合十九大精神。

這三年一輪的崗位認定根本沒有達成“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有點把人想得太好了,不定憋著什么壞呢),反而是撓亂了正常教學秩序。一段時間,一些老師灰心喪氣,唉聲嘆氣,心情郁悶。而這些人都是學校的火車頭,是學校的專業(yè)精英,精神引領者。自己的熱情,自己的付出,不僅沒相應的認可和報償,反而受到降級減薪!情何以堪,理何以伸?一個個怨氣重重,有怨無處訴,呼天不應叫地不靈。其他老師見了,噤若寒蟬。競競業(yè)業(yè)工作,如此下場,不禁心有戚戚焉。而且,這些人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不禁產(chǎn)生“前途在哪里”的哀嘆。

同時,破壞了師德建設成果,助長了學術造假的勢頭。為了保住自己的成果,老師們作課題、發(fā)論文,沒有一刻消停。但是那其中有多少的學術成份呢?倒是助長了學術造假的氣焰。

損害了教師的教學熱情。真正把心撲在學生身上的人手里空空,什么也沒有。那些多年的學科精英、專業(yè)尖子,因為成績好,早早評上職稱,昔日的成績成了咋日黃花,現(xiàn)在照顧了后來者也手中空空,沒有老爺們規(guī)定的條款。即使還引領同志奮戰(zhàn)教育教學的第一線,指導中青年教師,組織教研教改,忙里忙外,成績依然還突出,卻由于沒有相應的“條件”而將面臨降級減薪?以后的隊伍怎么帶?

甘肅省的自然條件惡劣是令人遺憾的,酒泉市的自然條件尤其惡劣。如果人為制造惡劣的社會生態(tài)就有些令人費解了。捫心自問我們甘肅省除了憇厚的民風和還有些溫度的工作生態(tài)外,我們還有些什么?當整個社會享受著改革開放社會進步的和煦春風時,甘肅(酒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正忍受著苛政惡政帶來的漫長嚴冬,而且前途坎坷漫長,沒有一點希望。

八.衷心期盼,還教育以公道,給教師以希望。

在這個世界當個教師是需要有付出巨大犧牲的。恁是如此,我的同事們還是憑著為人父母的良知做好本職。國家也為專業(yè)技術人員出臺了許多好政策以鼓勵專業(yè)技術人員獻身事業(yè)。逐漸地在行業(yè)內(nèi)也形成了以鉆研專業(yè)、以人勤業(yè)精為自豪的好風氣。作為主管部門的人社部門應該貫徹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順天應時順勢而為,發(fā)揚這一大好局面,卻罔顧天理國策,出臺苛責專業(yè)技術人員,攪撓專業(yè)技術人員干事創(chuàng)業(yè),損害專業(yè)技術人員積極性,助長弄虛作假歪風邪氣的苛政、惡政來,任性為政導致民怨沸騰、天怒人怨。

十八大以后,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變 “管卡壓”為“放管服” 。而甘肅省人社部門反其道而行之,逆天而行,變“放管服” 為“管卡壓”,任然抱殘守缺、故步自封、故伎重演,堅持自己錯誤的一套不放,而且愈演愈烈。真是“獨夫之心,日益驕固”。

從“三個代表”主題教育開始,一直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學習熱潮一個接著一個,其核心無非就是讓同志們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更好地治國理政,提高治國理政的能力和水平。但是,現(xiàn)在有些人還是一意孤行,而且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還自以為在堅持原則(自以為是的所謂原則,其實是大錯特錯的所謂原則),這是思想僵化、冥頑不靈的表現(xiàn)。

當務之急,是趕快停止每三年一輪的“崗位重新認定”這一苛政、惡政,并且追究某些人任性用權、任性越權的責任!同時,變苛政為簡政,變惡政為善政。

變苛政為簡政。

“單位內(nèi)部崗位審核”是不可或缺的,但不是以高高在上、主宰世界、君臨天下的姿態(tài)任性妄為。當務之急,叫?!笆聵I(yè)單位新一輪崗位設置和崗位等級認定聘用工作”加以整改,修訂標準(或重新制定標準)和流程,然后實施?;蛘吒纱嘟K止,以專業(yè)人員的履職考評代替這天怒人怨的苛政。同時打開正常晉升的通道:專業(yè)技術人員只要認真履職,完成業(yè)務,達到一定年限,就可以獲得晉級。

變惡政為善政。

以“履職審查”代替三年一輪的崗位重新認定。各層級的比例規(guī)定較好,應予堅持,但應下放至學校辦學自主權,真正落實“誰用人、誰聘任、公開競爭、擇優(yōu)聘任”的原則。

暢通正常晉升通道。參考公務員系列的正常晉升制度,制定相應的制度,在專業(yè)技術系列加以實行。

附:人民網(wǎng)消息

“放管服”變“管卡壓” 甘肅人社廳任性用權被問責

2019-11-18 08:15 中國青年報作者:馬富春

因“在高層次人才引進過程中層層設限,導致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引進困難重重”,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被甘肅省委、省政府發(fā)文通報批評。

人才總量不足、結構不優(yōu),高層次人才引進難,是制約甘肅發(fā)展的瓶頸。對此,甘肅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社廳于今年2月28日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22號文件”),將引進高層次人才由過去的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給用人主體放權。

可1個月后,甘肅省人社廳就出臺文件為人才引進設卡,將“22號文件”要求的事后備案變相改為多重前置審批,使甘肅高層次人才引進陷入困境。

“放管服”變“管卡壓”,半年沒引進一名高層次人才

3月25日,在未征求甘肅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建議、也未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領導會議審議的情況下,甘肅省人社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127號文件”),設計了一套非常繁雜的人才引進程序。

“127號文件”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報備材料必須由省委編辦、省教育廳蓋章后上報,否則不予受理。雖然省委編辦、省教育廳嚴格落實“22號文件”要求,對高校引進人才已不再審批,但“127號文件”設計的蓋章程序又把兩個部門一起“拉下水”。

據(jù)有關部門調(diào)查,如果在人才引進工作中有一個環(huán)節(jié)未經(jīng)省人社廳審核通過,則需要用人單位重新上報材料,重新到省委編辦、省教育廳蓋章,耗時更長。據(jù)統(tǒng)計,用人單位到省人社廳完成整個“備案”過程,至少需要省委編辦兩次蓋章、省教育廳7次蓋章。

根據(jù)甘肅省委、省政府的通報,甘肅省人社廳“127號文件”對備案材料的格式、內(nèi)容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和標準,在具體操作中,往往是邊安排邊調(diào)整,隨意性大,每次備案能否通過,全憑省人社廳事業(yè)處工作人員主觀判斷。且“127號文件”設計的一些表格內(nèi)容冗雜、名目繁多,與引進人才沒有直接關系,純屬形式主義。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一高校發(fā)布《招聘公告》時報備了5次,發(fā)布《補充公告》時報備了兩次;另一高?!犊己斯ぷ鞣桨浮穲髠淞?次;還有的高校審批結果報備了3次,用時長達26天。

“近年來,隨著新一輪‘雙一流’建設的全面推進,全國高校高層次人才引進競爭十分激烈,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招聘高層次人才本來就處于劣勢,再加上行政干預過多、程序繁雜,人才引進工作形勢嚴峻?!碧m州一高校人事處處長表示。

另據(jù)調(diào)查,今年1月23日,省人社廳發(fā)布了第一批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6月27日才完成第一個引進博士的備案,歷時5個月,完成備案后還要進行入編、定崗和工資批復等后續(xù)程序,歷時會更長。截至7月23日調(diào)查時,全省還沒有1名高層次人才真正引進落地。

甘肅省人社廳之前出臺人才工作相關文件,都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議,唯獨“127號文件”沒有提請審議,采取了選擇性回避。甘肅省委、省政府在通報中指出,這“其實就是不想放權,搞自己說了算”。

任性用權遭嚴肅問責

對甘肅省人社廳在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中出現(xiàn)的“開倒車”現(xiàn)象,甘肅省委書記林鐸批示:“對這種嚴重違背規(guī)定,在‘放管服’深入推進中仍設置障礙,體現(xiàn)部門‘權力’的問題嚴肅處理”。甘肅省長唐仁健批示:“性質惡劣,嚴肅處理”。

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省委組織部深入調(diào)查核實后發(fā)現(xiàn),省人社廳存在違規(guī)出臺人才政策文件,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任性用權導致用人單位苦不堪言等突出問題。

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甘肅省委常委會日前召開會議決定,對甘肅省人社廳黨組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并同意省紀委監(jiān)委相關紀律處分意見。

甘肅省委常委會決定,對省人社廳黨組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責成省人社廳黨組向省委、省人社廳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要求省人社廳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從政治上、思想上、作風上深挖根源,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回頭看”,總結這一典型問題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反思,在全廳開展思想、作風大整治,并建立長效機制。

甘肅省委常委會決定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省人社廳黨組書記、廳長誡勉處理,責令其認真抓好問題整改,并帶頭反思,汲取教訓;給予對問題發(fā)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分管副廳長黨內(nèi)警告處分,并免去其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職務,改任二級巡視員;給予涉及此項工作的人社廳事業(yè)處處長、副處長及工作人員免職、降職和調(diào)離處理。

甘肅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聯(lián)合發(fā)出的《通報》中指出,省人社廳任性用權,把“放管服”變?yōu)椤肮芸▔骸保瑢鶎拥膹娏曳从巢焕聿徊?、我行我素,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識不強,權力觀錯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重等問題,值得深刻反思。

《通報》還強調(diào),要確立人才引領發(fā)展的戰(zhàn)略地位,堅持小切口、大突破的思路,持續(xù)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強化人才發(fā)展政策支撐體系,構筑招才引智的“強力磁場”,打通人才引進中的“堵點”,積極為各類人才干事創(chuàng)業(yè)營造良好環(huán)境。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 馬富春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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