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評點曾國藩家書之致諸弟【1044】2024-9-10
致諸弟
咸豐四年1854八月十一日
澄侯、溫甫、子植、季洪四弟足下:
久未遣人回家,家中自唐二、維五等到后亦無來信來,想平安也。
余于二十九日自新堤移營,八月初一日至嘉魚縣(隸屬于湖北省咸寧市)。初五日自坐小舟之牌洲看閱地勢,初七日即將大營移駐牌洲。水師前營、左營、中營自又七月二十三日駐扎金口。二十七日賊匪水陸上犯,我陸軍未到,水軍兩路堵之。搶賊船二只,殺賊數(shù)十人,得一勝仗。羅山于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日得四勝仗。初四發(fā)折俱詳敘之,茲付回。
初三日接上諭延寄,余得賞三品頂戴,現(xiàn)具折謝恩。寄諭并折寄回。(曾氏離京之前已經是朝廷禮部侍郎,因母喪守制,并未貶官)余居母喪,并未在家守制,清夜自思,局蹐ji不安(局促不安、謹慎小心)。若仗皇上天威,江面漸次肅清,即當奏明回籍,事父祭母,稍盡人子之心。諸弟及兒侄輩務宜體我寸心,于父親飲食起居十分檢點,無稍疏忽,于目前祭品禮儀必潔必誠,于叔父敬愛兼至,無稍隔閡。兄弟姒娣sidi(即娣姒,妯娌)總不可有半點不和之氣。凡一家之中,勤敬二字能守得幾分,未有不興;若全無一分,未有不敗。和字能守得幾分,未有不興;不和未有不敗者。諸弟試在鄉(xiāng)間將此三字于族戚人家歷歷(清楚明白,分明可數(shù))驗之,必以吾言為不繆也。諸弟不好收拾潔凈,比我尤甚。此是敗家氣象。嗣后務宜細心收拾,即一紙一縷,竹頭木屑,皆宜收拾伶俐,以為兒侄之榜樣。一代疏懶,二代淫泆yinyi(放蕩),則必有晝睡夜坐,吸食鴉片之漸矣。四弟、九弟較勤,六弟、季弟較懶。以后勤者愈勤,懶者痛改,莫使子侄學得怠惰樣子。至要至要。子侄讀書外,教之掃屋、抹桌凳、收糞、鋤草,是極好之事,切不可以為有損架子而不為也。
前寄來報筍殊不佳,大約以鹽菜蒸幾次,又咸又苦,將筍味全奪去矣。往年寄京有報竹,今年寄營有報鹽菜。此雖小事,亦足見我家婦職之不如老輩也,因便付及,一笑。煩稟堂上大人。余不一一。
兄國藩手草
坐小舟至京口看營,船太動搖,故不成字。
評點:前二品侍郎獲賞三品頂戴
曾氏此時隨水師中營駐扎在湖北金口鎮(zhèn),下距湖北省垣僅六十來里。一場大仗在籍,而曾氏的家信卻以很大的篇幅來談“奏明回籍,事父祭母,稍盡人子之心”及“勤”“敬”“和”三字,并諄諄叮囑家中子侄除讀書外,還要掃屋、抹桌凳、收糞、鋤草、不可擺官宦人家的架子。
謹遵禮法,嚴格家教,這無疑是曾氏的一貫作風,于這一層表象之外,我們還可以再看出點什么嗎?筆者以為,此信還透露出這樣一個消息:截至八月中旬,亦即武昌之役打響之前,曾氏本身尚未有“收復江寧,蕩平妖氛”的遠大抱負,他只想在取得階段性成果后,見好就收,回籍守制,靜候明年服闕復官。
曾氏當時已經四十四歲,且身體并不強壯,出自書齋,對軍旅并不內行,這些原因都使得曾氏不可能將自己列入“平亂”之才中。湘軍畢竟是臨時性的團練,且出省之前戰(zhàn)事敗多勝少,也很難將它看做一支能夠收復江南的勁旅。曾氏見好就收的想法,在當時來說,應屬明智之舉。除此外,可能還有一個隱藏于心中的原因。
筆者(唐浩明先生)猜想,這問題出在打下岳州后,朝廷的賞賚shanglai(賞賜)上。
曾氏在多次敗仗后,終于在七月下旬打下岳州府,并肅清岳州城周邊地區(qū),這是湘軍水陸二師自組建以來所取得的最大一次勝利。這次戰(zhàn)役過程中,他曾兩次馳奏捷報,喜悅之情難以自抑。而朝廷對他的獎勵,只是“著賞給三品頂戴”。曾氏在京時已是禮部侍郎,正二品,“三品頂戴”的賞賜對他來說,已不是獎勵。是不是那時朝廷就已經因對《討粵匪檄》的不快而對他懷有猜忌,有意壓抑他呢?應該說也還為時早了點。打下岳州是曾氏和湘軍的大仗,但在朝廷看來,還算不了什么。此刻朝廷盼望是是有更多人為它賣命,為它收復失地。獎賞曾氏以激勵他人,是朝廷思考問題的主要出發(fā)點。既如此,為什么不給曾氏更大的獎賞呢?筆者(唐浩明先生)以為,這主要是限于制度的原因。曾氏已是在籍守制之人,原先的職務與品級都已不存在,他已是無品無級的布衣,所以不必考慮他原先的品銜,而給以三品頂戴,從一般的情理而言,也可以說得過去。但此刻是什么時候,怎么能循常情常理?曾氏若從這個角度來想,心里便會很不愉快,這個湘軍的統(tǒng)領還有什么當頭?千辛萬苦,置生死于度外地帶兵打仗,即便再打勝仗,朝廷也將你當一個布衣身份看待,下一步的獎勵也不過二品而已;回家舒舒服服地呆著,再過一年釋服后不也是一個正二品侍郎嗎?曾氏盡管追慕圣人,但他不是圣人,他一定會有這種常人之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