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丨身外之物

散文|身外之物

文/余長城

1

這個世界上的所有生命,只有人擁有身外之物。研究人類進化史的科學家們,把人類最初的身外之物稱為工具,并稱“工具是手的延伸”。最初的工具僅是石頭、樹枝,會使用工具的猿人變成能人,進入漫長的舊石器時期。工具促使人類直立行走,這就出現了直立人。進一步選擇工具并改良工具,促進了人腦發(fā)展,人類又由直立人發(fā)展為智人。因此,人類的起源乃是從直立人開始,脫離爬行,雙手逐漸解放出來,使用工具。

為了養(yǎng)活自己及種群,智人有了有意識的勞動,生產工具遂被稱為勞動手段,或稱勞動資料。勞動資料還包括非實體的部分,即如何使用生產工具,這一部分現在被稱為科學技術、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營秘密、特許經營權、商譽等等。

人類有了剩余勞動資料后就有了商品交換,從以物易物發(fā)展為貨幣購買。貨幣是最珍貴的身外之物,被稱為金錢萬能,僅次于權力。

人類維持生存最基本的身外之物是衣、食、住、行。雖然講每個人都是“赤條條來,赤條條去”,但生下來就要被包裹起來,死后也要被包裹起來。這死后的包裹,國外稱為裹尸布,中國稱為壽衣。壽衣之外還要有棺,甚至槨,甚至陪葬,沒有棺至少要有一卷席子或別的什么。楚國人的女性祖先是用荊楚包裹下葬的,因此楚人立國后自稱荊、楚。

嬰兒初期是可以吃母乳生存的,但母乳或許有不足夠,或許有更好的母乳,因此就產生了乳母、奶娘這個行業(yè),窮人家只能以米湯或小米粥等喂養(yǎng)?,F在沒有了奶娘這一行業(yè),有了奶粉或牛奶等替代母乳的制品,也仍有保姆,但月嫂是新時代的。

告別洞穴之后,人類有了房子。如今,房子是最大宗的商品,是和吃飯、穿衣一樣必不可少的。如果租房居住,則一定要付租金。既沒有私房又不能租房居住,則只能被稱為流浪漢、乞丐。

交通工具越到發(fā)達社會越顯得重要?,F在最常見的交通工具是汽車、摩托車、電單車或自行車,古時的交通工具是牲畜。公共的交通工具仍需付費,如古時的乘船、驛馬,現今的火車、渡輪、飛機乃至公交汽車、長途客車、地鐵等。

生活中,家里少不了家具。古人稱沒有家具的房子為家徒四壁,是最窮人家的直觀表現。如今,一個家庭富裕與否的直觀表現是房屋裝飾及家具檔次。生活的舒適往往被理解為擁有一座大房子——例如別墅,環(huán)境也好、裝修也好、家具也好,不愁吃也不愁穿,有空閑的時間出外旅游。

總之,身外之物越多,便能享受更多。對于一個國家來說,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對于一個家庭來說,經濟基礎決定精神生活。古代那些隱士,那些安貧樂道者、唯心論者,對于他們自身來說無疑是人格崇高的。然而,一簞食、一瓢飲、身居陋室而英年早逝的顏回,他的父親卻希望孔子能賣了馬車為他買一幅棺槨,對于死人來說,他們的身外之物在活人心中仍被看重。

2

如同大多數中國男人一樣,每次出門參加朋友聚會——多數時是一個飯局,總要帶上三件身外之物,手機、錢包、香煙。出門前總要換一身體面的衣服,以及鞋子。沒有車,出門多是打的,有時也騎電單車去,有時也有朋友開車來接。開車來接的朋友,一定是極熟的,且住得近,因為住得近也更熟識。

中國的孩子,大多極小時就受了物質的影響。兒子在廣東讀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有一次我問他的理想,他說長大后要做老板。女兒在內地剛上小學時,我每次騎電單車接送,有天下雨,女兒說希望我能買輛小汽車。

不知為何,我這人是對物質沒有特別強烈的欲望的,且愛揮霍,因此一直都算是一個窮人。我甚至沒打算過買房子,準備租房過一生,但終究還是由老婆做主買了房,房主也只寫了她的名字。吃飯、穿衣、交通工具,我都沒有過高的要求,唯好喝酒。但不管是濁酒、清酒,我都不很看重,如同抽煙,好煙、賴煙都是抽。

對于飯局,我是從不拒絕的,好酒、好煙、好菜,即使叨陪末座,即使打的來回要花費四五十元。平生所參加的飯局,我?guī)缀鯊奈闯蔀橹鹘?,甚至很少成為重要的陪客。在我所交往的文化圈中,長者、尊者常有,而同為中年人中,我又是社會地位相對低的——沒有一個固定的工作,且在文學上也不出名。

但我又自視甚高,酒席中是幾乎從不主動給尊長者敬酒的,有時尊長者來給我們敬酒了,我也懶得回敬。在酒席上我并不十分聒噪,但喝得實在,憑酒量喝酒,因此每次都能盡興而歸。

大約是在四十歲之后,有時在炎熱的夏日中午,在因太陽而升騰的熱氣中,我往往會感覺世界如同虛幻。虛幻的馬路、虛幻的樹木,以及虛幻的人群。在信陽作家所有人的所有著作中,我記得最深刻的一本書名是胡亞才的詩集《一切如同我們的虛擬》。人生如同虛擬,在我四十歲時就已經感覺到了。

但從未虛擬過酒局,也從未游戲過人生。游戲人生,似乎是很遙遠而不切實際的,實實在在的每一場酒局,也不似一場游戲。認真地對待每一次飲酒,歡樂的時光。

酒是身外之物,也是唯一可以讓人忘記身外之物的。在酒桌上,無論再好的酒、再差的酒,再好的煙、再差的煙,再好的手機、再差的手機、再好的皮包、再差的皮包,再好的衣服、再差的衣服,再尊的座位、再末的座位,散場后再好的車、再差的車,于我的眼中都沒有太大差別,一切都是身外之物。

唯有人不同于身外之物,而是身外之人,這些人都是與我發(fā)生關聯的。有些只見一面,有些見過多次;有些人想知道他的名字,有些人不想知道他的名字;有些人令人有一些反感,有些人令人有一些親切;有些人喝酒,有些人不喝;有些人是美女,有些人是俠客。生活,于酒肉朋友中,尋找一些性情相近、心心相通之人。

對身外之人看得厭倦了,對身外之物更是如此。

3

起意寫這篇文章的原因,乃因為如今最常用的身外之物——手機,昨晚睡覺時被壓壞了,這應該是我使用過的第十幾部手機了。自2000年或2001年以來,平均不到一年半就要弄丟或弄壞一部手機,使用時間最長的不足三年,最短的不足三月。

每當想要回憶往事的時候——從四十一歲開始,總是有意識地選擇1992年,那是我剛開始工作的第一年,多數時是回憶的起點。如果是無意識地回記,例如在夢中,則多是童年與故鄉(xiāng)。

九十年代駐馬店市新汽車站的東邊,靠近雪松路京廣鐵路橋涵洞的地方,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工廠,叫駐馬店市車輛廠。我在那座工廠里工作了近三年半的時間,從剛踏入社會體會人生的美好,到遭遇平生第一次挫折,之后就離開了那個安逸的地方,開始了人生的漂泊。

三年多積累的最重要的身外之物,一皮箱書和一鐵柜書,后來就都丟失了。后來在漂泊的年月,也常買書,但總是丟失。

四十一歲,是算命瞎子為我設定的人生中點。在所有瞎子的胡言亂語中,我最信任的是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位瞎子。那是在我剛讀書那年,父母請到家門口為我推算生辰八字、預測未來的一位瞎子。我只記得一句——“能活到八十二歲”。所以到了四十一歲的時候,我就開始像溥儀一樣,不斷地回憶前半生了。

我看到1992年的車輛廠,廠長李中勛用左手拉開白色的桑塔納小轎車——次年換成黑色的奧迪——的車門,右手舉著“大哥大”貼近耳朵,或許那車門是司機幫他拉開的。那部“大哥大”的價格,相當于我月工資的二百多倍。那輛奧迪,相當于我月工資的五千倍。

第二次見到“大哥大”,是在1998年我工作的東莞邁司電子廠,一個臺灣人用磚頭般的“大哥大”砸了工廠廚房伙夫頭的腦門,“大哥大”碎了一地,伙夫頭的血流了一臉。那時我在臺資邁司廠做品質主管,廠房三層,第三層租給另一家臺資企業(yè)亨井電子廠,打人者是亨井廠的臺干。

伙夫頭是邁司廠駐廠最高臺干的契約情人的哥哥,他克扣伙食費,邁司廠員工是敢怒不敢言的,而亨井廠的員工則告到了他們臺干那里,于是就有了報應。他的妹妹,據說是以每年六萬的身價租給臺干的,五年期滿,她想多要點錢,這違背了契約精神,臺干自然不肯。于是她告到臺灣董事會去了,情報是臺干貪污,于是這位公司董事長的小舅子就被開除了。

我于1997年秋天進邁司廠之前就買了BB機,花費了八百元。1999年春天我結婚,回到工廠并沒有打算請客,但手下三十多人還是私下湊份子錢給我買了一只九百多元的BB機,以至我請他們喝酒花費了一千多元。

2000年或是2001年,我花費1760元買了一只菲力浦的手機,但居然使用了不到兩年。怎么壞的或怎么丟的也不記得了,趕緊又買了一只摩托羅納的手機。從此之后,手機總是丟或總是壞,丟的原因多數是因為喝酒,壞的原因多數是摔壞??赡苡兴奈宕危謾C丟在出租車上,我用別的手機發(fā)短信息給丟失的手機,讓司機歸還,報酬是五百元甚至上千元,但都沒有得到回信。四十一歲之后,我就只使用千元左右的手機了。

4

除丟手機外,我還因喝酒丟過一只單反相機,且摔壞過一只兩千多元的小數碼相機。相機作為身外之物,記憶也是從駐馬店市車輛廠開始的。

一日夜里,廠長的辦公室被盜了,丟的錢不多,只有四百多元,損失價值最大的是一只3980元的美能達相機和一只800元的理光相機。其時,財務科會計鐘情于我,她告訴我說,廠長買相機報銷時并無發(fā)票,并把白條拿給我看。

1992年回鄉(xiāng)過年,已經在上海中建三局浦東工地干了三年小工的弟弟帶回來一只半自動理光相機。過完年,那相機就歸了我了。弟弟雖買了相機,但并不太舍得照相,那時一卷柯達或富士膠卷要39元,洗相片又得五角錢一張,許多相片還得加洗,算起來一卷相片怎么也得花費七八十元。我那時剛當上采購,有些閑錢,對金錢又不珍惜。

在所有詩人中,我最愛慕李白,最愛慕他那句“千金散盡還復來”的詩。上高中時,志同道合的小胖有句名言——“只有能花錢的人才能掙錢”,因此我在讀高中時就得了亂花錢的毛病,時常舉債。

相機之外,又買了小錄音機、溜冰鞋、彎頭賽車,鍛煉的器材買過拉力器、臂力器、拳擊手套、沙背心、沙綁腿、啞鈴,后來這些東西都不知所終,相機也沒還給弟弟。出差時看見什么小東西中意就買什么,但買得最多的還是書。

最終愛上酒還是從當采購員開始的。老采購告訴我說,做采購員不能顯擺,不要穿好,但要吃好、喝好。因此當我花159元買了一雙軍皮靴時,老采購員們便不高興了。那時喝過的酒、抽過的煙都是高檔的,三十多元的打火機用過四五個吧,也常用來送人。

我一直認為,東莞、深圳是沒有什么風景的,惠州還好,因此在廣東竟沒有買相機。不過,有些臺干是有相機的,若要使用,總可以借到。

回到信陽之后,我就把弟弟那只韓國DV錄相機拿走了,后來自己買了相機又還給他了。其實我對照相也沒有多大的愛好,特別不喜歡照自己,多是選些風景。然而,我又認為最好的風景是應該記在腦中,成為永恒的印象,相機留下的風景——照片,事后總懶得翻看,也多數遺失了。

相片之珍貴或許需在多年之后,經受滄桑。時間的長度,一千年是滄桑,十年也是滄桑。在這個大變革的時代,某些滄桑甚到等不到十年。只有在那些事物消亡之后,留下的照片才是珍貴的,當然仍比不上留在腦海中的印象。

5

如今,走出家門,身外之物只剩下手機和香煙了,回到家中,身外之物多了另外兩樣,那就是酒和書。

一個人獨酌的時候多起來,在陽臺上,對著黃昏以及暮色,有時對著月光,有時對著雨雪。多少年來,每逢下雨,我總有喝酒的沖動。我一直認為,酒水可以滌去我心靈的臟污,而不是憂愁。在想要使自己保持高尚的時候,就斟上一杯酒,不管是濁酒還是清酒,視囊中是否羞澀。

在四十一歲生日那天,我便知道,我已經失去了許多身外之物,也不再去強求某些身外之物,唯有酒、煙、茶,人生三味,讀書之時,手機中放出音樂。

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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