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長期以來,在中國大陸,律師不僅背負著唯利是圖的惡名,而且被視為打擊犯罪的阻力,甚至被視為司法的異己力量,“總是幫壞人說話”。那么為什么要有律師?沒有律師為什么不行??
? ? ? ? 記得前段時間有一篇文章-《李嘉誠:沒有律師的意見,我不敢在合同上簽字。離開律師,我什么也做不了!》,該文夸大了律師作用,但不能否定的是律師法律專業(yè)性,我一直主張專業(yè)的事情,專業(yè)的人來做,這是社會的進一步分工,是文明社會進步體現(xiàn)。
? ? ? ? 很多對律師印象停留在港劇,庭上自信滔滔不絕、出奇制勝,為當事人贏得“官司”。事實這僅僅是律師業(yè)務一部份,律師在個人或企業(yè)生活中所起影響無處不在。一、預測作用,律師是企業(yè)規(guī)劃遠景的好參謀,也是企業(yè)作出某些具體決策的好參謀,使企業(yè)在做出某些決策時候就能遇見其法律后果;二、咨詢作用,律師給你無形信任感,能站在您的角度出謀劃策;三、參與企業(yè)管理及合同審查等;四、威懾作用,讓對方更加 重視你的身份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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